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思维视域下学校治理的逻辑理路、实践反思和优化路径

作者: 刘龙珍 殷新

[关键词]系统思维;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系统机制;主体联动[中图分类号]G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5)03-0023-07[DOI]10. 13980/j. cnki. xdjykx. 2025. 03.004

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建设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必须“以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为基本路径”],明确了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基本路径之一。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场域和基本载体都是学校,尤其是作为教育体系基点的基础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现代化能够增强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事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进程和实现中国式教育现代化[2] 。

近年来,随着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推进,引发了学界对学校治理的高度关注。研究者围绕学校治理的方法论主要从3个方面展开:一是从教育治理主体层面开展学校治理研究。在这一视角下,政府、学校、社会、校长、教师以及家长作为学校治理的多元实践主体,应该激发其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和活力,切实推动治理行为的落实[3]。例如,校长要回到教育本质的逻辑起点,充分发挥其协调能力[4],提高学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教师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主体,应该优化其参与路径和保障机制[5]。二是从教育治理客体和治理工具视角出发,强调通过完善制度和增权赋能,优化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过程与效能。例如,学校治理须思考其价值追求和价值立场,从本体、目的和方法层面建构学校治理形态[6;人工智能和数据是有效的治理工具,能够推动学校的智慧环境、课程形态、教学范式、学习方式、评价模式等不断变革,促进教师发展和学校组织的优化[7]。三是从系统视角探讨学校治理的复杂性。高效的教育治理离不开多元主体形成必要的联动机制[8]。以良法善治为治理目标,从资源、过程、价值等要素之间存在的逻辑联动关系及其外化的组态效应出发,实现观念、制度、方式和事实等方面的转型[9],最终实现学校从“他律”向“自律”的治理转型[10] O

综上所述,已有关于学校治理的研究成果为全方位理解基础教育学校治理奠定了理论基础,但从系统性视角出发,现有研究将对学校治理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系统进行探讨还存在一定的不足。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这为系统观念融人学校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基础教育学校治理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广泛性和治理对象复杂性等特点,其治理行为和模式的变革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用系统思维来思考学校治理,避免碎片化和表面化。本研究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运用系统思维,重新审视学校治理的逻辑理路,深入解读学校治理面临的主要现实挑战,提出优化治理的实践路径,以期为学校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参考和思路。

一、系统思维视域下学校治理的逻辑理路

从最基础的内涵来看,系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相互联系而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与功能的有机体[12]。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系统就是由一定数量并且相互联系的因素所组成的统一体,整体性、相关性和有序性是其基本特征。”[1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14]这为一切工作开展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系统思维强调有意识地运用“系统”一词中的特殊整体性概念以整理我们的思想[15],即从系统观念出发,将认识对象视为一个系统,把握其非线性关系。这包括要素之间的关系、要素和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要综合地、整体地认识对象。即系统思维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和协同性等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6]这明确了治理的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特质。学校治理作为教育治理的关键部分,其系统性和综合性更突出。系统思维视域下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的本质就是多元治理主体秉持共同教育利益理念一一通过综合运用治理工具,建立完善协同的治理机制,构成一个各要素共同参与、相互关联、相互协商的有机整体,推动了提升学校教育治理效果、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们满意的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一)价值之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路径依托

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背景下,大众的教育需求已由“有学上"转向“上好学”,即从“学有所教"转向“学有优教”。教育不仅关乎每个家庭,更关乎国家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是时代对学校提出的要求,也是对人民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的回应。无论是化解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还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路径之一就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尤其是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现代化。只有抓住这一关键,基础教育学校治理才能在学校规划和发展中明确方向,将其落实到学校治理过程之中,增强人民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收获社会和人民的认可。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自觉提升。系统思维下的基础教育学校治理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激发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活力,形成更加民主合法、公平正义的治理程序和制度,畅通学校治理主体表达途径,从而提高教育需求差异满足的精准性。二是教育获得提升。通过学校治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学校可根据时代所需、教育所需,动态调整与优化学校治理目标、制度和工具,使学校治理的目标指向更高质量、更公平、更具活力的教育,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目的之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保证

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贯穿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其落实程度是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现代化是“目的”与“行动”的关系。学校治理要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统筹下,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德树人的成效也是评判学校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相应地,系统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治理是以育人为本的治理,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路径。首先,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治理过程中必然会运用系统观念。立足长远,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目标出发,开展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治理。治理主体坚持学生全面发展这一共同利益,就有可能摒弃浮躁、单纯的功利主义和经济主义,将学校治理回归到教育规律和本质,从而避免出现“为了治理而治理”“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其次,学校治理能够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地落细。以立德树人统筹学校治理内外部各个利益要素,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和师生作为重要利益方,能够达成学校治理目标的一致认同,形成治理合力。在此基础上,学校治理的重点是建立协同治理体制,确保教育活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教育规划有序开展。这包括完善治理制度和决策机制,明确各学校治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并落实监督机制等。同时,学校还需要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和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的教育治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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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实之需: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迫切要求

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阐述了学校治理的发展愿景,即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得到落实,学校发展动力得以增强,办学支撑保障能力获得提升,形成学校活力竞相进发的良好局面。学校治理本质上是一个良性动态的开放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学校内外各教育利益主体基于共同的价值主张和目标追求,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方法,形成一个非线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多元治理主体能够优化学校架构,更大程度地实现教育公共利益,保障学校自主办学,激发学校活力[17]。因此,需要用系统思维来审视学校治理。首先,学校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包含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监督与评价等多个要素,还涉及学校党政之间、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管理人员与教职工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家校之间以及政校之间等多边关系。需要通过整体性规划与协同性管理,借助制度、组织和工具,激励和保障不同治理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学校事务的共同管理[18],增强学校办学活力的持久性与稳定性。其次,运用系统思维思考学校治理,能够增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各主体会意识到,只有通过增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才能够让教育利益需求得到充分表达,使决策更好地体现共同的教育利益,从而保障学校办学活力的稳定性。

二、系统思维视域下学校治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学校治理主体融合不够深入

在当前的基础教育学校治理系统中,各治理主体联系不足,活动性不强,融合度不够,未能形成“同频共振”的效果。从外部系统看,学校办学自主权仍不充足。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多次在教育政策文件中提出“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要求,但在实践中,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仍然存在“停留在口头和纸面上”的现象。部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等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19],通过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教育标准等方式管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致使学校在制定办学计划和管理政策时自主性不足。同时,社会和家长群体对“上好学”的教育需求,以及对学生成绩的过度关注,对学校的社会地位和排名仍高度关注。为了迎合这些需求和期望,学校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主变革的魄力,成为外部需求的“从属者”。从内部系统看,学校内部治理主体参与不平衡。学校内部治理主体包括各级各类办学者,涵盖个人层面的治理主体,如书记、正副校长、校长助理、主教师、学生、家长等,以及组织形式的治理主体,如校务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理论上都应参与治理过程。其中,校长为首的学校管理团队、教师、学生是主要参与者,家长有序参与,政府适度参与,目的是提升学校办学品质[20]。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主体的角色和权力划分模糊,沟通机制不健全,导致治理主体参与不平衡。校长为首的学校管理团队作用过于突出,而教师、学生等主体参与度不足,直接影响到教育治理现代化在学校层面的实现程度。

(二)学校治理方法协同不够高效

在学校治理系统中,治理方法作为系统要素,其相互作用和协同发力直接影响系统的整体功能发挥。所谓的治理方法,就是在多元治理主体组成的系统中,为了实现治理目标所采用的治理方式和工具的总称。只有各种治理方法相互协同,才会发挥“同频共振”的整体性作用,确保学校治理取得预期的效果。然而,在学校治理实践中,治理方法存在着协同性不足的现象。一是治理方法较为单一。目前,基础教育学校治理方法多是通过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实施路径及技术操作方式,尤其是通过制定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来建章立制,或者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与传达,结果往往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形成活动式治理。在很多情况下,缺乏以系统思维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加强学校治理的方法,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足,未形成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及常态化的治理效果。二是数字化赋能学校治理存在碎片化问题。有关领导在2023年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上指出,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作用,优化治理流程、重塑治理结构、协同治理业务,推动教育治理走向精准化和高效化[2]。学校实现数字治理后,能够全景且清晰地呈现学校各方面的实时情况,从而提高教育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但现阶段,学校组织制度结构未能够与数字技术同步迭代,治理技术不能深度融合学校治理全过程[22]。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部门之间存在系统割裂和孤立的问题,各部门都有着各自的数据,缺乏系统和平台整合,导致“数据孤岛”现象。学校治理主体,尤其是管理层,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浏览及处理来自不同平台和系统的数据。这种碎片化和孤立的信息处理方式容易产生信息盲区,影响对学校治理整体情况的全面掌握和决策效果。

(三)学校治理机制联动不够紧密

学校治理机制联动性不够紧密是指现有学校治理系统运行过程中,治理制度与机制不够完善健全,难以有效保障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持续稳定的联动效益不足。一是学校治理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紧密度不够。主要表现为部分学校治理仍停留在理念倡导层面,制度建设存在重建设轻实施的问题,缺少全面性和稳定性,制度实施与执行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方法,导致制度保障效果不佳。例如,基础教育学校章程建设更注重重要性和意义的强调,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动态性,更多是一种临时性、仪式化的流程,未形成持久的制度安排。二是学校治理运行机制畅通度不够。一方面,学校治理系统中主体之间的沟通对话机制不够健全,降低了治理主体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学校治理往往更注重垂直方向的上传下达,而水平方向上部门之间、主体之间权责界定不清,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沟通交流机制不够健全,合作交流有限,相关决策往往由少数人做出,多元主体难以有效参与决策与规划,难以发挥共同体的合力作用。另一方面,监督的有效性不足。从学校内部来看,虽然设立了校务委员会、学校工会、教代会、家委会等监督机构,应该具有监督与制衡的职责,但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决策者,监督机构的成员往往与其存在利益关系和从属关系。这种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制约了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从学校外部来看,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外部监督职能,但更多属于事后监督,过程性监督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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