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教育视域下“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研究

作者: 马丽娟 王丹

类型教育视域下“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研究0

摘 要 加强“中高本”贯通培养是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类型特色、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课程体系衔接是实施“中高本”贯通培养的关键点。基于对河北省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以及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现状的分析发现,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存在课程目标模糊、课程结构重复、教材缺乏衔接等问题。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的建设策略为:顶层设计“阶梯上升式”中高本贯通培养人才培养目标;系统化构建“能力递进式”层次化课程体系;多元协同开发“项目化、模块化、数字化”教材。

关键词 类型教育;“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26-0041-05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作为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何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是当前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中课程体系衔接是关键点。基于此,本文以河北省为例,从课程体系衔接的视角对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进行深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的主要政策梳理及实践情况

贯通培养始于20世纪80年代,指在中职3年、高职3年和本科4年等传统学制的基础上,以贯通、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学制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3+2”“3+3”“3+4”“2+3+2” “5+2”等不同学制衔接模式。2019年4月22日,河北省发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实行贯通培养考试招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目前,河北省主要实行的是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以及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

(一)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

河北省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始于2000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关于2000年在部分中等专科学校试办“3+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通知》(冀教职[2000]12号),选取河北纺织工业学校、河北化工学校等23所中专学校与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医科大学等15所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招生计划为3440人[1]。“3+2”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定位为:主要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具备一定理论知识,掌握从事某一职业岗位(群)的成熟技术和管理规范的操作型、技艺型高级实用人才。

2014年5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职成[2014]8号),进一步改革完善了河北省中高职分段培养模式,主要包括:一是扩大“3+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学校范围,从2014年起,将所有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纳入“3+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中职学校范围;二是合理确定分段培养方式,除已有3+2模式外,积极开展“2+3”“2.5+2.5”培养模式试点;三是试办“3+3”中高职分段培养[2]。同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提出,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体系……逐步扩大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探索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3]。

2020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职业院校中高职“3+2”分段培养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7号),出台四项措施,加强对中高职“3+2”分段培养管理,主要包括:严格招生管理、强化教学管理、规范分段管理、加强监督管理[4]。强化教学管理要求,加强中高职“3+2”分段培养内涵建设,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在实践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价、教材建设、资源开发、实训基地、师资调配等方面跟踪指导。

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冀教职成[2023]2号)提出,建立贯通培养通道;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含“3+2”贯通培养);探索京津冀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3+2”跨省市联合培养;积极开展“2+2+2”(中职+企业+高职)分段培养人才试点[5]。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指出:扩大贯通培养通道[6]。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3+2”人才培养,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培养。积极开展“2+2+2”(中职+企业+高职)分段培养人才试点。河北省“3+2”(中职+高职)分段培养情况见表1。

(二)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

河北省中职和本科院校“3+4”模式始于2014年。2014年,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职成[2014]8号),指出“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中高职分段培养”“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2014年,河北省选择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程大学3所本科高校作为试点本科承办学校,选择张家口市职教中心、承德工业学校、石家庄市职教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邢台市农业学校、阜平县职教中心6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作为试点中职承办学校,开展“3+4”分段培养模式试点。

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指出“扩大‘3+4’培养规模,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职业本科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贯通培养模式”。职业本科学校招收“3+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生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应用型本科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生的比例稳步增加。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指出“扩大贯通培养通道”、“扩大‘3+4’培养规模,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职业本科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贯通培养模式”。河北省3+4(中职+本科)分段培养情况见表2,河北省“3+4”中本分段培养学校名单见表3。

从2015年开始,除了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河北体育学院开设的“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比其他年份多80人之外,河北省“3+4”中本分段培养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发生变化。

(三)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

河北省专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为“3+2”专升本(专接本)。全日制专升本教育始于2001年。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起草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再次重申: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经过一定选拔程序可以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继续学习。从2014年开始,河北省开始实行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以来,专升本扩招人数大幅增加,具体见表4。

综上,河北省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招生规模比较稳定,占中职招生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保持在7%左右;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招生规模基本没有变化;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招生规模近3年呈较大增长趋势。

二、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

课程体系是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结构、开放性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的组合系统,是依据一定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课程的系统设置和结构安排。课程体系由目标、结构、内容、实施和评价五个基本要素构成[7]。为深入挖掘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本文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财会专业作为研究对象,具体选择如下:针对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选取秦皇岛市某中等专业学校的“会计事务”和高职院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针对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选取邢台市某中等专业学校的“会计事务”和石家庄市某高校的“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针对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选取秦皇岛市某高职院校的“大数据与会计”与石家庄市某高校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通过分析比较,发现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存在如下问题。

(一)课程目标模糊

课程体系中的目标是教育目标的具体化,中高本课程体系的衔接首先是培养目标的衔接。教育部分别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课程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中职注重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高职注重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本科注重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专门人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层面对于中高本贯通培养缺乏统一的一体化设计,课程目标由中高本各阶段学校自己来定,导致课程目标不清晰、趋同化、衔接性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二)课程结构重复

课程体系中的结构是指在各学段开设的具体课程,也可以指某一门课程中的内部组成成分。以会计专业为例,当前中高本衔接课程结构主要存在重复的问题,即中高本各阶段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课等均存在重复。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重复课程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经济法基础》《会计模拟实训》《会计电算化》《纳税实务》等;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重复课程主要有《基础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统计基础》《企业管理》《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等;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重复课程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大数据分析》《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等。课程的重复设置,不仅导致资源的浪费,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学习厌倦心理,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8]。

(三)教材缺乏衔接

教材是开展教育教学的主要载体。目前,我国遴选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但通过比较来看,中高本贯通培养教材的选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各院校在教材选用上基本坚持“一纲一本”,并在本专业同一个教学层次使用同一教材,同一专业缺少分层使用的教材。以《企业财务会计》为例,针对中职、高职院校“3+2”人才培养模式,中职、本科院校“3+4”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本科院校“3+2”专升本人才培养模式,各选取了一本“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各阶段教材内容均涵盖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六要素核算、财务报告,区别是高职教材比中职教材增加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流动负债核算和会计调整等,本科教材比高职教材增加外币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虽然不同阶段选用的教材在内容和深度上略有区别,但差别不大,在内容上没有体现衔接性。

三、河北省“中高本”贯通培养课程体系衔接的建设策略

(一)顶层设计“阶梯上升式”中高本贯通培养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顶层设计。中职、高职和职业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有一致性,也有层次上的差别。需要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集团、科研院所等桥梁纽带作用,依据岗位需求,将胜任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岗位适应力和职业适应力准确划分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发展阶段,进一步形成不同贯通培养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基本素质等。在实践层面,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需要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等进行贯通培养的学校组建贯通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建立顶层协同机制,结合国家层面的人才培养目标、各院校自身具体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共同制定各具特色的不同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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