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 韦妙 毛洪睿

作者简介:韦妙(1983—),男,博士,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信息化;毛洪睿(2001—),女,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信息化。

基金项目:2022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现代教育技术优质课程建设”(编号:校2022030)

摘要:在当前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部分职业院校教师存在数字意识失能、数字应用能力差、数字道德意识弱、数字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基于教育部新发布的《教师数字素养》行业标准,构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框架,分析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的困境,提出唤醒教师主体、激发数字认知,优化环境资源、促进数字应用,增强道德安全、坚守数字伦理,构筑学习共同体、推进数字化成长的路径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教师;数字素养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4)05-0054-07

当前,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日常生产生活及思考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社会各领域。其中,数字化正引领职业教育变革创新的浪潮。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

为扎实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教师要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数字素养。教师作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其教育教学水平将直接影响职业教育的育人水平。然而,当前部分职业院校教师仍存在数字意识失能、数字应用能力差、数字道德意识弱、数字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教师该如何提高自身数字素养适应时代数字技术变革、助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成为重要议题。2022年11月,教育部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从五大维度(数字化意识、数字知识及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化社会责任、专业发展)出发,构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框架,提出改善教师数字素养的路径。

一、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内涵界定及框架构成

(一)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内涵界定

1994年,以色列学者约拉姆·艾歇特-阿尔卡来(Yoram Eshet-Alkalia)提出了数字素养框架,该框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图片—图像素养、再造力素养、分支素养、信息素养及社会—情感素养[1]。随后,保罗·吉尔斯特(Paul Gilster)于1997年正式提出“数字素养”这一术语,将数字素养定义为获取、理解和重组数字信息的能力[2]。《教师数字素养》标准将教师数字素养定义为教师适当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与资源,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而具有的意识、能力和责任[3]。

关于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研究,王永钊等认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包括数字注意力、参与力、链接力、协作力等素养[4]。李晓娟等认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是教师灵活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一项综合能力[5]。周如俊认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是教师利用新兴数字技术,获取并加工运用数字资源的一种综合能力[6]。

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定义涉及对数字信息的认识、理解、获取、批判、交流、创造,其内涵并不局限于对数字信息的认知和熟练使用,还包涵对数字信息的批判力及创造力,是职业院校教师在生活、学习及工作中需掌握的一项综合能力。

(二)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框架构成

2017年,美国教育技术国际协会发布了《ISTE教育者标准》(ISTE Standars for Educators),该标准将教育工作者定义为7种角色,并对角色划分了24项具体的能力指标,呈现出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为中心的特征,并着重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7]。201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教师信息和通信技术能力框架(第三版)》(UNESCO ICT 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Teachers (3rd Version)),该框架从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3个能力层次及教师工作的6个实践维度,构建了18项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强调教师能运用信息技术帮助学生成为有创造力的学习者[8]。我国教育部于2022年颁布的《教师数字素养》标准,包括5个一级维度、13个二级维度和33个三级维度[9]。

综合上述研究,从《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中的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化社会责任、专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出发,构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框架,包括数字认知素养、数字应用素养、数字伦理素养、数字发展素养,具体内容如下:

数字认知素养是指职业院校教师应具备的数字化意识认知、数字技术技能认知,是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基础。数字化意识认知指的是,正确认识到数字技术在职业教育推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持有主动学习数字化的意愿,将数字技术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创新性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具备战胜数字化挑战的意志,不畏职业教育中数字化使用和创新方面的困难,持续开展数字化教学实践探索。数字技术技能认知指的是,了解职业教育中常见数字技术的基本原理,能够选择适合的数字技术资源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并熟练操作职业教育教学活动中常见的数字化设备、软件及平台。

数字应用素养是指职业院校教师在职业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力,是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核心。包括数字化教学设计,即利用数字技术分析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情况,依据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多渠道收集、管理、制作数字化资源,设计融合数字技术资源的教学活动;数字化教学实施,运用数字技术组织职业教育教学活动,收集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控教学进程,发现学生的学习情况差异,并开展针对性指导;数字化学业评价,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内容既包含理论也包含实践,要求能合理选用数字工具,多方面采集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业数据,对学生学业数据进行可视化的分析和呈现;数字化协同育人,利用数字技术资源培养职业院校学生的数字素养,发展多种形式的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家校协同育人,拓宽职业院校的育人途径。

数字伦理素养是指职业院校教师要坚守的法治道德规范,是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保障。坚守法治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尊重知识产权,合理使用数字产品和服务,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职业院校同企业行业开展合作中具有众多商业机密,教师要注重数字安全保护,不仅要做好个人信息隐私的维护,还要保护好工作数据的安全。

数字发展素养是指职业院校教师利用数字技术资源促进自身及职业教育共同体专业能力发展的能力,包括数字化学习研修、数字化教学研究创新。职业教育和社会生产发展需要联系紧密,要求职业院校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数字化技能水平以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数字化学习研修指的是利用数字技术资源持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技术知识、教学法知识,及时反思改进教学,参与或主持职业教育研修共同体,共同分享学习新的职业教育经验。数字化教学研究创新指的是研究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活动中的问题,利用数字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效能。

二、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的现实困境

(一)数字认知素养方面,职业院校教师数字意识失能

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提升受到数字认知素养不足的制约。数字认知素养包括数字化意识认知和数字技术技能认知,两者之间是互为因果的关系。积极的数字化意识能促进职业院校教师认识到数字技术发展给职业教育教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主动学习数字技术技能;扎实的数字技术技能储备又能支持教师在职业教育活动中创新数字化教学实践,克服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困难和挑战,完善教师的数字化意识。然而,当前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化意识和数字技术技能认知的互相促进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职业院校教师缺乏对数字技术的深入了解及应用,导致其数字化意识偏移,受到“工具理性”的遮蔽,没有正确认识到数字技术同职业教育教学之间的强关联性[10],仅将数字技术僵硬地看成数字化转型的工具。对于数字化的错误认识削弱了教师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上的积极主动性,教师消极地对待数字化教学变革致使其数字化意识失能。二是部分职业院校教师由于缺乏数字技术技能的储备,以规避的态度应对当前职业教育领域中的数字化转型变革,难以主动结合数字技术改进其教学模式及手段,不能灵活地根据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情况利用数字技术对教学活动进行及时的改进,造成了师生发展的全面性、完整性、内在性被忽视[11]。久而久之,教师产生了畏难情绪,造成主体能动性的丧失,陷入了被动接受数字化转型的境地,无法积极适应数字化教学,导致教师教学的自我效能感降低,加深了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提升阻碍。三是职业院校教师自主变革教学的权力式微加剧教师的数字化意识失能。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核心组织者,开展教学实践的一线教师最清楚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学习需求,教师应有对数字化教学活动的自主变革权,以应对教学活动中的各种突发情况。但现今的科层制管理结构存在着“少数人决断”的问题,致使大部分职业院校教师无法直接参与教学变革的决断,缺乏参与数字化教学变革的驱动力,限制了教师开展教学变革的自主权[12],阻碍教师数字化意识提升,限制了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自主擢升。

(二)数字应用素养方面,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培育失实

数字应用素养是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核心,职业院校教师应具备将数字技术应用到教学设计、实施、学业评价、协同育人等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能力。但目前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化应用能力偏弱,数字化教学还处于浅层化、碎片化的状态。

一是大部分职业院校缺乏对教师进行分层级的、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数字素养提升培训。年长教师不具备青年教师在网络时代中成长的经验[13],在数字知识的储备、数字技术应用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数字基础相对较差;企业调入教师的数字素养基础更是参差不齐。二是部分职业院校教师获取数字化教学资源的渠道广度有限。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化教学制约因素调查显示,53.3%的教师认为自身制作教学课件的能力不足,42.4%的教师认为数字资源个性化应用能力不足,45.5%的教师认为数字化教学设计能力不足[14]。资源渠道不足限制了教师学生学业分析、设计教学活动和创设学习环境等能力的提升,阻碍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应用素养的提升。三是数字化环境建设不足。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多个高校利用新兴数字技术助力数字化环境建设,如华中师范大学利用人工智能研发“小雅”智能教育平台,中山大学利用云计算构建虚拟实验室[15]。而职业院校数字化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资金投入不足,许多数字化的硬件、软件设施不能及时跟上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际需要,不能有效地为教师数字化应用能力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16]。

(三)数字伦理素养方面,职业院校教师数字道德失范

数字伦理素养要求职业院校教师坚守法治道德规范,注重数字安全的保护。数字时代,手机和电脑等设备是职业院校教师获取教学资源的主要工具,也是师生与家校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互联网的不当使用会制约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推进。近年来,因数字化、网络化引发的数据安全、社会伦理等方面的问题屡见不鲜[17]。2017年,安徽某职业技术学院由于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导致4 000余名学生身份信息泄露[18]。2022年,湖南某职业院校教师在网络上编造并传播学生的不实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扰乱社会及网络秩序[19]。

校园网络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是因为部分职业院校校园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导致在数据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诸多漏洞,更为严重的是,未能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例如,缺乏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安全审计机制及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使得校园数据面临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的风险。此外,这些职业院校也未能充分履行其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在日常管理和运营中,对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专门的数据安全管理人员和团队,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导致整个校园数据安全防线脆弱。二是因为部分职业院校教师在法治道德规范、数字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缺陷。由于缺乏对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足够重视,教师在日常上网行为中,可能不自觉地违反了道德规范,甚至触犯了法律法规。此外,部分教师对数字安全保护的认识不足,防护能力相对较低,没有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和工作数据的安全,导致这些数据面临被泄露或滥用的风险。总之,职业院校教师在数字伦理方面存在法治道德薄弱、数字安全保护意识低、能力弱的问题,不仅限制了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的提升,更使职业院校数字化转型发展面临困境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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