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叔的身份与作用

作者: 潘雨晴

摘要:鲁迅小说《药》中的康大叔并非杀害夏瑜的刽子手,而是依附于胥吏鱼肉百姓的“白役”。正因为他是沟通胥吏与民众的桥梁,所以才会成为《药》中联结明、暗两条线索的关键人物。由于鲁家受科场案影响极大,因此,鲁迅先生对这类人印象深刻,并进而在《药》中塑造出康大叔的形象。

关键词:康大叔;身份;作用;《药》

《药》是鲁迅先生最著名的小说之一,它“所描绘的人物形象和生活图画,为读者提供了一面认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社会的真实的镜子”,在如实描绘出社会万象的同时,鲁迅先生还力透纸背,“把那些坏种的祖坟刨一下。”学界对《药》的解读已极其充分,但是,经典是常读常新的,即使是康大叔这样的小人物,仍然值得我们去审视、去探索。

一、康大叔不是杀害夏瑜的刽子手

康大叔是《药》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小人物,尽管出场不多,但在小说结构和情节发展中的作用尤为特殊。他的身份曾引起过比较大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他是不是直接杀害革命者夏瑜的刽子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或直接断定“黑衣人其实就是康大叔”,或稍有区分,认为他和阿义、刽子手等“都是衙门里的人,都是刽子手”,或者明确认为他与刽子手“实是两个人物”,康大叔“属于社会上的无赖、‘混混’”。

由于康大叔仅仅只是《药》中的一个小人物,因此,对他身份的解读多是依据小说文本数量有限的描述,主要从二人的外貌、语言、动作等方面展开,凭借的资料并不充分。实际上,这些针锋相对的争论也说明,完全依据人物的言行举止来探究其身份似乎仍然有一定的局限。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毕竟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典型人物,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同时又具有广泛的共性,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个人不能完全吻合。鲁迅先生在《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曾谈到自己的创作经验,“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既然是拼凑起来的角色,那么,它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原型肯定有所变化,甚至有脱胎换骨的改变,这样的范例在古今中外文学创作实践活动中屡见不鲜。

第二,文学作品中典型人物的言行举止多有寓意,不同读者会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及生活经验等予以个性化的解读。着眼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便见仁见智,涉及到主观评价时更是如此。比如,康大叔在茶馆里公开宣称,“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有人认为这可以看作康大叔不是刽子手的确凿证据,但也有人认为,康大叔这样公开撇清自己,正是显示出他的贪婪嘴脸,还不足以证明他不是刽子手。

确实,现实生活中的人,会依据不同的场合来判断、调整自己与别人交流的内容、方式等,他们可以有选择地选择、编辑言语中的信息,甚至是主动说谎。所以,我们不仅观其言,还要察其行。那么,康大叔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的身份及在小说的作用如何?要正确解读这个艺术形象,需要我们回到文本,正确把握小说《药》的结构与主旨。

从鲁迅创作《药》的总体结构上看,小说在结构上分为明暗两条线:明线是愚昧的群众,暗线是革命者夏瑜,这差不多已是学界定论。小说第二、四部分主要描述服药及上坟,较少涉及旁边人;小说第一部分虽然是购药环节,但涉及到公开行刑,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愚昧的群众,不过,他们以看客出场,并且只有一个模糊的整体,缺乏具体的面貌,同样,刽子手作为人血馒头交易的一方,尽管出场时令人印象深刻,却仍只是略加点染,未予详细描画。

只有到了第三部分,点明被杀者是革命者夏瑜,明、暗两条线方才正式交汇在一起。表面上看,在热闹的茶馆里,愚昧的群众,如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等,他们热烈的讨论、闲谈,而暗线中革命者夏瑜以及杀害他的凶手如夏三爷、红眼睛阿义等,成为他们的谈资,或痛恨,或艳羡,或惊叹,或鄙夷,一一毕现于眼前。因此,按照小说中这样壁垒分明的人物安排,第三部分活跃于茶馆的康大叔虽然在客观上成为刽子手等人的代言人,但他仍然混迹于群众,而不应该属于统治者及其直接帮凶之列,更不可能是杀害夏瑜的刽子手。

也许有人会觉得,第三部分中出现的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等,正是小说第一部分中那些“颈项都伸得很长”的看客的组成部分,只不过他们在购药中是背景,而在茶馆里成为主要描述对象,同样,第一部分中面貌模糊的刽子手在茶馆里以康大叔这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出现。

表面上看,这样的类比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鲁迅先生创作《药》的主旨是为了呐喊,其火力是批判冷漠的看客,而非凶残的刽子手。在他的笔下,除了看客之外,不但没有正面刻画反动的统治阶级,而且同样也没有让革命者夏瑜直接出场。即使在小说的末尾,为了“须听将令”的缘故而在“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但这样的“委婉”在鲁迅的内心深处都有些犹疑。因此,视康大叔为刽子手,与鲁迅先生创作《药》的主旨不合。

二、康大叔是依附胥吏的帮凶

尽管现有资料没有证明康大叔是取材于现实中某个具体的人物,但是,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来看,他似乎也不应该是刽子手。

一般认为,《药》中夏瑜的原型是革命者秋瑾,小说创作取材于鲁迅先生的生活经历。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中对康大叔有所涉及,他没有明确提供生活原型的真实姓名,只是说“他是替华家帮忙接洽购买血馒头的人,他知道夏瑜一案的底细”。值得注意的是,孙先生的叙述是基于《药》中“夏瑜一案”,而非现实的秋瑾案,可见,他最主要目的是解释小说素材的来源,而不是指明现实中确凿的人与事。孙伏园提及的这个“替华家帮忙接洽购买血馒头的人”,更可能是被鲁迅先生借鉴、经过艺术加工后成为小说题材的亲身经历或见闻,是小说采撷、裁剪过的原始素材,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康大叔的原型。

当然,即使如孙伏园先生所言,康大叔在现实中也只是一个作成其间的掮客。从小说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康大叔的社会地位仍属于茶馆中普通茶客阶层,但是,因为他有背景,有较为特殊的消息来源渠道,所以,华老拴以及泡在他那小茶馆里的一众茶客又自觉不自觉地抬高了他的社会地位。

这样一个与官吏相勾结的小群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来已久。地痞流氓与下层胥吏等往往兼具多重身份,它们同属旧社会的底层,游走在社会的灰色地带,甚至是法律秩序之外的阴暗角落。《虞谐志》描绘苏州府常熟县的衙役阵容:“计常熟皂隶、快手、健步、民壮、马快,共二百名。每名四人朋充,号曰‘正身’。每正一二副,号曰‘帮手’。每帮手二名,置白役六七名,曰‘伙计’。合之得万余人。”瞿同祖先生认为,额外多雇衙役在各省是一个普遍现象,“1736年的一份上谕对此加以认可,该上谕说:如果规定名额不能满足需要时,地方官可以增雇额外衙役。这种额外衙役称为‘白役’或‘帮役’,即姓名未列入档案的衙役。”

各县衙役总数十分惊人,约在数百至上千名间,大部分人并没有名列正式编制之内,因而也没有正式的固定的报酬,他们其中有些人只是希望获得某种好处,而更多的人则是靠灰色收入来维系生存。司法的黑暗给了他们生存空间,而他们又加剧了司法的黑暗,相关的记载在笔记中举不胜举。较为知名的是清代学者方苞的记载,他曾因事入狱,对监狱中内外勾结的事了解颇多:“行刑者先俟於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日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

康大叔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与胥吏勾结,狼狈为奸,鱼肉百姓的白役或掮客。

这些人依附胥吏而生,但他们又不是正式在编的胥吏,在底层社会中地位也不高。不过,他们极愿意卖弄自己的特殊消息渠道:“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便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他的社会地位及生存之道。对于官府及正式的刽子手而言,知道要处决犯人的消息,实在称不上信息灵通,但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想要获得这些信息仍然是极困难的。二者的信息差正是《药》中康大叔的价值,他能沟通吏、民两道,所以他极为强调自己消息灵通:“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依附于胥吏,康大叔分润的好处肯定比不上正式衙役,如刽子手或牢头阿义等,因此,他公开声称,“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这固然是有撇清自己的意思,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也很难公然撒谎,这也确乎说明他厕身其间的收益并不高。

当然,在小说《药》中,鲁迅先生看重的并不是康大叔勒索财物的手段,而是他胥吏“其党”的身份。正因为康大叔是沟通胥吏与民众的桥梁,所以他才能成为《药》中贯串明线、暗线之间关键的特殊人物。他在小说结构中的作用不言而喻:除了最开始展示于众的公开杀人外,处于暗线一方的一言一行,如夏三爷、阿义及刽子手在这场吃人盛筵中的所为所得,甚至是夏瑜在狱中的所作所为,全部由康大叔一一叙述清楚。

官府对于革命者的残害并未呈现于普通民众眼前,由于没有发动民众,革命者牺牲的意义不被理解,甚至成为民众猎奇、炫耀的谈资。如果没有康大叔的贯串其间,《药》的明暗两条线的结构很难成型、展现,因此,顾农先生认为,“正是由于康大叔的推动,明暗两条线索才得以在读者心目中贯通,《药》的故事逐渐发展到高潮,情况也完全抖开了——根据康大叔提供的材料,人们先前未能充分理解的小说的前文处处得到了解释,读者因此得到很大的满足。”

三、鲁迅生活中的“康大叔”

文学作品常常带有作家生活的印迹。小说《药》的创作便取材于现实生活,“我那同乡秋瑾姑娘”的英勇就义,不能不在革命者鲁迅心里激起强烈的反响。即使是没有看到“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但总有前行者的牺牲,令鲁迅先生不会真的“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鲁迅先生的身世对他的思想与创作关系甚巨,《呐喊·自序》记录了先生学医,尔后弃医从文的心路历程。讲到家庭变故对自己的影响,“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这段话读者可谓耳熟能详。尽管鲁迅先生偏重于讲父亲的病对家庭的影响,但是,就整个家族的命运而言,祖父科场大案的影响则更加深远。

1893年秋,祖父周福清因贿赂浙江乡试主考官的事败露,被捕下狱,处“斩监候”,囚系杭州,直至1901年初才奏准释放。周福清被羁押数年期间,这桩“钦案”对周家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据孙伏园先生回忆,“周老先生在杭州受苦难的时候,他的绍兴家庭中所被波及的,就是出卖田产和房屋。杭州消息到:今年秋审,老太爷恐遭不测了,如能速汇银两,尚可在上下各处打点。于是绍兴家庭中的田产和房屋赶紧出卖一部分,赶紧往杭州汇款。这种事情大概每年必有一次。”

据学者的研究,“鲁迅家打通关节的钱,最多不超过一千五百元,而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因官府无人援手钦案,钱几乎没花出去。”周福清因“关节未成,赃亦尚未与人”而得幸免丧命,但死神的阴影却始终在他头顶徘徊,很显然,像这样营造恐怖气氛以求获取钱财的,恐怕更多的是出自下层官吏的敲诈勒索,周家人的营救也更多地是与康大叔这样的中间人打交道,因此,鲁迅对这类人并不陌生。

年幼的鲁迅本人并未直接去杭州参与营救,主持其事的却是他的母亲。监狱的黑暗,狱卒的苛酷,形形色色的人与事,通过前往营救的周氏族人,尤其是当事人周福清的回忆与叙述(尽管此时鲁迅已外出求学),鲁迅自然会有所耳闻。凡此种种,在家道中落与父亲病故的双重发酵下,必然会在鲁迅先生记忆中留下深刻而鲜明的烙印。由此,康大叔虽然只寥寥几笔,却又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便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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