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妙的光,稀奇的色”

作者: 朱洪涛

生活在你手上,你如何对待它。这是一个问题。它关涉两方面,看生活与写生活。

看生活,我想一个写作的人,不会轻易泄露对生活的看法,他一定放在心里,慢慢思量,等到某一天,他觉得可以了,于是就写了。

生活无所不包,但得有一把刀挑开一个适合自己的口子,深下去,味道浮出来。我讲那唐诗,选了一首《淮上喜会梁州故人》:“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何因不归去?淮上有秋山。”古人之间朋友的聚散离别不像现代人相见一面不是难事,他们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一别之后兴许就是永别。所以唐人特别珍视友情。韦应物这首诗牵动我的是那句“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没有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只得说“浮云”“流水”用的是行云流水,何其流畅!这十年的聚变假如想象一下,该有多少故事值得两个老朋友互诉衷肠,可是一切的一切都在流水浮云之中,虽然顶不住时间的摧折,最重要的是情依然。韦应物用脚踏实地的写法造出了空灵的感觉,美得很。

写友情是生活之一种。四十个汉字的组合如此令人难忘。《从文自传》写他小时候的经历同样难忘。沈从文说他小时候调皮,逃学,喜欢下河游泳,私塾先生为了防止他们偷偷游水,便在每人手心用朱笔写一大字,即便如此,也挡不住孩童顽皮的心,一手高举露出水面,把身体泡在水里照样玩半天。书里写了很多奇特的乡风民俗以及杀人越货的场景。小小年纪有这非一般经历,再用他如水的文笔写来,想不动人都难。

从文说他逃出学校,想去认识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读了这么多次《从文自传》,今天这句话打动我了。这世界的丰盈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它不是奇情异想,也不是梦幻传奇,只是用心用力探测生活,抓住生活。

沈从文写文章形容一个人不高兴,你猜会怎么写。他在散文里写道,“他烂着个脸说”。水果烂了,颜色不好看,人生气了脸色也不好看。这个“烂”字颇有创意,看的人在脑海中会有画面感,让人想象他呈现的这种状态。

胡适的《蝴蝶》每次都让学生改,之所以改是因为它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不该用形容词,使得诗意彻底暴露了。学生的改作也往往在“孤单”上做文章,其实还是围绕着原诗打转。有一个学生这样改:“两只蝴蝶,世间的美都被占了。月牙勾它们上天,一只补圆了月,它淹死在云间。”没有孤单,但孤单已经有了。一个动词“勾”将整首诗活络了,感觉有了,味道有了,诗之间的逻辑似断实联,并不难索解。

一个开心的人走路的样子肯定跟一个悲伤的人不同,如果写文章说,“他很悲伤,走路无精打采”,“他很开心,走路蹦蹦跳跳”。这样的表述放在日常交流的语境无问题,但如果是创作,很容易把感觉引向直白平淡,就像作报告一样一览无余,仿佛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一看就穿了。

写文章尝试用动词,“月牙勾它们上天”,这个“勾”跟主体月牙的形制有莫大关系,很好地唤起了读者沉睡的触觉。有一句歌词这样写道:“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春风有多美,我们不太清楚,你的笑有多美,我们也不清楚,总之都是十分美丽的样态。有意思的是写词的人把二者并置比较,加上优美的旋律,便有了很新鲜的味道。最近听了一首好听的歌,歌词如下:

银色小船摇摇晃晃弯弯

悬在绒绒的天上

你的心事三三两两蓝蓝

停在我幽幽心上

你说情到深处人怎能不孤独

爱到浓时就牵肠挂肚

我的行李孤孤单单散散

惹惆怅

离人放逐到边界

仿佛走入第五个季节

昼夜乱了和谐

潮泛任性涨退

字典里没春天

离人挥霍着眼泪

回避还在眼前的离别

你不敢想明天

我不肯说再见

有人说一次告别天上

就会有颗星又熄灭

歌词的好处不必多言,写得像诗一样。最能吸引我的是叠词和动词,把一个离人的心态刻画得颇为入微。这里单说动词的运用。写文章常说要增强文字的表现力。那这表现力是什么?感同身受。丰富细腻。有弹性。仿佛都对。

文章是从文字上见功夫,增强文字的表现力可以从写动词入手。我甚至有一个很强烈的观点,初学者应该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形容词是作者自己兴会的体现,正如说我开心我高兴,读者并不能感受体会你的开心与高兴。当然高明的一流水准的作家用形容词又另当别论。动词的妙在于生动具象,它能让作者的情感与读者感受之间连接成线,沟通顺畅。形容词往往是从作者自己的角度来言说,读者并不能感同身受。我还发现,现在的口语表达中好像很流行说“一塌糊涂”。比如阳光好得一塌糊涂,美得一塌糊涂。这种说法在口语中无可厚非,但往深处想,从古流传至今的美妙汉语要用一塌糊涂去表达主体心内的情绪,的确是可怜得过分了,这说明我们的生活从来没有往自家心里去。请看看张爱玲小说《等》后面的这个结尾,是如何通过写“猫”来表达情绪的,这比我们动不动就用“悲哀得一塌糊涂”好太多了。

白色的天,水阴阴地;洋梧桐巴掌大的秋叶,黄翠透明,就在玻璃窗外。对街一排旧红砖的巷堂房子,虽然是阴天,挨挨挤挤仍旧晾满了一阳台的衣裳。一只乌云盖雪的猫在屋顶上走过,只看见它黑色的背,连着尾巴像一条蛇,徐徐波动着。不一会,它又出现在阳台外面,沿着栏杆慢慢走过来,不朝左看,也不朝右看;它归它慢慢走过去了。

生命自顾自走过去了。

读张爱玲的小说,你不得不一次次惊讶。这是她二十四岁时写的作品。小说前面写一群女人谈男人谈生活,最后缀上这么一段描写,就把人生写尽了。那只乌云盖雪的猫,“徐徐波动着”。细品这写猫的句子,再联系张爱玲一生命运来看,简直有点生无可恋、安静可怖的感觉,但是小说里的人物还紧凑着活着。那就自己看开一点。只是爱猫的同学们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用心去写,能不能写到这个级别?我看非常难。从对生活的把握看,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理解与张爱玲存在极大差别,我们的猫狗仅仅是猫狗,张爱玲的猫成为宇宙洪荒天地开辟以来男人女人的明战暗战世界里那一个黑黑的见证。她的小说世界里没有亮色。最后有个同学课下跟我说:“张爱玲是不能模仿的。”我觉得她是读明白了。

有一个朋友写了这样一句话交给我:“今天阳光说了很多,把春天灌满了。”动词的意义大概在于它能独立存在,让静止的心绪变得流动,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赋予物象以生命。一个安安静静的读者完全可以领略那份美好之所在。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听到这样一句惊喜的话,那今天的阳光实在开心得异常了。再比如有人写:“风儿好像一个面团,把桂花的香气揉进了秋天里。”动词之妙除了准确还要新鲜,让人家三复斯言,反复回味。这仿佛回到那句古诗“红杏枝头春意闹”所强调的精妙所在。

我读过一首诗,读后便忘记不了,诗如此写:“你温暖的句子如一匹白马/带我去的地方/万物葳蕤/水草丰茂。”前文说训练要用动词,这会怎么又来说形容词呢?关键是这诗前面有一个非比寻常的比喻。这个比喻很不简单,是灵光一现的产物。形容词并非不能用,但想用得像这首诗呈现的级别,我觉得恐怕会比训练动词要困难一些。起初训练的时候从动词着手似乎更靠谱一些。等对文字的掌控力很好了,那就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

作者简介:

朱洪涛,南京大学文学博士,中文系副教授,江苏省作协会员,《东吴学术》专栏编辑。曾在《读书》《随笔》《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周末》等报刊发表文章二百余篇,在《中学生百科》杂志连载写作课系列文章。代表作《顾颉刚传》。本文是校级教改项目“创意写作的教学路径研究”(项目号:11611112503)阶段性成果。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