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手教师的惩戒困境:表征与出路
作者: 吕源 李峰 冯婉桢【摘要】幼儿园新手教师的自我报告显示,部分新手教师面临着惩戒困境,表现为怀疑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和适宜性,常处于惩戒与否的两难困境中。新手教师陷入惩戒困境有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的原因,即教师儿童观出现一定偏差和教育策略的匮乏,社会支持的缺失和社会氛围的复杂。为摆脱惩戒困境,新手教师个人应调整教育观念,丰富教育策略,正确认识与运用教育惩戒;社会应给予新手教师更为强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新手教师;教育惩戒;幼儿园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2)1/2-0043-06
近年来,教育惩戒备受社会关注,是教育实践中的敏感问题与难点问题。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教育惩戒有必要存在于教育教学管理中,但因其存在负面效应而常受到社会公众批评与排斥。在幼儿园,教育惩戒是指在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通过批评、隔离、剥夺某种特权等方式,使幼儿认识并愿意改正自身不当行为,同时警示其他幼儿的教育手段。
为帮助人们形成对教育惩戒的正确认识,近年来关于教育惩戒的研究不断增多,主要聚焦于教育惩戒的边界、原则和立法等方面。例如,以任海涛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从对教育惩戒与管教、体罚以及变相惩罚等概念的辨析出发明确了教育惩戒的边界;〔1〕马焕灵等人认为,教育惩戒应遵循目的性、合法性、必要性、适当性和公正性五大原则,以促进儿童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避免对儿童造成任何负面影响;〔2〕申素平对我国教育惩戒立法的前提、重点、难点做了剖析;〔3〕刘旭东指出了明确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讨论了教育惩戒权的基本原则、规范内涵、监督机制的构建等问题。〔4〕
本研究在调查北京市某区幼儿园新手教师师德困境时,收集了教师采用自我报告的形式描述的自身遭遇的师德困境案例116份。其中,教育惩戒困境案例共13份。该类困境给幼儿园新手教师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为澄清和解决新手教师的教育惩戒困境,本研究通过调查和案例分析深入剖析这类困境的表征与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摆脱困境的建议。
一、惩戒困境表征
1.怀疑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对是否实行惩戒产生疑虑
从新手教师的自我报告来看,新手教师会怀疑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并对是否实施惩戒产生疑虑。一直以来,无论是在学前教育阶段,还是在其他教育阶段,关于是否实行教育惩戒、如何实行教育惩戒的讨论从未停止过。2020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5〕对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惩戒提供了依据。然而,在学前教育阶段,仅《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指出了幼儿园教师应“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此外尚无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对幼儿园教师的惩戒权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不少教师特别是新手教师始终对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心存疑虑。
不同的幼儿对教育惩戒的接受程度会有较大的差异。在受到惩戒后,会有一些幼儿出现情绪低落的情况,也会有一些幼儿情绪状态依旧良好。然而,不论幼儿是否接受惩戒、教育效果是否良好,新手教师始终对教育惩戒持有“用之忐忑”的态度,怀疑自身行为是否正当。比如,有一位新手教师反映,由于幼儿在集体游戏中四处溜达,经教师多次提醒后也不予理睬,于是教师采用了批评和“隔离”的方法,但幼儿被“隔离”时情绪低落,因此教师对此方法的恰当性存在着疑虑。还有一位新手教师谈到,一名幼儿表现出用玩具和其他幼儿打闹的行为,被教师没收玩具后迅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对教师表现出亲近的言行,但教师对惩戒这种教育手段还是心存疑惑。可见,即使教育惩戒能够在班级常规管理中发挥作用,但新手教师始终认为教育惩戒存在着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可能性。正如一位新手教师所说的:“所在班级常规不好,采取温柔和蔼的态度收效甚微;采用惩戒的手段对待幼儿可能会有所成效,但担心这会让幼儿产生害怕的情绪,对幼儿园产生恐惧的心理。”
此外,有新手教师担心对某一幼儿实施教育惩戒会造成同伴对该幼儿的消极评价。有位新手教师说:“由于担心当众批评可能会让被批评的幼儿在其他幼儿的眼中成为坏孩子,因此对活动中一些‘坐不住’、会‘骚扰’同伴并扰乱活动秩序的幼儿无计可施。”
由于怀疑教育惩戒的正当性,许多新手教师索性将教育惩戒放入“黑名单”,持回避的态度,从而使教育惩戒在教育中处于缺位的状态。同时,新手教师由于教育策略匮乏,在教育实践中往往对幼儿的违规行为束手无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幼儿的不当行为得不到改正。长此以往,幼儿难以形成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甚至会出现更多的行为习惯问题。
2.怀疑教育惩戒的适宜性,对如何把握教育惩戒的限度感到困惑
部分新手教师能够意识到教育惩戒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不能厘清教育惩戒的边界和限度。一位新手教师讲:“教师一定程度上拥有惩戒权利,因为单纯的正面教育并不能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需要一定的惩戒,把握合理的惩戒限度是极为重要的,但也是非常难的。”
事实上,教育惩戒与不当的惩戒行为之间有着本质区别。教育惩戒以促进儿童发展为目的,以教育为出发点和原点,旨在制止儿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不良行为,以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常见的教育惩戒形式包括语言责备、隔离、剥夺某种特权、没收等。〔6〕《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依据轻重程度的不同,将教育惩戒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制定了教育惩戒的“正面清单”。同时,该文件对不当教育行为做出明确禁止,制定了教育惩戒的“负面清单”。〔7〕“负面清单”包括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等七类。〔8〕“负面清单”中不当的惩戒行为容易对幼儿身体或心理造成严重伤害,且本身不带有教育意图。
幼儿园新手教师往往难以区分教育惩戒行为和不当的惩戒行为,不能明晰二者之间的界限,不知惩戒的限度,以至于常常处于焦虑之中。一位新手教师说:“如果对幼儿的惩戒过重,会打击幼儿的自信心,易使幼儿形成自卑感;若对幼儿的表扬过度,会使幼儿难以对自己形成合理的、清楚的认知。不清楚何种程度的奖励和惩戒是科学的,因此极为困惑。”
负面教育是指通过适当的约束、批评、惩罚等方式对幼儿的不当行为进行限制、否定、指责和纠正,使幼儿转变错误认识,消除不当行为。〔9〕正是“适当”这个原则对于教师来说较难把握,若惩戒程度较轻,则较难发挥其约束或消除幼儿不当行为的效果;但若惩戒程度较重,则稍有不慎就可能越过惩戒的边界而对幼儿实施不当的教育行为,从而对幼儿身心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适当”地对幼儿实施教育惩戒这一问题困扰着新手教师。
二、陷入惩戒困境的原因
幼儿园新手教师身陷惩戒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身教育观念、教育策略和教育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也会受到幼儿园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1.教师个人原因
(1)新手教师的儿童观出现一定的偏差
随着社会对儿童的认识越来越科学,强调尊重个体独特性、站在儿童立场且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在学前教育实践中得到凸显,尊重儿童、坚守儿童立场成为教师教育实践中的重要法则。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教师往往能够考虑幼儿的兴趣和需要。
在调查中,新手教师也流露出以儿童为中心、珍视儿童权利的价值观念,但由于受到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新手教师难以对教育惩戒形成正确认识。我国的传统文化中缺失“儿童”,而教育对儿童的认识源于文化中对儿童的认识。〔10〕新手教师的儿童观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但在传统观念影响下所形成起来的关于儿童的认识仍然影响着他们,使他们的儿童观产生一定的偏差,从而难以形成对教育惩戒的正确认识。
(2)教师掌握的教育策略不够丰富
一些新手教师教育策略匮乏,对教育惩戒又采取回避的态度,因此常常无法有效解决教育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从而将自身置于困境之中。在调用教育策略的过程中,新手教师需要经历以下阶段:先能觉察到幼儿的不当行为,接着能对幼儿不当行为进行正确的归因,最后能调用合理且适用的教育策略。在任何一个阶段,如果教师的观念、行为或能力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那么教师最终就难以使用合理的教育策略解决问题。在教育实践中,新手教师通常能及时觉察到幼儿的不当行为,但是在后两个阶段往往容易出现问题。
在对幼儿的不当行为进行归因阶段,新手教师对儿童的“崇拜”情结,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幼儿,从而不能调用有效的教育策略。在儿童观的改变与更新过程中,部分新手教师走向了极端,出现了“单纯强调儿童中心、过度依赖儿童立场”〔11〕的“天使儿童观”。这种观念把儿童看作“天使”,认为儿童天真可爱、纯洁无瑕,把儿童所有不好的方面都归结于家庭、教育机构或是社会的负面影响。“天使儿童观”使尊重儿童变成了崇拜儿童。〔12〕然而,这一儿童观中的“儿童”在现实中只是一个虚假的幻象。这种“乌托邦式的”“非现实的” 〔13〕儿童观,必然使新手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遭遇挫折。由于未能对幼儿形成正确的认识,当幼儿出现调皮、不听指挥的情况时,新手教师往往手足无措。
在调用教育策略阶段,新手教师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对幼儿的熟悉程度不高,难以将理论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缺乏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与幼儿相关问题的能力。当幼儿出现不当行为时,新手教师使用的教育策略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从而使幼儿的不当行为难以得到改变。长此以往,新手教师可能出现成就感降低并产生自我怀疑的情况。
2.社会层面
(1)社会支持的缺失
一方面,幼儿园阶段教育惩戒的实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对幼儿园阶段的教育惩戒做出明确规定。已有调研发现,尽管教育管理部门及一些幼儿园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守则”“规范”“道德规范”,但由于其中未涉及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未明确表明对教育惩戒的态度,因此在处理与幼儿的关系时,新手教师往往不明白“当”与“不当”的界限在哪里。国内相关文件多追求“崇高”的师德理想,缺少对教师外显行为的规定与约束。文件中多为“美德伦理”而非“规范伦理”,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有效地规范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4〕例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提到的“自尊自律”“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等都非常宽泛,在教育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差。由于无“法”可依,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幼儿园教师担心实施教育惩戒会给自己惹麻烦,因此缺乏使用教育惩戒的勇气和底气。 对于新手教师而言,教育惩戒犹如“烫手山芋”。
另一方面,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伦理方面的发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首先,在职前培养中,不少师范院校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师范生专业伦理素质的培养,主要表现为课程体系中专业伦理课程的缺失、实践环节中专业伦理意识培育的缺失。〔15〕其次,在职后培训中,新手教师伦理方面的专业发展得不到重视。其一,在职后培训的课程设置中,缺少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16〕其二,新手教师本身更专注于专业知识、技能的获得,而忽视职业道德和专业伦理的重要性。已有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期望的培训内容多为幼儿游戏、玩教具制作、幼儿园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内容,而他们期待删减的内容多为幼儿园教育政策法规。〔17,18〕在这部分只看眼前的新手教师眼中,职业道德与专业伦理方面的培训,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弱,缺乏对具体内容与准则的讲解,缺少有针对性的案例分析,对实际教学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强。但事实并非如此。单就教育惩戒而言,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中缺乏对教育惩戒相关知识的讲解,缺少对教育惩戒的正当性、适宜性的探讨,并不能有效指导新手教师的教育实践。因此,对于教育惩戒,新手教师往往处于不敢用、不会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