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教育理念下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探索

作者: 杨爱玲 罗尧成 肖纲领

摘 要 基于类型教育理念推进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实践,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诉求。针对学校科研评价存在的不足,S高职院校以类型教育为理念,建立了应用导向的成果评价制度,形成了科技成果的分级分类体系,建立了多元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以诊断性评价功能激发了教师科研的内驱力,在应用型科研评价体系构建、科研成果的数量规模、科研学术氛围的营建,以及科研评价示范效应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绩。S院校的改革实践启示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应找准定位,突出高职科研类型与学校特色;分类实施,确保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的科学性;质量导向,推进科研成果评价的分级与分类;协同发力,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与有效激励;数字赋能,实现教师科研评价的智能便捷。

关键词 科研评价;高职院校教师;类型教育;高质量发展;个案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21-0055-05

一、问题提出

我国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经历了一流院校建设的专家学者呼吁期,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阶段,优质院校与骨干专业的建设期,以及“双高计划”推进等阶段[1],其时代性、重要性越发突显。而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以及2022年5月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明确规定,基于类型教育理念探究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实践尤为关键,这是高职教育作为独立教育类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时代要求。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同时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坚持学科、岗位分类评价和长周期评价。在这种背景下,强化高职院校科研评价的类型化研究与实践探索,是高职院校类型化发展的内核之一,也有利于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基于此,高职院校基于类型教育理念建立教师科研评价制度体系,开展相应的改革实践探索,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主要研究两个问题:高职院校应形成怎样的教师科研评价理念和定位?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评价实践推进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当前,关于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探讨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方式重数量轻质量[2],评价体系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够多元[3],重过程轻结果评价[4],科研成果转化意识、制度和资源缺乏[5]等方面。二是阐明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理念导向。重点是突出高职教师科研评价的应用导向和社会影响,包括促进教师的应用导向科研[6],重视科研成果转化[7],强化应用型科研的社会影响力评价[8]等。三是提出高职院校科研评价的具体推进策略。如引导教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和难题[9],进行评价系统建设与调整,制定符合高职教育科研特点的评价标准[10][11],以及以分类评价、增值评价、多元评价引导高职院校突出类型特色等[12][13]。

既有研究为认识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存在的不足,以及采取相应的举措提供了基础,但在研究方法上多为理论思辨性分析,实证研究不足,对于高职院校如何基于类型视角开展教师科研评价的改革实践还缺乏充分的研究,制约了对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实践的认知。因而,基于院校实践以个案研究探究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实践过程,具有较好的实践价值。本文将基于上海S高职院校的个案研究,对以上问题进行阐释,并就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提出实践思路。

二、S高职院校开展教师科研评价的案例描述

(一)研究方法与案例说明

本文的基本研究方法为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是社会研究领域中广泛应用的一种研究方法,强调对某一特定案例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观察。个案研究的优点是能较深入地挖掘研究资源以“描述客观世界的真实故事”。其基本步骤是:从客观世界中搜寻和确定有意义的个案;收集个案素材,真实、客观地描述其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充分地分析个案中的各种变量要素,并从中归纳出一个或数个经验性的结论[14]。个案研究具有“聚焦于一点”、采用多种方法收集不同来源的资料等基本特征。通常来说,推广性并不是所有个案研究追求的目标,也不能用定量研究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个案研究[15]。本研究以上海S高职院校为个案,旨在通过描述,探究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实践过程。

之所以选择S高职院校作为个案,是因为本文三位作者对该校的教师科研评价改革过程较为熟悉。一方面,三位作者参与了S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制度改革的系列文件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过程,并充分听取了二级教学机构负责人及广大教师对于文件要点的看法。另一方面,相关作者直接负责学校不同类型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审核工作,能够以量化数据呈现该校各类科研成果情况,并对教师们的科研状态、科研积极性等科研氛围有直观感受。S高职院校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A行业类学校,于2010年立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并获得2015年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结项验收“优秀”的成绩。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来,S高职院校的科研职能得到强化,教师的科研水平逐步提升,科研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末,S高职院校的教师科研评价已形成具有类型特色、形式多元、过程与结果并重、评价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并有力地促进了教师科研工作的开展。

(二)S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S高职院校的教师科研评价改革与国家关于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文件精神相契合,也是对学校教师科研现状不足的纠偏之举。学校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伊始的2010年,就在高职院校中较早成立了独立的科研管理部门,兼具科研管理与学校规划管理双重职能。在该时期,S高职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只有正职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名,负责人兼任学校省部级科研平台办公室主任。2015年以后,S高职院校进入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与骨干专业的建设期,对于科研的重视度日益增强,先后招聘了分别负责纵向项目和科研平台管理的工作人员各1人,以及省部级科研平台的专职副主任1人,同时设立了部门副职负责人。这一时期教师开展不同类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有所提升,但总体而言,学校的科研评价制度还存在着仿效本科院校、标准相对单一、重数量轻质量、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等方面的不足。2019年以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对建立类型化的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制度提出了要求,加之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破五唯”,S高职院校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学校科研评价难以满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实际,于2020年启动新一轮的教师科研评价改革工作。同时,自2020年起,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将规划管理职能从部门划出,科研处成为负责学校科研管理与教师科技服务工作的专门部门。这一时期,根据学校教师开展多元化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及基于教师科研数据统计与成果认定的复杂性,科研处又招聘了2名成员,分别负责教师的横向科研统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期间,为推进科研处管理的省部级科研平台内涵建设,还设立了1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执行副主任,至此科研处工作人员达到8人。2021年,S高职院校正式出台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教师科研管理评价系列制度——《S高职院校科技成果业绩认定实施细则》,并于2022年出台了修订版,先后协同学校完成了教师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以及教师分类聘任制度的出台和修订工作,对教师科研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S高职院校的教师科研评价也基本实现了制度化和体系化。

(三)S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主要做法

1.基于职教类型建立应用导向的成果评价制度

S高职院校明确科研分类发展的理念,先后于2017年和2021年召开学校科技工作大会,组织教师专门研讨,认识到职业教育“立地式”科研的特点,以及科研的“产业性”“区域性”等特征,最终确立“应用导向”的科研工作定位,形成学校科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国家战略”“服务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广大师生发展”的“三服务”理念[16]。《S高职院校科技成果业绩认定实施细则》包含了科技成果的11种主要类型,将“专利及成果转化”“决策咨询专报”“行业发展报告”“技术标准研制”“作品展览、艺术收藏及应用开发”“视频及网络媒体”等应用型科研成果正式纳入文件,作为科技成果类型给予认定,体现了对教师应用型科研成果的重视,激发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的积极性。

2.以质量导向实施科研成果的分级分类

S高职院校的《科技成果业绩认定实施细则》将包含应用型科研属性的11类成果正式纳入其中,体现了分类促进的思想。同时,考虑到学校教师科研水平偏低的现实,S高职院校坚持职业教育科研成果须“有质量”的评价宗旨,明确不同类型科研成果的等级,体现高质量理念。论文评价强调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将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纳入学校A1类期刊进行认定,引导教师“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对于部分期刊等级进行降级处理,同时发布国际预警期刊名单,规范和引导教师的外文期刊发表;将专著和教材区分为一类和二类进行认定;强调专利的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对其业绩点的认定按照到款额对应横向经费绩点的2倍计算,强调成果的应用价值;将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作为重要成果类型进行认定;对于教师完成的决策咨询专报、技术标准研制等,认定较高绩点。S高职院校在教师评价上也充分体现分类思想,将教师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三个类别,根据教师的不同类别设定科研考核标准。

3.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

“协同治理”理论以自然科学中的协同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治理理论为基础,强调治理主体的多样性,以及各子系统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和各主体间的共同参与[17]。S高职院校的科研评价改革充分借鉴了协同治理理论的要点,重视学校不同主体对于科研评价工作的参与。S高职院校在出台与修订《科技成果业绩认定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与讨论,分管人事、科研工作的副校长统筹推进,人事和科研管理部门高度协同,邀请各系部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相关专业教师参与,就文件内容提出多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同时,S高职院校重新修订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发文确立学校新的学术委员会,以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成立人文学科、艺术学科和自然科学三个分委员会,实现对不同学科科研成果的专业评价。学校还建立了科研项目遴选的校外评审制度,部分项目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评审,确保上报课题能突出学校的科研类型特征。S高职院校也实施了科研评价的多主体参与,视决策的事项类型分别由系部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会议、学术委员会分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并建立申诉制度,切实保障科研成果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

4.以诊断性评价功能激发教师科研的内驱力

S高职院校非常重视信息化工作,将信息化建设列为学校的重点推进工程。2019年,随着S高职院校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成熟,新一轮的科研管理系统建设也随即展开。针对学校科研线下管理存在不够便捷的弊端,2020年起科研处开始推进科研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到2022年,S高职院校建立了符合学校科研特色、定制化的科研管理系统,发挥科研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支撑和辅助决策功能。同时,为解决部分教师开展科研积极性不高的问题,S高职院校以教学诊改思想为指导,基于系部年度科技成果考核绩点要求,以及教师分类聘任、聘期考核指标要求,建立目标链和标准链,以目标的多级分解落实学校的科技目标总要求,明确预警指标,借助科研管理系统的即时反馈功能,供系部、教师个人进行进度查询。同时,借助科研管理系统的分析决策功能,形成教师的科研画像,推动教师的专业进阶发展。

(四)S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成效

到2022年末,S高职院校的科研评价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形成了支撑学校应用型科研开展的制度体系。基于科研评价改革实践,S高职院校形成了包含科技成果业绩认定、科技成果奖励、学术委员会、教师分类聘用与科技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文件,共同组成了体现应用型科研评价要求的制度体系,其修订完善增强了评价体系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体现出时代特征和职教特色。二是教师开展科研的积极性和应用型科研成果规模、质量得以提高。2019年以来,S高职院校立项省部级科研平台5个,在区域高职院校中位居首位。学校A重点实验室连续五年被行业政府主管部门评为优秀,连续五年发布行业蓝皮书,有效服务了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校承接完成近20项国家和省部级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横向技术服务保持年度高增长率。学校建立省部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近10项技术成果实现挂牌;各类智库机构近10份决策咨询专报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人大和政协部门采纳、批示与录用。三是学校应用型科研评价的改革经验得到国内同类院校和媒体的认可。S高职院校的应用型科研特色,以及A重点实验室的改革经验被《文汇报》及行业内权威报刊报道。学校作为全国和长三角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应用服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多次在国内相关专门会议上交流学校应用型科研及科研评价改革的经验。

三、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路径探讨

基于对S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的个案分析,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改革路径设计可以从五个方面推进。

(一)找准定位,引导高职类型与学校特色科研发展

学界对高职院校科研主题的关注,经历了“要不要做科研”以及“要做什么样的科研”两个阶段,基本明确了其应用科研定位[18]。同时,国家多个相关文件均提到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推动产教融合,要求高职院校的科研评价要引导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由此,高职院校应主动落实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为基本理念,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服务的行业特点,找准有别于理论与基础研究的职业教育类型化研究定位,倡导成果的多元性和应用性,引导教师树立科研服务人才培养、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的观念,注重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和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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