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赋能: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在地化逻辑
作者: 于冬青 谷冰莹摘 要 在城镇化过程中,县域学校作为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石,是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之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为保障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当前,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操作层面仍存在“家”缺少服务主导权、“家”缺乏内容选择权、“家”参与合作形式保守、“家”参与时间灵活性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赋权增能,促进协同育人;常态研究,强化监督评估;多样分层,创新互动模式;奖励优质,考核并行推进等四个方面着手,以期提供路径指引,从而保障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为县域儿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县域学校;协同育人;家庭教育指导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县城作为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党和国家把县域振兴作为深化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关键枢纽点。《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要构建各部门联动的家长教育体系,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力争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1]建立“教联体”,有助于学校家庭社会凝聚形成更加有效的协同育人合力,最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新生态。“教联体”机制运行中,如何有效提升家长参与积极性与教育能力,成为协同育人目标实现的重要影响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数据显示,2022年建设的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为39.9万个。[2]学校教育作为“教联体”的主阵地,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儿童在校期间的身心发展情况,致力于开展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各类型家庭教育需求,进而提升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县域学校,是集聚了自然生态性、人文社会性以及文化意义的多维空间,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目标旨在提升家长的教养能力。县域学校开展协同育人教育,实质是“依托地方开展学校教育,强调个体、地方、学校之间的联结”[3]。
呼唤地方意识,重视地方性知识、强调学校与社区联系的在地化教育理念为县域学校协同育人提供了新思路。为此,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主要是教育者及其支持系统均向家庭指向或聚拢[4],向家庭赋能,学校逐步构建起多元化、精准化的家庭赋能指导体系,家校社协同育人要突出家长的中心地位[5]。最大化地考虑家庭的经济、时间、空间、需求,学校教育对每个家庭进行科学、专业、长期的跟踪指导,从而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源于家庭,形式扎根于家庭,目标直指家庭,提高家长的教养能力。鉴于此,本研究聚焦于县域学校,构建了一套全面且深入的在地化家庭教育指导体系。该体系以家庭为本位,通过对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现状的细致剖析,深刻挖掘县域学校的本土资源优势,有力推动了教育监管的在地化进程与家长学习共同体的实地化运作。
二、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
现实之“结”
根据课题组调查结果分析,县域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政策执行中,学校实践操作层面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现实困境,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仍旧以传统的学校为中心开展指导活动,忽视以家庭为本位的指导理念,具体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实问题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家”缺少服务主导权
县域家长的角色定位问题尤为突出,协同育人中家长缺少主导权。主导权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等性与民主性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县域学校缺乏以目标任务为统筹的系统推进,缺乏指导的精准性,家庭教育指导基本都是由学校主导,总是为了升学率和某些利益,无视学生和家长的感受和权利[6],鲜少出现家长主动提出指导需求的情况,只有约40%左右的学校通过个别家长与教师会议的形式,引导家长主动提出指导需求,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7],还没有达到“教联体”建设进行“精准施策”[8]的重要要求。因此,现阶段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家长更多的是处于被告知、被要求、被参与、被管理的尴尬地位,扮演着旁观者和解决困难者,这使得学校与家庭的地位并不对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家庭教育指导施策精准性有待提高。
(二)“家”缺乏内容选择权
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缺乏针对性,未精准对接不同家庭的现实需求。服务内容的前瞻性与匹配性是提升家庭教养意识,增进家庭教养能力的前提。当前,往往是由县域学校单方面进行服务内容的选择,家长缺少提出自身建议及意见的时间和空间,部分内容纵使学校方面会考量家庭的需求,但往往是停留在想当然的层面,缺少现实的调查。这一状况不仅体现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供需匹配程度较低,还反映其在凸显“家”之主体意识方面尚有不足,缺乏对家庭主体意识的充分尊重与激发,导致学校未能充分理解家长,难以推进县域家庭教育向更高质量方向发展。因此,家庭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主体,县域学校应注重服务针对性[9],活动内容应根据家庭实际需求开展,赋予家长对即将进行的活动与行为进行判断、选择的权利,切实为家庭解决实际教育问题。
(三)“家”参与合作形式保守
县域学校指导形式过于传统且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赋能家庭。城镇化推动下,县域家庭人口结构持续变化,家庭教育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不同家庭其教育形态千差万别,家庭环境、结构、风气、观念及经济条件等各不相同,家庭教养水平、需求和兴趣也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但县域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仍大多局限于传统的家长会、运动会、家园宣传联系栏、育儿讲座等形式,纵使形式上具备一定多样性,但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联体”运行平台,引导社会参与的程度仍然十分有限。更为关键的是,这些服务形式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创新性、明确的针对性和显著的成效性,难以实现县域家庭教育的深度优化。若想科学落实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一定要勇于探索服务形式的创新之法,以此来回应多元化的需求。
(四)“家”参与时间灵活性低
县域学校指导时间未能考量家长工作需求,家长参与度无法保障。时间作为稀缺资源[10], 不仅深刻影响着家长的生活品质,更是保障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的出勤率和参与度的关键,是实现农村家庭教育质量从量变到质变飞跃的关键支撑。当前,县域内家长在社会各领域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工作压力如影随形,但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活动安排大多集中在工作日,这无疑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使得他们在工作与活动之间难以抉择,造成其时间贫困,不仅构成了家长身心健康的潜在威胁,而且这一现状也阻碍了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更削弱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协同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如何在尊重家长时间的同时,有效提升家长的参与度,成为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
化“结”之法
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未将向家庭赋能落到实处,忽视了家庭的中心地位,未能精准对接家庭实际需求。为确保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兼具专业性、服务性和科学性,应当从权利共享、日常化研究、形式创新以及激励机制的构建等多个维度入手,力求全面化解当前症结。
(一)赋权增能,协同育人
为增加校园民主气氛,解决学校面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难题,赋予家长知情权建议权和否决权是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科学性的前提保障。[11]因此,县域学校应赋予家庭管理权利,包括决策权、选择权、建议权等,引导家长参与学校课程的选择、教育指导内容的确定、食品源头的选择等与儿童息息相关的事务方面进行决策与管理,逐步形成协同育人新格局。当然,并不是说要将权利赋予所有的家长,而是选择代表,赋权给在教育以及管理方面更加专业和权威的家长,或者以家长委员会为中介,家长在家长委员会的活动中进行决策、选择、建议或表达意见。家长委员会代全体家长行使相应的权利,将最终的结果反馈给学校。例如,北京市大兴区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对校内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来源进行讨论,并提出宝贵建议。因此,县域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同样可以大胆赋权家长,引导家长就指导服务的内容、方法进行决策,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决策的民主性,切实地帮助家长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惑,提高家长积极性,从而促进儿童全面的发展,增加家校协同育人的深度和广度,使协同育人落地生根,绽放新的生命力。
(二)常态研究,强化监督
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常态化不仅是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核心指标,而且是推动其持续发展的基石。《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指出: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12]美国PAT(Parent As Teacher,让父母成为教师)国家中心,对家长极为重视,所有的家长教育方案、家庭支持课程、教育训练、材料内容以及服务措施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现阶段,我国十分重视县域学校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注重家庭教育指导的常态化,关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操作性,持续深化家庭教育内涵,旨在构建全新的协同育人生态体系。陕西省各个县域中小学校已逐步将家庭教育纳入日常管理,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帮助家长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有效途径,进而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整体效能。因此,为确保县域学校能够有效解决家庭教育的难题,引领家庭教育的发展方向,深入研究并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常态化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学校可与社会各界专家携手,组成教联共同体,通过定期举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县域家庭增能。
此外,家庭教育指导亟需监督及评价体系的坚实支撑,为规避服务多元主体因视角差异引发的无序状态与潜在冲突,需精心构建一套多元且全面的监管框架,广泛吸纳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监督,以激发协同育人动力。英国在学前教育机构家庭教育服务的监管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形成了政府、学校、家长多方协同的监督流程,并强调应秉持开放态度,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公正处理家长的反馈与投诉。例如,英国圣保罗幼儿园制定有明确的家长反馈处理机制,园长需在接获家长问题后的七日内,予以正式答复。若家长对园长的答复不满,有权向幼儿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的一周内,作出明确回应。若管理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家长对其回应仍不满意,家长有权向“教育标准办公室”提起上诉,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13]
综上,政府与县域学校亦需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评价与监督环节给予充分重视。首先,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责,不仅要对县域内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实施严格的监管,还应积极培育第三方社会监管力量。其次,学校自身在活动评价中,要赋予家庭、儿童、教师等监督评价权,整合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以弥补活动中的不足,并不断优化活动流程,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为家庭提供更加安心、贴心、公正、平等的服务氛围。
(三)多样分层,创新互动
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形式,开展参与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避免单一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是提升家长满意度的关键。有研究者曾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意度调查发现:家长年龄、婚姻状况、父亲学历、父母职业的不同水平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呈现出极其显著的差异。[14]为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美国、英国与意大利亦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多样性与层次性。美国在为家庭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强调要充分理解并照顾到不同文化的习俗和差异,会定期为不同需求层次的家长提供定制化的育儿服务。[15]我国上海市创新的“组团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策略,以“团长”带“团员”,教师协助的方式形成了家长学习共同体。这一策略充分发挥了家长的能动性,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过程,有效提升了家长的育儿观念。鉴于此,县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摒弃保守型整齐划一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关注分层化的创新型指导形式,根据家长的文化素养、年龄与角色对家长进行分类,实施分层化合作方式,量身定做,潜移默化地影响高质量、中层次、迷茫型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使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