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应人

作者: 《群书治要·六韬》

文王在酆①,召太公曰:“商王罪杀不辜②,汝尚助余忧民,今我何如?”太公曰:“王其修身下贤惠民以观天道③。天道无殃,不可以先唱④;人道无灾⑤,不可以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

【注释】

a 酆:古地名。在今陕西西安。周文王灭崇后迁都于此,后为周武王之弟的封国。

② 罪杀:虐杀。不辜:指无罪之人。

③ 下贤:屈己以尊贤。惠民:施恩惠于民,爱民。天道:天理,天意。

④ 先唱:率先倡导。

⑤ 人道:人间的道理、规范。

【译文】

周文王在酆,召见太公说:“商王虐杀无罪的人,你还是要帮助我为民众操心,如今我该怎么办?”太公说:“君王还是要修养自身德行、屈尊尊重贤人、施惠于民来观察天意。天意没有给殷商降下灾殃,就不可以率先倡导征伐;人事上没有出现祸患,就不可以率先谋划起事;必须既见到天灾,又见到人祸,才可以进行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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