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对比视域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作者: 陈琦 刘星摘 要:该文通过对比中美视域下两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培养动力、课程设计、师资队伍建设、协同机制建设以及学生对创新创业接受度等方面的不同,发现美国是一种典型的自组织协同培养模式,而我国是传统的他组织培养模式。我国可以从转变培养动力、完善课程设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协同机制建设和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接受度等方面入手,实现从他组织人才培养模式到自组织协同培养模式的转变。
关键词:中美视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自组织协同培养;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5)06-0018-04
Abstract: By compar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innovative and entrepreneurial talent cultivating model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terms of cultivating motivation, curriculum design, teacher team construction,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construction, and students' acceptanc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he following inspirations are drawn: China can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other-organized talent cultivating mode to the self-organized collaborative cultivating mode by changing the cultivating motivation, improving the curriculum design,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aching staff,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and improving the acceptance of students'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Keywords: China-American perspective; innovative and entrepreneurial talent; cultivating model; self-organized collaborative cultivation; comparative study
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创新创业人员的培养是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关键。但我国在创新创业人才方面仍存在极大的缺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已成为目前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之一,国家也多次颁布相关文件就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行部署和指导。美国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先锋,构建了世界上最成熟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丰富且实用的经验。本文通过对比中美视域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为优化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提供相关启示。
一 中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类型对比
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现状不容乐观,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传统的他组织育人模式,校内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自主参与度不高,校外以高校为主,企业和社会的主动性十分有限。创新创业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创造、求新、求异的活动,它要求大学生能够突破传统思维定式,创造出对社会有价值、新颖、独特的产物[1]。美国是成熟的自组织协同育人模式,校内外协同育人,培养方式多样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开放性、反思性、联系性和自由选择性,这有利于富有创造性的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本文主要对比分析两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培养动力、课程设计、师资队伍建设、协同机制建设以及学生态度五个方面的不同。
(一) 培养动力对比
美国教育秉承创新创业无止境,终身学习的理念[2]。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美国对“双创”人才的培养从小学开始,持续到研究生,其“双创”教育不局限于通过创新创业增加经济效益,还注重对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以及社会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双创”的精神和知识贯彻在教育日常之中。这充分激发了学生、高校、企业、政府和社会在“双创”人才培养事业中的积极性,为各界合作协同育人注入了活力。我国“双创”人才培养模式的培养动力是在就业和经济发展等外界压力作用下形成的,高校、企业、社会则是在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作用下参与到“双创”人才培养事业中的。再加上投入产出的程度不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各方参与推进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在协同育人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就业压力也致使高校、企业、政府和社会在开展“双创”人才培养实践时更注重鼓励创业,而疏于对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二) 课程设计对比
美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事业起始时间早,形成了成熟的“双创”教育体系。美国的“双创”课程形式多样化、开设课程丰富、课程实践程度高,充分考虑了学生“双创”精神的培养以及技能需求的满足。与美国相比,我国“双创”培养模式的教育体系课程设计形式不够多样化、实践性不强且流于形式,课程数量也远远不及美国。课程数量的巨大差别显示出我国与美国在知识更新上的差距,充分的、及时更新的“双创”理论知识是培养合格的“双创”型人才的基本条件,理论知识上的缺乏和落后不利于“双创”型人才的培养。课程实践性不强、流于形式也对培养“双创”型人才产生了消极影响,我国虽然为培养“双创”人才开设了囊括但不限于财务、市场、经济、法律、管理、投资、融资和商机识别等课程,但其中更多的是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学生真正接触到的“双创”技能、技术知识、实际操作很少,与企业家的交流也十分有限,更不用说进入企业、接触“双创”项目。我国课程交叉性不高,很多高校的“双创”课程与专业课程分离,这不利于加深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理解,也不利于提高学生对“双创”课程的重视。“双创”课程和专业课程分离还会给学生增加学业负担,在专业课程与“双创”课程冲突时,学生往往会选择专业课程而对“双创”课程敷衍了事。
(三) 师资队伍建设对比
美国在开展“双创”教育的过程中,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无论是专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都具有扎实的“双创”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指导大学生“双创”学习及实践活动的开展。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上,其教师不仅包括“双创”教育博士,还包括具有丰富“双创”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整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上,既有“双创”知识储备丰富的专业教授,也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高校通过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外界专业人士进行对接,在对接过程中,学生能够获取外界及时且专业的“双创”信息和知识,高校能够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实现“双创”人才的共同培养[3]。美国大学还经常对教师的“双创”能力和素质进行常规培训,及时更新教师的“双创”知识,增加教师的“双创”经验。
近年来,我国在“双创”师资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与美国相比,我国师资队伍建设还是不尽如人意。从总量上来看,全国范围内大部分高校不具备专业的师资队伍。从质量上而言,我国教师水平有限,大部分高校的“双创”师资队伍中专业教师占比不足50%,有过创业经验、具有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不足20%。大部分教师倾向于理论教授而非实践教学,但纯理论的教学无法让学生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双创”,也很难激发学生对创新创业的兴趣[3]。此外,我国在师资队伍培训上也困难重重。首先,很多高校刚开始尝试培养“双创”人才,对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师资培训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其次,不同的培训渠道和方式会有不同的培训成效,培训效果明显的渠道消耗成本高,高校在开展培训工作的时候受到资源限制,对教师培训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 协同机制建设对比
在“双创”实践方面,美国各界为“双创”人才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就高校内部而言,大部分高校设置了专门的“双创”中心,这些中心能够让学生利用相应的资源学习有关“双创”的知识与技能,辅助“双创”型人才的养成。高校、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建立大规模的“双创”平台和孵化基地,为学生提供筹集“双创”资金、指导咨询以及沟通交流和实践参与的平台[4]。目前,美国有至少150个大型“双创”教育中心,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资源和服务。大部分高校与企业展开了长期的合作,企业支持高校学生的创业,整合资源对学生进行商业辅导,帮助初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高校则为企业提供其发展所需的人才,助力企业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5]。而政府则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成果转让方面出台了诸多法案,如《拜杜法案》《美国竞争法》等,保护学生的创意和想法,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总之,社会各界建立了良好的协同机制培育“双创”人才,为“双创”人才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近几年来,我国各方合作设立的“双创”机构、平台快速增加,但协同机制的完善仍然任重道远。目前,我国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培养“双创”人才的责任,为“双创”型人才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资源和精力的限制使得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十分有限,政府在“双创”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只能是引导者而非主导者。企业和社会在培养“双创”型人才过程中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它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协同机制建设所带来的长远利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已经建立的合作关系中,高校始终掌握着主动权。
(五) 中美学生创新创业接受度的对比
学生是培养“双创”型人才的目标群体,是“双创”教育的直接受众,更是创新创业实践的主力军。学生对创新创业的接受度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双创”型人才,中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差距在学生身上也有所体现。在鼓励创新、容忍错误、人人参与的文化氛围下,美国大学生十分自信,对创新创业实践非常感兴趣,也非常重视创新创业课程。截至2018年,美国大学生创业率达到了20%~23%,远远高于10%的世界平均水平。根据《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所述,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率仅为2.9%,远远不及美国。与美国相比,我国学生对创新创业的接受度较低,大部分学生认为创新创业不是普通学生应该参与的,对创新创业兴趣不大。“双创”实践外部条件的不成熟导致我国创新创业成功率较低,加剧了学生对创新创业的恐惧,不敢冒险,害怕失败。
二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自组织培养模式的构建
通过与美国的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在培养动力、课程设计、师资队伍建设、协同机制建设和学生接受度等方面的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双创”教育的经验,改变“双创”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实现他组织向自组织模式的转型。
(一) 转变培养动力
人才培养动力性质决定育人模式性质,我国当前“双创”人才培养动力与自组织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不可调节的矛盾。为了实现他组织向自组织模式的转型,必须要转变培养动力,将就业和竞争压力下激发的短期和被动性质的动力转变为社会精神和理念激励的长期和主动性质的动力。“双创”人才培养模式的理念和目标是培养“双创”人才的风向标,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目前,我国重视创业实践而忽视创新创业精神养成的现象不利于“双创”型人才的培养。因此,我国要更新育人理念和目标,将培养“双创”人才作为终身事业。在鼓励学生创业的同时,也要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使学生真正理解和接受“双创”教育,培养主动型“双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中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将改变我国“双创”人才培养的现状,为创新创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推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
(二) 完善教育体系课程设计
结合美国经验和我国实际,可以在课程内容、课程融合、课程层次和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做出努力。在课程内容上,调整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在教学中的占比,适当降低理论课程的比重,增加创新创业实践课程。高校要在考虑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以及市场现实需求的情况下开设相应“双创”课程,同时也可以设置跨学校的“双创”课程。在课程融合上,可以从专业课程与“双创”课程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融合两方面入手。专业课程与“双创”课程融合既可以使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增强创新创业意识,也可以避免学生因分设专业课程和“双创”课程而增加学业负担,防止学生对创新创业产生反感[6]。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融合,一方面,在教授理论知识时适当增加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应用“双创”理论。另一方面,注重实践形式的多样性,给学生提供参与“双创”实践的多重选择,激发学生“双创”的积极性。在课程层次上,不同阶段学生的接受能力不同,分阶段、分层次设计“双创”课程十分必要。初始阶段可以开设“双创”通识课程并开展基础实践活动,让学生对创新创业有大体的了解。中高阶段应该提高“双创”课程的专业性和难度,同时增加实践课程比重,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