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网络世界里伸向孩子的黑手
作者: 粟满莺 王雪在网络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当下,未成年人的成长空间已延伸至网络世界。自由、广阔的网络社交,潜藏着难以察觉的伤害。一些犯罪分子借由情感操控、身份伪装、威胁恐吓等手段,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隐秘性、欺骗性与持久性的叠加,使得这类犯罪更具迷惑性与破坏力。
本期“视点”旨在聚焦隔空猥亵这一现象,试图在法律追责之外,进一步追问未成年人为何容易落入网络陷阱、他们的情感需求是什么、当前教育存在哪些短板、家庭又能为此做些什么。我们需要的,是从法律、情感、教育、心理等多维度织密未成年人的守护网。
4月9日,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隔空猥亵案,高校教师黄某以诱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未成年人拍摄裸露照片与视频等,时间长达一年,犯强制猥亵罪获刑五年。隔空猥亵这一现象,再次浮现于大众视野,引发关注。
隔空猥亵,指的是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
这样的案例并非偶然。2018年,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截至2023年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
在网络社交低龄化的当下,隔空猥亵犯罪因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灰色地带。为进一步了解隔空猥亵背后存在的问题,《教育家》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李思瑶,她曾经办理过600多件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不乏隔空猥亵案件。她办过一起具有标志性的案件,即2024年,舒某因对40多名未成年女孩实施隔空猥亵被判刑15年6个月,是公开报道的同类案件中量刑最重的。
采访过程中,李思瑶表达了自己的疑惑:40多名受害者,为什么没有一个家庭站出来主动报案?同样,冰山之下,更多问题等待着解答,为何未成年人会轻易地提供私密照片给陌生人?网络社交对其而言意味着什么?家庭教育缺失的一角是什么?性教育为何难开展?社会各界要如何应对这一难题?
隔空猥亵揭开的,是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共同面临的隐秘之痛。
“闺蜜三步曲”
打造一个被收养、经常被哥哥欺负、长期得不到关爱的小女孩人设,以博取未成年人的同情,是舒某惯用的伎俩。从2019年至2022年,他故意在社交平台上伪装成10岁左右的女孩,换上卡通头像,伪造信息资料,以可怜、孤单的人设与未成年的女生“处闺蜜”,并有策略地开展三步曲:先是交换“真实信息”,再以“身体发育不好,想知道对方的身体发育情况”为理由交换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最后以威胁、情感绑架等形式索要隐私视频等,持续进行隔空猥亵。
受害的女生大多在10岁左右,她们从未想过,屏幕的另一端竟是一位20多岁的成年男性,在“我觉得你就是最好看的”“你是我最好的闺蜜”等花言巧语中交付真心,一步一步走向预设的陷阱。
“他太懂孩子的软肋”,李思瑶翻看聊天记录时发现,舒某会利用儿童对友情的渴望要挟她们。有女生拒绝发送隐私照片时,舒某会打情感牌:“如果不这样做,我就不跟你当闺蜜了”,或是同时跟两个女生成为闺蜜,在群里说:“如果你不发,我就不跟你玩,我要跟她成为最好的闺蜜。”

李思瑶进一步补充,网恋、冒充星探、红包引诱等都是实施隔空猥亵的手段。比如,在另一起隔空猥亵案中,嫌疑人以请喝奶茶为理由利诱女孩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但网络个性交友是最为常见的方式。
为什么网络社交对未成年人而言如此重要?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 9 7 . 3 % 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年轻一代,网络社交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自然的事情,并且常在内部掀起攀比风潮。在“扩列”“处CP”等网络交友潮中,大部分未成年人将在网络上拥有朋友视作社交资本,甚至会将其作为一种身份标识,在网名后特意加上“已有闺”三个字。
回顾过往所办理的案件,李思瑶表示,许多未成年人由于学业压力加重、父母陪伴缺失等,在现实里缺少与周围人的交际,更容易沉迷于在网络上寻找朋友,“他们需要关爱与交流”。
此外,舒某还会以各种手段威胁女孩,以“不听我的,我就告诉你父母你偷偷上网”“你给我发照片,你也是违法犯罪”“小心我将你的照片和视频传播到你的学校”等说辞胁迫女孩就范。
这种伪装与胁迫的双重陷阱,使得许多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侵害。
这起隔空猥亵案于2022年被发现,海淀警方接到社交平台报案,称有用户利用社交平台向未成年人索要私密照片。办案人员在舒某手机里发现了40多个以人名命名的文件夹,里面都是未成年人的隐私照片和视频。
李思瑶接手案件查看资料时,看到了满屏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冲击感扑面而来,“血压嘈地一下就上来了”。
如何找到这些孩子,是整个案子最为困难的一环。李思瑶和助理协同海淀警方通过恢复聊天记录、人脸识别、信息比对等多种手段明确了被害人的信息,并前往全国9个省、14个市、16个区县,用了一年多时间搜集证据,才终于将舒某绳之以法。
为何40多个家庭无人报案?
40多位受害者,竟然无一人报案。这是最初萦绕在李思瑶心里的疑惑。
在和受害者家长打交道的过程中,李思瑶才终于明白间题的症结所在。她解释,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多样的,有许多家长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孩子被侵害了,即便意识到,但并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有部分家长因受到舒某威胁,担心孩子的人身安全,而没有选择报警。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页码:jyuj20251702.pd原版全文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在许多家长眼里,他们认为隔空猥亵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李思瑶办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她表示,大多数家长都会对此存在一种羞耻感,甚至会觉得是孩子犯了错。而这也导致李思瑶等人取证困难,许多父母不愿意带孩子出来做证。
家长担心的事情很多,比如做证会不会被记入档案,开庭是否会被他人知道,会不会影响到孩子未来。这些顾虑都在多次沟通下慢慢打消。
一些家长拒绝的理由是,不愿意再让孩子回想起当时的痛苦,他们认为这是在撕开孩子的伤口,“时间会治愈一切”。实际上,给孩子一个完整的机会进行情感的抒发和真实感受的表达,是尤其重要的,这更利于她们走出被伤害的阴影。李思瑶观察到,许多孩子比家长想象得勇敢,他们说出自己的经历后,往往认为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自己的行为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进而产生认可感。
在多个取证现场,李思瑶发现,许多家长对孩子的支持远远不够,常常是孩子一边做笔录,家长在一旁“骂骂咧咧”。
她印象深刻的是舒某案中的一位女孩何苗苗(化名),她的家庭条件较好,和父母关系融洽。在讲述舒某如何威胁她时,手擦得很紧,但始终没有掉眼泪。可一提到父亲知道情况,打了她一顿时,眼泪唰地就下来了。何苗苗的妈妈在旁边补充,父女关系一向和谐,这是父亲第一次动手。
李思瑶深受触动,在许多讲述者的故事里,亲子关系是绕不开的难题。另一个家庭曾令她揪心,受害者的父亲知道情况后,当场把女孩打了一顿,责骂孩子:“我曾经跟你说过,不能给陌生人看隐私部位,为什么你不听。”后来害怕司法机关上门取证,连夜带着孩子离家出走。
“其实很多孩子是非常无助的,非常需要家长的支持,如果父母认为是孩子的错误,并且因此打骂她们,她们就会害怕表达自己的感受,造成二次伤害。”李思瑶说道。因此,她常常跟家长强调,犯错的从来不是孩子,而是犯罪分子。
在一次进校园的自护教育活动中,李思瑶提到了一个女孩出门被人性侵的案例,她问在座的学生:“你们觉得这个小女孩有错吗?有错的请举手。”结果让人惊愕,大部分孩子都举起了手。李思瑶询问原因,他们说:“爸爸妈妈说过,小朋友不应该自己一个人出门。”这一刻,李思瑶意识到,为什么受害者能够轻易地被“我告诉你父母”这句话威胁。他们虽记住了家长关于“注意安全”的叮嘱,但也会误以为遭遇危险是因为自己不听话。因此,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时,除了告诉孩子要保护好自己以外,也需给予孩子支持,让他们明白被伤害不是自己的错误。
家长认为隔空猥亵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在一定程度折射了社会舆论对“完美受害者”的要求。“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众多苛求受害者的言论常常出现在舆论场,这导致家长难以在短时间内接受自己的孩子被侵害的事实。李思瑶强调:“我们希望,公众的关注点不在于指责孩子,而是指责犯罪分子。这样,才能改变一些家长的观念。”
如何填补“真空”地带?
有人认为,隔空猥亵并未“实质性”地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侵害,其受到的伤害会小于真实生活里的猥亵。
其实不然。李思瑶解释,由于网络空间的公开性和易传播性,隔空猥亵对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可能更为深远。身体层面上,犯罪分子会让受害人实施一些对身体有伤害的行为,比如拿异物插入下体,让姐妹二人互相自慰等,这些都会对其身心发育造成负面影响。心理层面上,犯罪分子对受害者进行威胁和恐吓,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隐私照片会被泄露、传播,这如同埋下了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恐惧始终如影随形,紧紧地缠绕住她们,让其无法正常生活。
隔空猥亵案件中,受害者的情况各不相同,但都透露出一个共性问题,即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乏,有的孩子甚至是在被隔空猥亵的过程中,都没有意识到被侵害了。
为了从源头改变现状,李思瑶所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社工团队,定期进入学校开展自护教育,向学生科普性知识,告诉学生在遇到性侵害时要勇敢说“不”。李思瑶会针对各个年龄段的孩子准备不同的科普内容,低幼年级重在告诉他们隐私部位是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不能随便让他人看和触碰。对于青春期的孩子,她们会利用趣味游戏让大家脱敏,能够坦然地谈论性教育,并用一些现实案例告诉他们如何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权利,如何正确认识身体的发育。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首次出现了“性教育”,其要求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李思瑶指出,部分学校仍然存在性教育科普难以开展的问题。此外,如何把握尺度,让不同阶段的未成年人既能听懂又能接受,还缺乏具体的操作手册来指导学校落地。
自2017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李思瑶明显感觉,近两年此类案件在增多。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亦滋生了风险,这是一类具有时代特征的犯罪案例。舒某案得以披露,最开始得益于社交平台主动移交线索。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社交平台有处理和移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义务,但如何在未成年人保护与用户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是一个未来需要进一步摸索和解决的问题。李思瑶介绍,自舒某案后,海淀区检察院与社交平台、公安机关合作,开展了隔空猥亵治理专项,通过合作机制,得以及时斩断隔空猥亵的黑手。
家庭教育理念的错位、性教育科普的失语、网络时代的监管不力未成年人在灰色地带被狩猎,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所导致的。李思瑶指出,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需要家庭和学校加强性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让孩子合理使用网络,正确认识性知识,在侵害发生前勇敢拒绝。其次,需要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意识到此类犯罪行为的后果,震慑更多犯罪分子,减少相关犯罪事件。第三,需要更多的力量推动家庭教育,让家长能够有更多的资源,更新养育理念,科学育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而社交平台和司法机关,可以进一步加强协作,构建及时的响应机制。“孩子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缩影。这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织就一张真正的保护网。”李思瑶说道。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页码:jyuj20251702.pd原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