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要义与三维培育路径
作者: 陶春柳
摘要: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培育是国家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文章以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特征、分类为切入点,分析了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存在的动因,并针对当前的产业和教育双方利益诉求不对等、人才培养标准与产业需求脱节、主客体之间互动交流意识缺乏、产教融合功能契合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在搭建产教融合平台、实现产业需求和人才培养标准对接、建立人才共育运行模式、建立人才共育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运作路径。
关键词: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内涵要义;存在动因;三维培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2)12-0017-05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作为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2019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自此,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行业协会、教育服务型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笔者深入分析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内涵要义,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存在的动因,以及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在产教融合中的运作路径,以期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供方法借鉴。
一、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要义
(一)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
产教融合是产业与(职业)教育融合,生产与教学融合,是校企以培养市场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为共同目标而搭建的一种合作模式。融合是实质的、深入的、紧密的,通过融合,院校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产业进行文化嵌入、共同培养生产岗位所需人才。服务组织是指为了达到和实现服务经营目标,由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和精心设计的结构与有意识协调的活动系统。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是基于市场规律,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为解决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和运行机制问题而诞生的。该组织利用校企利益共同体的资源优势,积极布局教育领域,搭建教育与产业合作桥梁,为校企提供职业技能标准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教学数字化资源开发等专业化服务,从而不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1]。
(二)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特征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诞生,是为了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满足市场需求,对接供需,精准服务,深化校企紧密合作,因此,必然具备市场性、服务性、创新性等特征。
1.市场性
按照市场化规则进行运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必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和独立的法人,能够通过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为校企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校企建构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
2.服务性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将校企两个端点链接起来,一方面充分借助企业力量,为学校教育提供一线的实训教学案例、输送最新的生产理念和生产技术,以弥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缺失,满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另一方面充分借助职业教育力量,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节约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成本、推进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解决了产业和教育之间的融合和博弈问题。
3.创新性
产教融合本质是跨界融合,实现校企资源互补和共赢的目的,因此,产教融合服务组织要对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平台进行顶层设计,使企业的商业模式和职业院校的专业对接,实现校企之间的统一部署和管理,是人才培养的创新性探索与实践。
(三)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类型
目前,包括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评价组织及教育服务型企业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都在不同层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这些组织具备企业性质或原本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他们既能切身体会行业企业需求,又有足够的信念与力量在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穿针引线,他们搭建平台,促进校企紧密合作,成为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的统筹者,完全符合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2]。其中,以行业协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代表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主要从宏观层面来发布产教融合政策信息、开发岗位教学标准、人才需求预测和设计产教融合模式;以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评价组织和教育服务型企业为代表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主要从微观层面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技能等级的评定。
二、产教融合是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存在动因
(一)职业教育回归企业过渡之期: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职业教育回归企业的“缓冲地带”。早期的职业教育可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家传世学,《荀子》中提到“工匠之子,莫不继事”,主要通过家传世学、口耳相传、言传身教来传递手工技能和职业知识,这种古老的教育形态不仅重视实践训练,也对职业教育作了质的规定性,教育应该是以人的培养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后,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较为开放的学徒教育取代了仅以血脉传承的家传世学,当机器大生产代替家庭作坊,小范围的学徒教育又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一线工人数量时,职业教育便从劳作现场转向了职业学校,学校职业教育迅速崛起,开始占据现代职业教育的主战场[3],至此,职业教育由企业向学校完全转轨。这种在学校进行的职业教育,是为迎合当时高效率的社会需求而诞生的[4]。
目前,社会对人才的价值期望和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职业教育本质是传授技艺,学校理论有余、实践不足的人才培养已不能满足企业这个利益相关者对技能人才的个性化的诉求,职业教育回归企业便有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但是回归企业并非回到早期的教育模式,而是螺旋式的回归,是着重职业技能培养的回归。回归也不能一蹴而就,因为任何一种教育形式的转变都是逐渐内化的过程。目前,学校教育在职教体系中还处于强势地位,必须要有一个缓冲地带,避免校企缺乏提前感知而使职业教育陷入困境。
基于上述因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便有了它存在的必然性。作为职业教育理性回归企业的过渡阶段,产教融合符合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
(二)产教融合困局破解之道:产教融合服务组织
从职业教育的发展脉络显示,教育脱离产业之后,形成了两个端点:一端是职业院校,另一端是行业企业。产教融合自提出以来,因学校和企业在合作生命周期中追求的利益点不同的变化,合作往往呈现动态发展趋势且深度不够,产业和教育之间存在着合作性的博弈问题。
1.产业和教育双方利益诉求不对等
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说过:“利益是人类行动的一切动力。”谁获得利益多,谁的合作积极性就高,产教融合也是如此,获得利益回报是最直接的内在驱动力。产业天然的属性是追求利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然面临生存的压力,因此,行业企业和市场关注的焦点首先是自身的生存和盈利需求,其次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推动社会繁荣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的机会,解决就业问题[5]。而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公益性,职业院校把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因此,院校关注更多的是深化教育改革,培养职业人才。可见,产业和教育双方利益诉求不对等。
2.人才培养标准与产业需求脱节
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双方供需利益的协同过程,表现为人才培养是否匹配的过程,在人才培养方面,产教均同时扮演着供需双重角色,但是供需叠合有错位,匹配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职业院校与产业、企业信息不对称,专业设置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跟不上产业布局调整、生产技术更新换代的步伐,满足不了新兴产业的人力资源需求。职业院校也无力举办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匹配的专业。企业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将产业标准转化为课程教学标准,这就导致了人才培养标准与产业需求脱节。
3.主客体之间互动交流意识缺乏
产教融合是多元主体的复杂组织系统,这种组织一般是通过院校和企业签订并落实“校企合作协议”来组建的。协议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为合作主体,参与者为合作客体。在学院主体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企业定位不清、主体角色缺失,校企之间互动交流意识缺乏,从而导致“一头热、一头冷”现象,直接影响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而产教融合的主导者——政府则对市场的敏感度不够,产业和教育之间的融合是创新性举措,政府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后,需要基层落地执行,政府的监管又往往无法及时到位。在这种状态下,院校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逐步减少,均是依据主观意愿在校企合作中寻找各自的定位,无法在校企合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产教融合功能契合度不够
产教之间的融合是个博弈的过程,需要双方合作契合、优势互补,形成资源共享、文化共融、师资共建的开放融合的格局。在以往合作过程中,产业和职业教育双方因社会使命不同,且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滞后,往往需要通过签订协议来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明确产业和教育之间的关系,但是协议不能真正调动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在利益平衡点把握不够精准的情况下,合作协议无法实现精细化,若再缺乏统一部署与管理,信息沟通不畅,产教双方的功能就会弱化,整体契合度不高,合作关系更难长久维系。
可见,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方向的产教深度融合,还存在着“融合不深”“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有一个合作搭建者来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目前,这个合作搭建者正由产教融合服务组织来担当。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与生俱来的“市场性”“服务性”“创新性”,以及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内涵性质,决定了它存在的意义。通过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破解产教双方利益诉求不对等、人才培养标准与产业需求脱节、主客体之间互动交流缺乏、校企合作功能契合度不够等难题,达到产教融合一体化、校企协同效应最大化的目的。
三、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三维培育路径
(一)尊重双方利益需求,搭建产教融合平台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在结合自身的组织优势基础上,统筹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利益需求,既满足院校高质量培养人才的需要,又兼顾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补给的需求,让各方在功能定位上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组成职业教育和产业企业协调发展的“和而不同”的“共同体”。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共同体”应当凌驾于“抽象共同体”和“自然共同体”之上,它既要能代表个体成员的个别利益,又要反映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6]。因此,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必须找准这个共同体的利益平衡点,校企并重,各取所长,平行发展。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遵从产业和职业教育的需求,遴选本科、高职、中职院校和头部企业试点运行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线上信息化平台。平台精准定位产教利益需求,聚焦产业资源,明确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平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过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的合作积极性,确保产教融合的效果、效率和效益。
(二)打造职业标准,实现产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对接
产教深度融合外在于人才培养的融合,内化于产教标准的融合。“产”,制定工作领域标准和工作任务标准,是标准的制定者与标准是否实现的评判者;“教”,将工作领域标准与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领域标准与教学内容,是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的执行者。产教融合服务组织整合行业组织、教育研究机构、企业、院校等多方力量,通过调研、实践专家访谈,对企业类型、岗位及岗位群、职业晋升通道、岗位能力要求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明确各级别资历的产业、行业客观标准,开发对接产教供需的人才标准与育人体系。一方面,立足产业用人需求与用人标准,制定人才标准与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基于行业企业人才标准和评价标准,共同转化、开发人才培养标准与人才培养体系。
伴随着教育部等四部委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为代表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对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如图1所示),将行业企业的职业标准转化为人才培养标准,包括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师资标准和环境标准等,为院校在执行人才培养标准时提供培训服务,并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标准制定,引入外部评估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考核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为行业企业输入适用人才,最终促进职业教育标准与企业技术需求标准有机结合,也进一步推进“1”和“X”证书的有机衔接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