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理论逻辑与未来图景

作者: 曹靖 魏晓红 阮芷茹

摘 要 制度逻辑奠定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理论根基。制度逻辑以认识论的引领抉择系统育人,回答以何育人;以价值论的澄清达成价值共生,回答为何育人;以方法论的诠释转变技能体系,回答如何育人。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实践,存在以“身份效应”仪式化育人、以“经济理性”形式化育人、以“使命漂移”功利化育人等困境,这些困境可以通过增强“组织感知合法性”,优化育人动机;倡导“组织惯例变革”,明确育人目的;重视“中间性组织”作用,迭代育人方式来纾解。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必要限度强调但不鼓吹育人的主体地位,利导而非干涉育人的盈亏损益。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未来图景由时代发展推动、制度环境调动、中间组织牵动来绘就。

关键词 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育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22-0050-07

作者简介

曹靖(1988- ),男,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武汉,430068);魏晓红(1993- ),女,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阮芷茹,女,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青年课题“企业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动力及保障机制研究”(EJA19048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点项目“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现状、困境与对策研究”(2021GA027),主持人:曹靖

“人才培养是企业最有能力做,却又感觉难度最大、最不愿意做的事。”[1]企业可被视为一种通过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达成长期契约而形成的生产性组织[2]。“企业既是生产者,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培训;又是消费者,接纳未来合格的产业工人进入企业。”[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时代使命,使得产业界与教育界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认识有了新的变化,也引发了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追问与期待。然而,企业育人“不是自然的行善行为,其动机源于对人力资本的渴求、对形象展示的追求和政府对企业公民的要求”[4]。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该怎样落实尚处于迷思阶段。同时,“工作技术、组织方式的变化以及职业技能与知识的本质、分配和使用方式的变化都会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实践与政策,职业教育研究者也应该关注工作世界的这些变化”[5]。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何供给较为完整的教育要素?为何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放置到企业内部?如何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社会共识转化为企业特定人力资本生产的实际行动?持续探索这些问题有助于拓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理论研究,亦有助于推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一、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逻辑与多维审视

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复杂的系统性实践,既需明确其理论基础,也要用整体的、协同的思维方式来观照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

(一)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理论根基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中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与同时期的经济运行模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息息相关,“企业引进高端生产线需要技术工人的操作维护。如果没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配套,企业的转型升级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6]。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既是我国在新的产业形态下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优化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重要战略愿景,也是发展以高端制造业为支柱的产业形态,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运行模式相互支撑的重要载体。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消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之间供需失衡的现实策略,亦是对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实践的适切回应。

透过制度逻辑的理论视角,产教融合型企业将多重制度逻辑融通形成一种新型的、均衡的“育人指南”,也奠定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理论基础。“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越来越紧密交织而不可分割,组织的价值与目的越来越趋于混合化,多个生存逻辑的共存与共演成为混合组织的新特征。”[7]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企业自身价值主张与时俱进的外显表达,也是其在未来能够承担价值共生使命的直观体现。首先,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以“共生—相容”的多重制度逻辑同构于自身发展的内外环境之中,而“一切经济行动都嵌入社会结构和制度之中,镶嵌关系的原始存在为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融为一体的经济行动提供了可能”[8]。因此,社会“嵌入性”诠释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规约自身的经济行为、社会行为及道德行为来开展育人活动。其次,在多重制度逻辑并行的情形下,产教融合型企业各生产要素将同“社会—文化”因素相契合,并悄然出现变革以实现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再次,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将处于更直接、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体系中,定期接受第三方评价其育人成效,以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可与支持。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多维审视

从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探析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就是要回答和确认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何育人、为何育人及如何育人这三个议题。

1.认识论引领:从资源调配到系统育人的抉择

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赋予有资格的企业以教育机构的地位,发挥教育功能,承担相应教育职责,并将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纳入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之中,以强大且鲜活的教育生命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的突破。在倡导循环经济发展的当前,产教融合型企业理应肩负起促进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育人的职责。企业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教育场所,“首先是学习一系列技能,而且在这方面,工作场所具有培养人的价值在大多数社会、尤其是在教育系统内得到进一步承认。这种承认意味着也应该考虑从事某种职业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9]。基于此,产教融合型企业具有能够成为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有效承载体的潜质。此外,“企业兼具教育机构之职能的价值和意义远远溢出经济方面。它成为改变一个阶层受雇佣地位的有力措施,从而也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10]。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初始,其育人时间上应体现出交替性,员工及参训者学习技术技能的同时也要胜任岗位要求;育人空间上应体现出一致性,企业的技术资料及已有设备均为员工及参训者的学习资源;育人内容上应体现出整合性,员工及参训者的工作内容与学习内容应实现整合统一。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中明确指出,“鼓励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在职员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不是简单地将“产”和“教”的资源汇集,而是在产教资源优化调配的基础上系统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首先,就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特质而言,产教融合型企业要主导或全程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教学体系、实训实践、师资组建、学业考核等环节,特别是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发挥应有作用,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实践性与职业性相统一。其次,就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特点而言,要实现招生与招工一体,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权、责、利需明晰,在“企校一体”的基础上组建横向融通、纵向联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产教融合型企业会依据员工及参训者不同的学习阶段,发挥正式学习场所与非正式学习场所的教育功能。再次,就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特色而言,以“职业概念陌生的学生角色逐渐转变为具有基本职业能力的准员工角色”[11]。让员工及参训者的知识获取与技能操作在真实工作情景中“齐头并进”。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以胜任企业工作岗位为目标,基于工作岗位所需各项技能的课程内容比重大幅度增加,企业的优质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得到彰显,其育人的优势终得以显现,员工及参训者的学习积极性在一线生产及实训场所中被激活。

2.价值论澄清:从经济理性到价值共生的达成

企业高质量发展本身就具有主动嵌入价值共生的高级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旨趣,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是将自身朝向“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更加均衡化的高阶组织即公益企业迈进”[12]。承担国家所赋予“价值共生”的时代使命是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均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育人活动的重要基础。企业运行的基本逻辑是“使命决定战略定位,战略定位决定战略内容,战略内容决定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决定企业运行效率,企业运行效率决定企业使命的实现”[13]。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将不断平衡“营利性使命”和“公共性使命”,并尽可能规避“使命不明确”或“使命冲突”所导致的育人价值逻辑混乱。

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自始至终都需要平衡在传统商业企业中表现为矛盾的绩效目标,即妥善处置经济价值获取和社会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且要顾及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差异化诉求。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价值主张既触及社会价值的创造,也强调经济价值的获取。在企业的核心活动中,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分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价值获取为社会价值创造提供了资本、劳动力、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社会价值创造同样为经济价值获取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经济活动的平稳运行。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经济价值获取与社会价值创造是一体的,通过自身行为的调适将育人的社会价值创造融入到经济价值获取之中。若产教融合型企业没能依托对经济价值获取的创新整合能力,或受到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而过分强调经济价值,都会使其育人在经济价值获取与社会价值创造的共生上出现“分崩离析”。

3.方法论诠释:从外在移取到内在生成的转变

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意味着职业教育人才技能养成体系的变化,是指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训育模式和教育内容沿创新链的优化,更是推进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侧改革的大势所趋。“建设什么样的技能养成体系,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未来制造业的发展方向,成为中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14]产教融合型企业是社会理性与经济理性的结合体,其育人应以内部生成的技能养成体系获得优质人力资源。《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33号)指出,“技能人才是连接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企业内部相对稳定且长期的岗位经验是人才技能提升的重要基础,产教融合型企业内在生成的技能养成体系既具有引导员工或受训人员自我激励的功能,也需要与专业资格证书相配套,使技术技能转换为相应的社会地位。这类似于我国企业历史上的“八级工资制度”,即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一致、有明确而完整的职业晋升路线、重视工作成果、工人凭借技艺精湛的劳动产品就能够得到较高评价[15]。

“职业教育应该明确把自己定位在培育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者的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是职业对人的要求。”[16]首先,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内部生成的技能养成体系育人,明确了其在就业岗位提供和职业资格培训两个方面的作用,即以优质的技能培训,让员工或受训人员的技能转变为企业运营的战略资产和无价商品,并且员工或受训人员在培训中所掌握的技能和知识能为他们在入职后的工作中带来更多的利好。员工或受训人员技能升级所带来的长远收益也是用人企业获取的重要隐性资源。其次,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内部生成的技能养成体系育人,涉及专业技能形成与职业素养的提升,触及技术技能人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贯通,有利于实现个人就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再次,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内部生成的技能养成体系育人,在育人过程中将区分出技术技能人才的专用型技能、通用型技能等,并以成本分担的形式降低外部挖人的风险。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困境与纾解要点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中指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

(一)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的实践困境

经济运行调适亦是制度环境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制度支持多样性、制度执行率不一致性和政治关系的多重性”[17]交错影响的真实写照。在“积极差别制度环境”的视域下,揣测出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或同时存在、或随机出现仪式化育人、形式化育人及功利化育人等情形。

1.产教融合型企业以“身份效应”仪式化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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