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论”“三难”“三突破”

作者: 雷世平 谭卓婧 雷宙

摘 要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遇到的关键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论”,即“否定论”“怀疑论”和“观望论”分别是指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重大改革所持有的全盘否定、不确定和观察等待的态度和看法。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推而不动,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了其作为新生事物所遇到的困难,而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难”,即思想观念的转变难、实践创新的推进难、理论创新的突破难。当前,要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必须解决思想观念的问题。而要推进思想观念的转变,则需要在同步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理论、实践和政策的创新与突破中逐步实现。

关键词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产教融合;办学理念;政策创新;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5)10-0031-06

自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以来,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现了由最初的“自发探索”向“积极支持”“鼓励发展”阶段的重要转变。勇于先行探索的地方政府、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面对职业教育办学资源不足、产教融合不紧不深等诸多问题,在学院整体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尚难推动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亦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而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当前,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路并不平坦,全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发展也不平衡,有的省份至今没有推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有其十分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解剖“三论”,深究“三难”,寻求“三突破”,方能揭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开创全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新局面。

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论”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并随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引发职教学界的广泛关注。当前,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推而不动,其遇到的关键问题,不是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而是思想认识层面的问题,而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论”,则是思想认识层面问题的最集中表现。“三论”,分别指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否定论”“怀疑论”和“观望论”,其分别反映了社会不同主体或不同层面对待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三种观点或三种态度。

(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否定论”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否定论”(以下简称“否定论”)是指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所持的否定观点或看法。“否定论”并非唯物辩证法所讲的“辩证否定”或“肯定中的否定”,而是全盘否定,即形而上学的否定。“否定论”曲解或夸大教育的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认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伪命题”,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路根本行不通。“否定论”在地方政府或职业院校层面表现得更为突出。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是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真正研究者和实践者,他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新旧办学体制转换所导致的不知如何而为的问题、思想认识束缚或局限所导致的不想为或不敢为的问题、对混合所有制办学认识不清所导致的错误而为或为之不当的问题,以及公私不同办学形式可能出现的“共性”难点问题,不加以实事求是地分析,而把这些问题全部归结为公私“混合”办学的结果。他们看不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既是办学体制机制的一场新的革命,又是一场新的伟大试验,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或不足,甚至会有失误或风险;看不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绝非历史的“偶然”[1],而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内在要求,是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迁移到职业教育的历史必然[2];更看不到先行探索者通过混合所有制办学,在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丰富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给改革院校所带来的深刻变化。

(二)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怀疑论”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怀疑论”(以下简称“怀疑论”)是指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所持的“怀疑”观点或看法,与“否定论”的武断式结论不同,“怀疑论”并非全盘否定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而是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即持一种怀疑或不确定的态度。“怀疑论”实质上是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复杂性的客观反映。在“怀疑论”看来,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决定》和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从基本政策层面先后提出了积极探索、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山东、江西、辽宁、内蒙古等省、自治区也先后出台了《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试行)》,有意加快推进职教混改步伐,但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总体形势仍不乐观,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有人提出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真正迁移并生根于教育领域,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能否调和,公和私等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办学资源能否有效“融合”,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其基本权益能否在非营利性办学实体中得到充分实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否成为独立于民办、公办职业学校之外的第三种办学类型等诸多现实而又尖锐的问题,而引发了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种种疑虑。“怀疑论”虽然并非全盘否定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方向,看似强调需在肯定其潜力的同时,理性审视现存问题与制度瓶颈,但若任其滋生泛滥,则会动摇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信心,干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正常进程。

(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观望论”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观望论”(以下简称“观望论”)是指人们面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重大改革所持有的观察、等待的态度或观点。既不同于“否定论”的全盘否定,也不同于“怀疑论”的不确定性看法,“观望论”抱着犹豫的态度看待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发展变化。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时间虽然不短,但相较于原有公办、民办等与公私单一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传统办学体制来讲,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办学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问题,甚至会有一定的失误和风险[3]。“观望论”者认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不仅会触及到一些现行具体的教育制度和政策,而且会触及到这些制度和政策背后所要维护的利益和反映这些利益要求的思想观念,因而,他们选择暂时不表态、不急于做出决策和采取行动,而是仔细观察和分析局势、等待时机成熟再做决定,以便能够做出稳妥的选择。持这种观点的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面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重大实践创新,往往怕遇难题、怕碰雷池、怕担责任,充当起看客的角色,寄希望于其他地方取得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成功经验、国家出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具体配套政策后,再按部就班地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4]。“观望论”所倡导的保持观察、等待并收集更多信息,不急于做出决策或行动的做法,虽然是一种常见的工作或决策方式,其本质在于规避风险,其价值在于为复杂问题提供缓冲,但过度依赖会演变为消极保守,并很有可能引发“破窗效应”,即个体的消极态度扩散为群体性不作为,削弱现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的执行效力,而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实践来说,则有可能错失更多发展机会,迟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的进程。

二、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难”

“三论”虽然是作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思想认识问题而存在,实则是整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总体形势的真实反映。当前,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推而不动,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其作为新生事物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由于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出现打破了既有的办学体制和办学传统,面临着政策、法律、竞争、风险以及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挑战,必将引发人们对于办学体制变革的抵触和不适应,而这些抵触和不适应催生了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之“三难”。

(一)思想观念转变难

思想观念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观点、看法,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思想观念作为人类认知的核心载体或人类活动的指导框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能动性,对人们的行为或活动起着支配作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决策、计划和实践。通常人们都是根据自己的思想观念进行各种活动,在思想观念的影响或驱使下对某一活动的开展进行决策、计划、实践和总结。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讲,思想观念总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特定时代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反映。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看,特定的思想观念一旦形成,并得到广泛接受,就会与现有的观念、传统等相结合,成为一种文化传统或社会习惯、成为群体行为的共同准则。这些观念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被不断地积累、强化和巩固,会内化成为人们行为和思维的固定模式。这种模式一旦确立,影响着人们对现实的认知和解释,成为人们理解和应对现实世界的方式和方法,并对后来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使得改变这些观念异常困难。就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来看,其作为一种新的办学体制或办学模式,无疑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受传统的单一所有制观念的深刻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办学只有两种形式,要么“公办”,要么“民办”。时至今日,我国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中也仅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虽然以“混”字概括了其办学属性,但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人们依然把“公”和“私”对立起来,认为非“公”即“私”,非“此”即“彼”,很难从“公私”兼有的角度去审视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内在特质及其运行机制。这种非“公”即“私”的形而上学的思维定式,不仅影响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所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而且也限制了人们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进一步探索。

(二)实践创新推进难

实践创新是在传统思维或现有条件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实践探索,并将探索的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活动过程。其核心在于创新思维和创新行动的结合,即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设计新方案,并通过实际操作将其转化为实际效果。实践创新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和层面的活动,它强调基于实际应用场景和问题,通过创造性的思维和行动来寻求创新的解决方案,并将其付诸实践。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的一种创新,既是对传统办学体制的突破,也是对传统办学理念的革新,是创新思维和创新行动的典型结合,其推进无疑会受到传统办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办学政策的影响与制约。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是一项办学理念层面的思想性探索,需要解放思想,更新传统的办学理念,精细研判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形势,精心谋划办学体制改革的行动方案。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作为一种办学体制的突破和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公”“私”双方利益,有效整合或配置产教、校企资源,需要有新办法、新举措,更需要新的办学政策加以牵引和激励。在实践中,若没有适应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内在要求的创新性保障措施,办学政策供给不及时或供给不足,政策的杠杆和牵引作用无法发挥,会导致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外部推力不足,影响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探索的热情,继而影响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顺利推进和职教混改事业的发展。

(三)理论创新突破难

理论创新是指人们在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对出现的新现象、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理性分析和解答,深刻揭示认识对象或实践对象的内在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对自然及人类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作出新的理性升华。理论创新不仅仅是对已有理论知识的简单应用,而是要在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解决方案。理论创新从本质上讲就是知识更新和变革,既可以是对原有理论体系或框架的新突破,也可以是对原有理论和方法的新修正、新发展,还可以是对理论禁区和未知领域的新探索。理论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它不仅能够促进现有理论的完善和发展,还能够为实践提供新的指导和方向,理论创新在各个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的一种创新实践,已经暴露出各种矛盾和问题,遇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困难和阻力,需要从理论上加以深刻阐释,以全面揭示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然而,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实践探索的不充分以及理论研究队伍视域局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理论研究进展缓慢。一方面,从经济领域混改中移植过来的问题,并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真问题,有人乐此不疲地去研究;另一方面,真正来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因其研究的复杂性却鲜有人问津。严格地讲,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不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涉及面广、利益调整范围大、专业性很强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和教育等领域的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集中不同领域的学者专家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学理和法理研究,才能取得实质性创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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