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落实效果优化与提升

作者: 崔艳玲 刘家依 孙丽伟

摘   要:“双减”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以来取得多方面成效,但是也暴露出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困境、学校课后服务的现实困境、教师适应的能力困境、家庭教育的观念困境等一系列现实挑战和体制机制障碍。“双减”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激发教师职业发展活力、普及科学教育理念,以此才能真正实现政策初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关键词:“双减”政策;教育执法;教师发展;家校共育;课后服务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4)12-0004-04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双减”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的出台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学校教育主体地位弱化、教育竞争恶性循环、资本入侵恶化教育生态等教育乱象的主动回应。“双减”政策的颁布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积极行动,是回归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重拾教育初心、净化教育生态的有力抓手。

“双减”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以来,取得多方面成效:学生校内外学业负担减轻,重获自主发展空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质增效,办学质量日益提升;功利化教育观念初步扭转,教育生态逐步恢复。但与此同时,“双减”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现实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也逐步暴露,需要顶层设计和系统性变革予以破解。

一、“双减”政策的落实阻碍

(一)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困境

精准高效的教育执法是促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也是守护教育行政权威的最后屏障。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双减”执行查处工作,先后发布《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系统推进过重学业负担治理和相关监管举措。但随着“双减”的深入推进,在“双减”政策执行实践中,特别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领域,面临着诸多新困境。一是部门配合执法协同程度不高。“双减”政策涉及面广、牵扯事项多,单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很难达成预期成效,需要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各部门之间形成治理合力。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往往“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只注重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违规违法行为,而忽略了非自己主导的“次要领域”,不能形成紧密配合的强大合力。二是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当前“双减”工作的实施主要以专项治理或专项整治为抓手,每次行动均需大量执法人员参与,但由于“双减”政策相对较“新”,且专业性较强,极易造成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的困境。三是缺乏专项法律法规依据。目前,查处“双减”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对“宏观”的法律法规,但其中涉及“双减”内容的条款十分有限,且针对性也不强,致使处罚标准难以统一、规范,进而影响执法行为的权威性。

(二)学校课后服务的现实困境

“双减”的有序推进让校外培训机构无处遁形,学生原有的部分学习时间更多地让位于学校教育。应对这一变化,学校不能一“减”了事,而要持续做好学校教育的提质增效。据调查,“双减”以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活动成为学生及家长关注的重点,学生通过参与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能学什么,如何学得有兴趣,怎样提升学习效率,已然成为后“双减”时代的新挑战。随着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增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中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渐增多。一是课后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学校现有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资源有限,只能因人设教。对于哪些内容应该进入课后服务,学校没有系统、多样、有质量的“课后服务清单”可供选择,更多地屈就于现有人力和资源。因此,现有课后服务水平难以兑现“双减”政策初衷,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课后服务执行异化。由于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尚未完成,现实中,分数、升学率仍然是学校社会评价的主要指标,以分数、升学率论名校的局面并未完成扭转。在这种导向之下,学校对“双减”政策的执行是选择性的、形式化的。部分学校打着课后服务的幌子,上自习课、上讲授课,延长教育时间。三是课后服务的家校社协同机制有待完善。突出家校社协同、形成过重的学业负担治理合力,是“双减”政策的突出特色。但在课后服务方面,由于校外课后资源进入学校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方面,家庭、社区以及社会公共教育文化资源的潜力并没有被充分挖掘。另一方面,非遗传承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也缺乏参加课后服务的渠道,同时激励强化机制的缺失也使他们缺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教师适应的能力困境

中小学教师是“双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执行能力和意愿直接影响“双减”政策实施效果。“双减”背景下,中小学教师需要更新自身知识、技能,对学生、教材、教法有更深入细致地研究,以适应在优化作业设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这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上倾注大量时间和精力,但现有工作强度已使很多教师满负荷运转。调查显示,排除在家处理教育教学事务时间仅计算在校工作时间,小学教师日均9.04工作小时,中学教师人均周均工作48.85小时。而且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非教育教学相关事务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时间,而用于自我发展或者教研的时间不足10%。此种情况下,中小学教师难以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自我提高,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双减”新要求、新趋势。加之,专业引领、理论指导的不足,教师有限的教育教学探索与研究也可能是低效的。教师缺少充分的资源支持,无法快速完成与“双减”政策适配的能力升级。同时,课后服务客观上延长了教师的工作时间、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依据河北省现行政策,教师课后服务补助每课时仅10元左右,未能充分体现教师劳动价值,不能有效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部分教师以得过且过或敷衍了事的心态应付课后服务,甚至将课后服务简化为自习课。这不仅影响了课后服务质量,也背离了课后服务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政策初衷。

(四)家庭教育的观念困境

“双减”旨在通过家校社协作形成治理过重学业负担的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双减”政策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同时也对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提出了巨大挑战。从认知层面而言,家长能充分认识到过重学业负担对学生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90.5%的家长赞同“双减”政策的实施。但从行为层面看,“双减”政策颁布后,家长对于家教的需求量猛增,他们将家教作为校外培训班的替代品,成为隐形、变异校外学科培训的推助者。家长面对“双减”的知行分裂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首先,受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家长认为接受普通教育是获得社会认可的唯一途径,而上职校、接受职业教育是不入流的。为了确保子女能顺利通过中考——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第一个分水岭,家长自然会通过补习的方式提升子女成绩。其次,教育功利主义的蔓延,严重扭曲了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被异化、简化为更好的成绩、更高的分数。希望子女通过读书考上好大学以此实现家庭资本的传递和阶层再生产成为家长的普遍期待。加之,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出于营利目的过分渲染教育竞争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家长的升学焦虑。因而,教育“内卷”“抢跑”成为一些家长的共同选择。

二、“双减”政策效果优化的策略

(一)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提升新时期“双减”工作成效的关键一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建立目标明确、职责清晰、协调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组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体育、网信等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执法队伍,对涉及“双减”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教育领域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执法程序,着力提升各部门“双减”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通过委托直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乡镇街道办等机构,补充执法人员数量,增强执法工作力度。从制度上保障“双减”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议适时制定《校外培训监督管理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从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培训过程等方面进行细化,将“双减”监管彻底纳入法治轨道。同时,还要强化督导问责,对落实“双减”政策不力、校外培训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形成警示震慑。

(二)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作为推进教育变革的核心驱动力,科学的教育评价应紧随“双减”步伐,有效发挥“指挥棒”功用,更好地指导“双减”改革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首先,建立适宜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体系。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具体、可行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突出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引向学校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减轻学业负担、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发力。其次,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改革考试内容,增加应用性、开放性题目的比重,重点考虑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和探索创新能力。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并在升学选拔中予以积极应用,以招生考试引导学校育人方向。再次,应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坚持办学特色,坚守办学定力,牢牢把握人才培养质量这条主线,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差异发展。以此破除“唯学历”“唯名校”的人才发展观念,缓解学业焦虑、升学焦虑。

(三)激发教师职业发展活力

采取切实举措,提升中小学教师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的能力和意愿。首先,减轻教师工作负担。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清晰界定教师职责与权利边界,减少迎检、数据统计等非教学教育无关的事务性工作对教师的干扰,营造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的良好氛围。其次,支持教师能力提升。针对“双减”政策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各级教科研机构应充分发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作业布置、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家校共育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指导。以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引领理念共识,以案例分析、听评课等方式解决实践困惑,帮助教师顺利完成教育教学能力的更新升级。再次,补充课后服务力量。有序引入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课后服务资源的有益补充,满足学生对体育、书法等拓宽性、专业性较强内容的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最后,提升课后服务积极性。强化课后服务激励导向,鼓励学校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评优评先中充分参考教师在课后服务中的表现,依据教师课后服务中的工作量,适应提高补助标准。同时,试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制”“调休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普及科学教育理念

为实现“双减”育人目标,纾解家庭教育困境,家长应明确其在学生成长与家校社协同中的主体责任,转变教育观念,合理利用“双减”后的闲暇时间参与家庭活动,营造温馨有爱的家庭氛围,促进子女健康发展。同时,多方须合力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净化家庭教育微观环境。一是主流媒体应发挥引导正向价值观的作用,减少唯分数论、唯文凭论等不良观念的影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破大众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减轻家长对普职分流的升学焦虑。二是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应积极推动构建家校协同机制,明确各自责任与角色,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学校应积极推进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的传播、普及,通过开展讲座、举行家庭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解答家长“双减”疑惑,普及科学教育观念,促进先进育儿经验共分享、互学习。第三,社区作为家庭教育的延伸补充,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家长有关科学教养子女的不同学习需求提供全覆盖性、专业性、针对性的服务支持,营造家校社协同合作、共促“双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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