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服制度的德育价值及其实现

作者: 叶怀凡 王婷

校服,通常是指学校定制的统一样式的学生服’装。当前,校服已成为青少年学生校园生活的重要部|重要任务。分,承载着多重的社会意义与教育功能。本文尝试从德育的视角对学校校服制度所蕴含的育人功能及其实现路径作必要的探究,以期对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我国学校校服制度有所裨益。

一、学校校服制度蕴含的德育功能与育人价值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在道德教育的不同维度,学校校服制度都内在地蕴含着重要的育人功能与价值,对个体的道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蕴含引导与凝聚功能,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道德认识

道德认识是个体品德的核心部分,是个体对道德行为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其本质在于价值的分析与判断[。在个体的道德成长过程中,尤其是面临道德困惑与道德冲突时,个体所具有的道德认识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进而形成道德选择的最优解。由此,发展学生的道德认识成为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服饰作为一种非语言的文化符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和传达功能,它从一个侧面表征着时代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反映着社会的经济文化水平和道德要求。校服作为一种特殊服饰,凝聚和体现着学生群体共同的价值追求,具有将学生这个社会群体的公共身份标注于社会整体的作用,有利于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道德观等。诸多研究一致认为,学生统一的着装不仅可以避免学生之间的相互攀比和嫉妒,也有助于培养学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与习惯[2]

同时,校服还具有重要的凝聚功能,学生统一穿上校服后,彼此都会产生认同感,能够把表面上看似分散的、千差万别的学生个体凝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也有利于培养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情谊,增进班集体的凝聚力。

2.蕴含感染与陶冶功能,有利于涵养学生的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人类独有的一种高级性社会情感,是产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的内部动力,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和纽带。道德活动本质上是一种靠价值体验调控的自主活动,情感需要是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情感体验是克服内心冲突、产生道德意志的重要条件,因此道德教育必须关注德育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只有在德育过程中发挥道德情感的最大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德育目标,更充分地展现德育效果。

服饰是人类生活的要素,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着特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反映着人们的思想文化、时尚追求、审美观念。校服作为一种特定的服饰,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学校文化中的其他文化符号,如校训、校歌、校旗、校徽、文化长廓、校园雕塑、植物景观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文化网络,潜移默化地感染和熏陶着学生的道德情感[3]。当学生身着自己所喜爱的校服时,他们心中会充盈着一种独有的情怀,而这种情怀正是文化承载于心的力量,是一种能够更好地塑造学生纯净心灵与健全人格的精神力量,由此也赋予了校服重要的德育功能。特别是在升旗仪式、入队(团)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庆典礼等学校常规性仪式教育活动中,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所展现出的强烈的仪式感,不仅能让学生感受和体会到一种严肃、端庄和敬畏的氛围,更是向学生传递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学生身处这样的氛围中,能够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并生成一种内驱力,使学生自觉产生道德需求,而这也正是校服仪式之于学生的感染和教化作用。

3.蕴含规范与约束功能,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是个体道德风貌和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是个体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和训练个体良好的道德行为,并以此强化其道德认识、丰富其道德情感[4。但道德发展的实践表明,个体良好的道德行为不是自然产生和形成的,需要依据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因为“道德本身就是对行为自由的自我限制”。而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往往是与个体的身份特征相联系的,校服无疑是学生特定身份的象征,穿着校服的学生理应受到“学生身份”的规范与约束。中小学生自控能力相对较差,行为也还不够稳定,所以更需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校服作为一种行为管理策略,正是通过对学生身份的标定,让学生深刻认识到现实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许超越的行动限制,并以此为准则对其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使其行为能够符合既定的行为规范,最终形成内在的道德要求与品质。

换言之,学生一旦穿上体现本校特色的校服,就会形成身份认同和角色认知,就会感受到一种无形约束,就会时刻提醒自己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要以学生的身份要求自己,注意言行举止,养成良好的行为方式,从而更好地接受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5。同时,校服作为一种身份标识,还可以把学生的身份呈现在公众视野之中,把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从校内扩展到校外,通过外部监督,达到约束学生行为的目的。

二、学校校服制度德育功能的消解与反思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基本论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新时代教育格局的应然使命。毫无疑问,学校校服所蕴含的充盈的德育功能是推行校服制度的主要动因。但从现实来看,社会各界围绕学校校服制度的讨论与争议说明制度本身既有“利”的一面,也面临着一些尚待克服的“弊”。而从“弊”的一面来看,表现最突出的莫过于校服制度的德育功能和育人价值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消解,甚至异化。其现状值得我们警醒,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反思。

1.工具导向的校服管理模式偏离了德育的目标

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发展主体的理性、德性等主体精神,只有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相应的道德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毋庸置疑,校服制度的推行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然而其最主要的价值仍在于文化层面。如果工具价值僭越本体价值而被推崇到无以复加的地位,其本身就会异化成一种反教育的力量。由教师代替学生做出的或在外界压力下学生做出的无奈选择,即便是遵循了道德规范也不能充分体现该行为的道德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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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校服的管理主要以工具主义为导向,强调教师对学生掌控的力度和效率。在工具主义的价值逻辑下,校服的德育功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消解,甚至在个别学校已被单一的管控功能所取代,成为学校规训学生和简化管理的工具,而不是师生之间的相互关怀和促进。在这种模式下,道德教育的主要功能已从人格养成沦为了学校管理的工具,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则是借助一切方法驯服学生,使其与道德戒律保持一致,意在通过纪律、秩序、规训和惩罚等权威性的力量,把学生训练成顺从、听话的“人”。对学校管理者来说,为强调着装的统一,无论学生是否愿意、是否接受,都必须穿着校服,因为这是制度、是规定。其实,这种通过制度的力量来实现对学生的权威管制,是校服工具化管理思维的延伸和极端化,是对学生心灵自由空间的极致压榨。但“运用强制手段执行某种道德不仅是徒旁的,也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实现高尚的道德,只能引起更多的不道德”8]。事实也是如此,在校服制度中,惟有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参与,学生对纪律规定才会有发自内心的认同,才是他们达到自我约束的最佳途径。如此,学生的道德行为才会由他律变自律、由自发变自为,道德行为所具有的意义与价值也才能够得到真正的显现。

2.冰冷僵化的校服制度规定摒弃了德育的主体

学生是道德发展的主体,学校德育是主体参与的德育,学校的一切德育活动都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关切学生心灵的体悟、情感的激发、生命之间的交流。但审视当下部分学校的校服制度实施现状,作为校服使用者的学生,其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越过学生主体选定校服的做法既不合情理,也有违教育规律,容易冲淡甚至湮没教育的民主与公平,校服本身的教育功能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

而学校在“代替”学生选择校服时,也较少考虑学生主体的身心特征、性别差异和审美需求,更多的是片面强调整齐划一,更倾向于选择便于统一、便于管理的运动服,而不是样式更精美、色彩更丰富的制式校服,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运动服几乎成为我国中小学校服的“代名词”,出现“千校一面”“万人一款”的现象。无形之中,校服成为去个性化、去性别化、泛学校化管理的工具与手段[10]。而当所有的学生都湮没在统一的校服符号中时,学生便由主体性的人沦为了一个个对象性的人。

此外,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对自我的初步探索阶段,千篇一律的着装,以及对校服穿着的强制性规定,极有可能抹杀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学生一旦习惯了与别人一样,就很难产生表达自我、展示个性的欲望。长此以往,会对他们的思想形成束缚,逐渐丧失批判与创新意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批判和反思的力量及自由表达、自由想象和自由创造的能力。在这种状态下培养的学生最终可能只是与社会“融合”的产品,而不是独一无二的自己。

3.屡遭诟病的校服乱象削弱了德育的实效

目前我国许多中小学都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但与学生每日“肌肤相亲”的校服却并不让人省心、放心,劣质校服、黑心棉校服等问题校服屡遭舆论抨击和社会诟病[12]。从表面看,“毒校服”直接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健康,但从更深层次来看,“毒校服”还会毒害学生的心灵。中小学生正处于道德发展的关键期,思想单纯,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十扰和影响。当他们发现与自己终日相伴并引以为傲的校服竟是伤害自己身体的“慢性杀手”时,难免会产生道德认识冲突与道德选择困惑,甚至对道德教育本身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这样不仅会影响到他们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原本就不高的学校德育实效。

缘何“毒校服”事件、“黑心校服”事件一再发生?不法厂家和商家的唯利是图、利益熏心固然是重要原因,但校服推广权的滥用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也难辞其咎[3]。近年来,尽管教育部和各地出台了多个文件,以规范和监督校服的管理运行机制,但校服腐败事件仍不时被媒体曝出,特别是一些典型性、系统性窝案的曝光,既严重玷污了校服的社会形象,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德育又怎能让学生完全信服,其实效性又怎能不受到冲击和影响?

三、学校校服制度德育功能与育人价值的实现

虽然学校校服制度的“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诟病,但其所蕴含的德育功能与育人价值也逐渐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和熟知。事实上,迄今社会各界关于校服的讨论与争议并非仅针对校服制度的“存”与“废”,最终目的仍在于如何通过改进与完善,最大限度地释放校服制度的德育功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读学生总数接连2亿,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如果校服制度的德育功能与育人价值能够在这一群体中得到充分释放,其效果与影响无疑是重大的、深远的,而这也恰是我们研究校服制度的“初心”和终极价值所在。基于更好地为中小学校服制度德育功能的充分释放提供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的视角,我们认为,重点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以生为本,落实校服管理的主体地位,回归育人本位

学生既是学校教育的主体,更是校服的使用者。如果作为校服使用者的学生对自己的校服都缺乏认同感和价值感,要发挥校服的德育功能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提升校服的德育功能与育人价值,首先要落实校服管理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将校服的话语权还给学生,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校服款式的设计与选择中来,充分尊重、吸纳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尽可能满足绝大部分学生的需求,让学生能够穿上自己选择的校服[14]。这样既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表征了教育民主,又彰显了学生的个性,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收到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此外,校服的选购也应给予学生尽可能多的自主权。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特别值得我们借鉴。如,韩国知名的四大品牌校服生产商家通常都会在学校周围设立专卖店,专营周边学校的校服。当学生需要购买校服时,只需向店员报出校名和自己的型号,就可买到已经绣好校徽、校名的校服了。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这一思路,依托目前国内已比较成熟的网络购物市场,积极打造“互联网 + 校服”的开放式电商平台,引导知名校服生产企业入驻,让学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购买校服,并通过网络进行支付,如此也有利于规避校服选购环节的腐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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