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职院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实践困境与路径突破
作者: 罗洪艳 闫运和摘 要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是对职业教育如何向社会各要素集聚的利益共同体办学转型的新探索,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是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抓手,有利于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针对“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存在的理念尚未完全转变、各方参与动力不足、岗课赛证融合不深、课程建设比较滞后、教师专业能力不强等实践困境,可以从加强理念重塑、标准引领、课程重构 、教法创生、资源支撑、以评促改等方面予以破解。
关键词 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20-0017-05
作者简介
罗洪艳(1971- ),女,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副教授(辽源,136200);闫运和(1971- ),男,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基金项目
2023年度中国共青团吉林省委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立项课题“青年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精准培养乡村振兴人才研究”(2023jqy-300),主持人:闫运和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为新时代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强调“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由于“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能够联结产业界、教育界、竞赛界、证书界四大系统人才培养需求,有效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对于提高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本研究在阐释“岗课赛证”基本内涵和时代要求基础上,尝试构建了高职院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
一、“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时代价值
(一)彰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宗明义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正式确定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是一个单独种类的教育。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作为一个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是和普通教育有区别的,有自身的功能作用以及独特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尤其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是其强化类型特色、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必经之路。“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与职业教育内涵和类型特色要求高度吻合,是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院校办学规律的个性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的重要路径。
(二)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岗课赛证”综合育人,遵循市场逻辑、育人逻辑、竞赛逻辑和标准逻辑,融合了产业界、教育界、竞赛界、证书界四大系统的育人要求,把岗位要求、技能大赛和职业资格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与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相融合,推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岗位能力的耦合匹配,实现职业教育系统内部人才培养供给侧与教育系统外部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
(三)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抓手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专门就深化产教融合作出全面部署。但从实践效果看,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产教融合依然存在“两张皮”的问题,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深化产教融合缺乏有力抓手和落脚点。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关注岗位、职业、行业标准、技能大赛、书证融通,能够推动产业和教育在技术、生产、实训、资源和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将产教融合的任务在具体操作环节上承接落地到位,推动深化产教融合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当前,“企业招工难”和“毕业生就业难”两难问题依然存在,对高职院校毕业生来讲,关键原因在于其所掌握的专业技术水平难以达到企业岗位要求,自然不会受到行业企业的认可。“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以岗位能力需求标准为导向重组课程内容,发挥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和导向作用,注重在强化实践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上的“硬技能”和职业道德、态度、作风等方面的“软技能”,推动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复合化、标准化、透明化,所培养的人才自然能得到社会和行业企业的认可,并在共同认可中推动学生实现更高水平的个人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内涵与特点
2021年4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明确要求“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三教改革,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正式提出要实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同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安徽调研时强调,要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地落实,要以“岗课赛证”引领“三教”改革。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已把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作为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这也为职业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政策依据。
“岗课赛证”中的“岗”指的是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岗位对职业技能的需求;“课”指的是包含知识、技能和素质在内的学校课程及教学体系;“赛”指的是可以用来评定专业能力、检验教学质量、评估专业建设水平的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证”指的是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通过考试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岗课赛证”的内在逻辑来讲,“岗”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依据和方向,是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价值皈依点,紧扣的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课”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是人才培养的载体,紧扣的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赛”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高端示范和引领,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助力器,紧扣的是职业技能大赛赛制;“证”是对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的评价和认同,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检验标准,紧扣的是职业技能证书标准。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试图打破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藩篱,着眼于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通过整合产业界(行业企业)、教育界(高职院校)、竞赛界(竞赛举办单位)、证书界(证书评价组织机构)四大系统内的资源,推动岗位需求、职业标准、技能竞赛标准、技能等级证书标准等与课程标准研制、教学模式设计、教学内容选取、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评价实施等实现有机融合,以课程的综合化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最终形成以岗定课、以课育人、以赛领课、以证验课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新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研的综合育人新模式,以及岗课对接、课证融合、赛证融通、赛训一体的综合育人新格局。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是以“跨界整合理论”和“系统集成理论”为理论支撑,在“岗”的综合育人方面,聚焦岗位知识、技能、素养要求,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纳入课程教学,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及时引入课堂教学。在“课”的综合育人方面,强调将岗位知识技能要求、职业技能比赛、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的内容与要求融入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结构体系。在“赛”的综合育人方面,强调通过职业技能比赛培育人才,通过比赛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改。在“证”的综合育人方面,强调通过将证书的考取要求与课程对接,强化“证”的育人功能。总之,“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是对职业教育如何向社会各要素集聚的利益共同体办学转型的新探索。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育人”是目的,“岗课赛证”综合是手段,以综合的手段达到育人的目的。这里的“综合”更多强调的是“融通”,即“岗”与“课”的融通、“赛”与“课”的融通、“证”与“课”的融通,通过岗位知识技能、技能比赛要求、技能证书考试要求与课程教学衔接、融合,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因此,“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关注的是如何将“岗”“赛”“证”与“课”有机联结、融会贯通起来,形成共同的育人方向、育人支撑、育人合力和育人载体。
三、“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实践困境
(一)理念尚未完全转变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时代,必须坚持与时代同步甚至引领时代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理念的价值指向和引领作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是新时代国家提出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理念,虽然在实践中已被逐渐推广开来,但由于已有的人才培养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一些高职院校领导者、管理者和专业教师从内心深处不愿意接受“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这一理念,即使支持和参与了“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践改革,也未必能真正理解“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价值意义和主要内涵,无法从认知上和情感上形成完全认同,所以导致许多高职院校为了追求形式的转变而实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践,但本质内容上都未发生改变。
(二)各方参与动力不足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涉及“岗位”“课程”“竞赛”“证书”四个部分,需要产业界(行业企业)、教育界(高职院校)、竞赛界(竞赛举办单位)、证书界(证书评价组织机构)、科研机构等相关主体共同合作才能顺利进行。但现实中,由于各方需求和利益诉求不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强弱差异,在实施“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上协同性不足。对一些高职院校而言,由于配套资源投入不足、支持政策不够细化、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缺乏,处于观望状态或被动实践状态;对教师而言,由于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与评优评先等方面激励政策不完善,开发课程、指导学生参赛、辅导学生考证等不计入工作量,教师参与“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动力不足,更多是迫于“命令”“要求”被迫参与实施;对于企业而言,拥有丰厚的信息、场地、资金、技术人员、岗位能力标准等资源,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作为保障,企业投入收益很难得到保障,导致企业参与的动力难以持久。
(三)岗课赛证融合不深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产业界、教育界、竞赛界、证书界四个不同的子系统,如何推进各子系统之间的融合是关键问题,同时也是“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性问题。在现实中,由于对各子系统的构成要素、运行机制等把握不准,对其所涉及的标准、内容、过程、评价等育人要素与人、财、物、环境、文化等资源的融合逻辑把握不准、运用不充分,导致“岗课赛证”融合出现重形式轻内容、重结果轻过程以及融合逻辑不明确、融合过程缺乏组织合力、融合结果难以评估等问题[1]。
(四)课程建设比较滞后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载体,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是保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践质量的关键。总体来看,课程建设存在如下问题:在课程设置方面,公共课与基础课、必修课与选修课、理论课与实践课搭配不合理,课程体系结构未按照“岗课赛证”的要求进行优化和重组。在课程内容方面,滞后于工作岗位需求的变化、职业技能大赛要求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取的要求,未能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融入课程内容。在课程衔接上,课程与“岗位”“大赛”“证书”融合不够,不同类型课程之间缺乏衔接沟通,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纵向沟通与衔接的课程体系尚未形成。在课程组建逻辑上,仍然按照平行的线性结构进行组建,未摆脱独立专业课程建设的逻辑,也未充分考虑岗位逻辑、大赛逻辑、证书逻辑与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在课程支撑环境上,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保障和激励,课程负责人缺乏重组和优化课程的动力,企业也未实质性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