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构的价值逻辑、实践难点及推进路径

作者: 邓琳佳 宋志平

摘 要 产教融合共同体能够有效促进政行企校协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增强高职教育适应性的内在需要、建设现代高职教育体系的客观要求、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落实高职教育科教融汇的重要载体。针对当前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面临的主体因素阻碍、运行机制不完善、治理体系滞后、组织文化融合困难等现实难点,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构建路径是:强化主体建设,推动共同体参与主体同向同行;重视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优化共同体生态,多主体联合搭建共同体有效治理体系;加强文化建设,构建包容开放的共同体组织文化。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适应性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28-0020-08

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我国全面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战略任务,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向了新的高度。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主体,应在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中充当“排头兵”和“领头羊”的示范效应。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项创新性较强的工作,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稳步推进,需要明确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价值逻辑与实践难点,并找出科学合理的推进路径,为广泛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提供系统的方法论和实践指南。

一、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价值逻辑

(一)增强高职教育适应性的内在需要

职业教育兼具教育与经济属性,与经济社会发展天然存在适应性的问题[1]。适应和促进产业发展,切实服务经济建设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能,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通过密切产教联动关系、发挥产教协同效应,增强高职教育支撑产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1.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有利于增强高职教育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高职教育是直接面向产业培养人才、提供服务的教育,适应产业发展是高职教育的永恒主题。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在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愈发突出,技术的更迭与创新逐渐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职业教育作为以技术技能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既深受科技进步的影响,又承担着引领技术创新推广的职能。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就是以技术为纽带,通过建立组织实体的方式,整合高职教育与行业产业两大领域的技术积累、智力优势和物质资源,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融合,使高职教育办学更加贴近产业生产对实际技术技能的需求,实现高职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2]。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既是产教融合走向深化的产物,又是深化产教融合的有效举措,能够有力促进高职教育与行业产业的协同与整合,增强高职教育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2.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有利于增强高职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社会投资、消费及需求面临新的结构性变化,产业结构面临新的调整转换压力。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社会体系内部循环不畅和供求脱节现象突显,“卡脖子”问题突出,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就需要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强高职教育与行业产业的密切联系和协同联动,正是要充分发挥出行业及产业主体参与高职教育办学和育人的作用,通过贴近行业产业发展实际办学,实现高职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优化,使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相适应。

(二)建设现代高职教育体系的客观要求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任务。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2022年12月,《意见》的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客观要求。

1.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的需要

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我国职业教育在新的发展阶段所产生的新型办学模式[3]。根据《意见》中的表述,“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在省级政府统筹领导下,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由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实行实体化运作的区域性产教科深度融合发展模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面深度整合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资源与行业产业资源,形成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与育人的新格局,促进区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无缝衔接。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不论是从工作思路来看,还是从建设目的来看,都与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仅仅是工作重心和功能侧重点有所不同。高职教育在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过程中,必然需要深化市域产教融合,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育人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高职院校办学,正是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承担的职能。

2.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需要

《意见》提出了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战略任务,明确要优先选择一系列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参与主体包括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及行业上下游企业,与一般意义上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相比,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涵盖的主体类型更加多元,涉及的领域更加宽泛,是一种更为宏观、社会化程度更高、功能更加丰富的办学模式。显而易见,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相比,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统筹层次更高,那么从实践层面来看,一定区域内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主要是由众多大小不同、规模不一的产教融合共同体联合而成。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自然而然地会成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的一份子,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也需要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加入和支持,因此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需要。

(三)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南。所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教育供给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则是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的根本途径。

1.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不仅重塑了产业经济格局,也在职业形态方面引发了一系列深刻变革,远程协作、居家办公、灵活就业成为新时期人民群众工作和就业的重要方式。劳动者工作方式、职业形态的变化,从客观上要求其学习新知识、习得新技能、适应新环境。在此形势下,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高职教育贴近行业产业发展实际办学,能够有效突显高职教育的价值。一方面,高职院校贴近行业产业发展实际、贴近市场办学,有利于更加敏锐地洞察和捕捉人民群众的技术技能需求,从而调整自身的办学方向、专业布局、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定位,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教育需求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实现一体化办学,整合双方主体的教育与培训资源,能够强化高职院校的职业培训能力,同时提升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进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职业教育需求。

2.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反映在教育领域,就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从过去的“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即接受更加优质、高质量的教育[5]。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职业教育办学未能充分遵循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教育教学工作与行业发展实际脱节,与产业生产实践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人民群众认为职业教育是次等教育、低质量教育的刻板印象。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我国深化高职产教融合的根本举措,是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一体化发展的科学路径,能够从根本上扭转高职教育与行业、产业、市场脱节的局面,形成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6]。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需求的有效途径。

(四)落实高职教育科教融汇的重要载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一个整体来论述,强调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7]。“科教融汇”是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现的新提法,也是党中央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行业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科研力量,大量的科研资源、科研人才汇聚于行业企业中,而广大高职院校同样具有深厚的科研积累和科研资源,这就决定了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成为落实高职科教融汇的重要载体。

1.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为校企联合开展科研创新提供了实践载体

高职院校是进行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由于我国高职产教融合广度不足、程度不深,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与行业产业、市场需求脱节,造成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在行业产业领域,过去由于各类企业与高职院校的科研合作不密切,企业的科研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科研潜力未能充分激发,存在技术创新成果少、技术开发效率偏低的问题。在我国全面深化产教融合的背景下,高职产教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展,校企整合科研资源,联合开展科研创新、技术开发的项目不断增多,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产教融合的高级形态[8]。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在一个组织实体内部整合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资源要素,有利于密切高职院校与行业产业的联系,促进高职院校贴近产业生产实际和市场实际需求开展科研工作,并促进行业企业科研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从而为落实高职教育科教融汇创造有利条件。

2.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为建立科教融汇新机制提供了实践平台

在高等教育领域,科研与教育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强调科研与教育工作的协同关系,具体表现在国家教育政策文件的表述中,从“科教结合”“科教融合”到当前的“科教融汇”[9],其内涵愈加丰富,要求也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高职教育领域的科教协同体制机制不健全,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在科研工作中总体上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即便有一些科研合作与协同,也往往是基于短期项目,较少建立起长期性、战略性的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一种高职院校、科研机构与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组织实体,可以实现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之间科研资源的深度整合,由此扫除了多元主体协同时面临的种种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了各类科研资源要素在不同主体间的流动。因此,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为建立高职教育科教融汇新机制创造了条件,也提供了实践平台,是高职教育实施科教融汇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实践难点

(一)主体之困: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构建主体阻碍因素

跨领域协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是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特征[10]。构建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政府、学校、行业、企业是核心参与主体,也是产教融合共同体平稳有序运行的主要支撑。然而,现阶段在高职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诸多主体阻碍因素。

第一,高职院校参与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存在培养能力阻碍。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高级阶段,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其高素质主要体现在知识水平高、技能水平高和职业能力高三个方面,即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应达到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学生的技术能力足以胜任企业岗位技术技能要求,学生的职业能力能够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然而,现阶段我国高职教育“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很多高职院校事实上缺乏培养出“三高”人才的能力。正因如此,大部分高职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往往侧重于对学生某一方面能力的培养,导致难以满足企业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高职院校自身在人才培养能力上的不足,成为产教融合共同体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利因素。除此以外,高职院校参与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还面临人才培养周期偏短、校企协同育人效能不高的问题。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基于当前学制的限制,学生在毕业前很难形成较高的综合素质,削弱了高职院校参与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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