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情境中幼儿园教师的时间困境及其纾解对策
作者: 李晓芳 刘霖芳[关键词]时间困境;制度情境;社会学制度主义;幼儿园教师[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5)03-0095-07[DO1]10. 13980/j. cnki. xdjykx. 2025. 03.0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教师主体地位[1]。《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进一步提出,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和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作为重要举措[2]。可见,幼儿园教师的高质量发展与学前教育制度的完善不仅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同时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和获得广泛认可的共同行动方向。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普遍面临时间困境的问题,即在特定的情境中,幼儿园教师面临着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与限制,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最优决策。在幼儿园教师时间困境的成因中,制度因素尤为重要。幼儿园教师作为社会组织成员,身处复杂的制度情境之中,其每种行为都必然受相应制度的规约,其中不仅包括正式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了一些隐蔽而不易察觉的文化因素及个人因素。现有研究主要关注正式制度带来的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非正式制度也起着重大作用。基于此,本文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角度出发,旨在深入探讨幼儿园教师所面临的时间困境,并揭示其背后的制度性因素。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制度不仅包含明确的制度内容、文本指示,也包含隐晦的文化等要素[3]。社会学制度主义代表人物斯科特将制度总结为:制度包括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其中,规制性制度强调明确的、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一规则设定、监督和奖惩活动;规范性制度处于社会生活的规定性、价值评价性和义务责任性层面,包括价值观和规范;文化认知制度位于制度最深层,通过被社会认可的意义、符号系统来影响参与者的价值观、行为喜好,影响个体或群体活动4」。这不仅与幼儿园制度相契合,也为探析幼儿园教师时间困境提供了新视角。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下幼儿园教师的制度情境分析
依循斯科特的社会学制度主义理论,本文分别从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和文化认知制度对幼儿园教师的制度情境进行分析。
(一)规制性制度
规制性制度是通过正式的规则、法律和政策来规范和管理幼儿园教师行为的制度安排。其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制定的政策和指导方针,以及对幼儿园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制等。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规制性制度以明确的条文规定了其相应的权利及边界,既有使能和赋权的作用,也具有制约和束缚的功能,是一种不可随意改动的外在强制力量。在现实工作中,幼儿园教师执行规制性制度时,为避免惩罚或获得奖励,通常会对其进行严格遵守,行事秉持一种工具性逻辑。
(二)规范性制度
规范性制度是幼儿园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层面的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制度。例如,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幼儿园一日生活时间表等。与规制性制度的工具性逻辑不同,幼儿园规范性制度的自的是指向幼儿园教师的职业义务或职业道德,遵循作为职业人所应具备的职业角色的恰当性逻辑。当然,也不排除在幼儿园管理文化中,强调通过权力来保障规范得到遵守,并导致内部服从向外部服从转化的现象,但公众的内在化认同依然是规范的主要特点,而权力是一种外部手段[5]。幼儿园教师执行规范性制度时,制度所表达的某种信念和期待也会逐渐被他们内化和吸收,并反映在他们的工作行为之中,这也不断规约着他们成为一名符合普遍标准的合格教师。
(三)文化认知制度
生活在同一地域的群体通常会共享相似的价值观和传统习俗,彼此之间达成一种无需言语的共识,这也成为一种潜移默化的隐性力量,深刻影响了群体成员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幼儿园教师作为社会组织中的成员,也难以脱离其所处的社会结构、幼儿园组织文化和自身认知习惯的束缚。幼儿园教师在先前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往往会秉承着共同的教育理念、认知框架和解释模式等,并不断地塑造他们的行为。文化认知制度具有一定的嵌入性和相对稳定性,无需明确的象征符号来展示,也不需要刻意维护,幼儿园教师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那些惯例是“我们这样做事”的正确方式。在遵循这一制度时,幼儿园教师会秉持某种不言而喻的正当性逻辑。
二、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下幼儿园教师时间困境的现实审视
时间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概念,涉及诸多领域。其最初在物理学领域备受瞩目,随后被奥古斯丁引入到哲学领域,经康德、胡塞尔、海德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的发展演变,成为一个哲学问题。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一种以时钟为代表的标准化、高效化、制度化的时间观逐渐成为主流,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幼儿园教育亦在其中。随着现代幼儿园制度的不断发展,制度化倾向日益严重,这也使幼儿园教师在时间层面出现诸多问题。
(一)教育时间与工具化时间的时间次序冲突
社会学家卢曼指出,处于时间的压力之下,最终应按照所确立的时间优先级来安排实际的工序和进行价值评判[6。而时间次序讨论的是时间优先性的问题,什么事情最重要、什么事情最有价值,其就有时间的优先性。而当同一时间需要完成不同活动,出现时间并置的现象时,如何确定该事件的重要性及其价值往往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也由此引发时间次序的冲突。教育时间是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投人的时间,注重的是学习活动的质量和教育的内在价值,强调对幼儿全面发展的关注。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核心使命和主要责任。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教育时间具有重要作用,应被賦予一定的优先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部分是工具化时间。工具化时间指的是一种以效率、产出和标准化为导向的时间,它注重的是时间的量化和最优利用,强调达到预定的目标和产出的重要性。幼儿园教师在这一时间里被视为一种劳动工具,类似于工厂中的机器,不需要自主判断,只需按照固定的流程操作,例如迎接检查、填表上报等工作。工具化时间往往是来自权威部门的指令,并伴随一定的奖惩措施,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也是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在同一时间幼儿园教师既要遵守权威部门的各项指令,又要进行教书育人的工作,谁更具有优先性的问题使幼儿园教师难以做出最优的决策。优先完成教育任务虽然能让幼儿园教师在职业道德上获得成就感,但可能会因此遭受违背权威指令的负面影响。而优先处理工具化任务则能使幼儿园教师避免受到责罚,有助于职业的自我保护与发展,但可能会因此对幼儿和自身产生内疚感。有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时间,总是被大量的明文规定的任务所打断,并且教师表示感受不到这样工作的意义感和价值感何在,对于付出与收获的不平衡感突出[]。这也导致幼儿园教师常常在教育时间和工具化时间的次序冲突之中感到困扰,不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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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主时间与制度时间的时间结构失衡
时间结构是指构成时间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和排列组合的方式[8]。时间结构讨论的是组成整体的各部分时间的安排,也就是时间的占比问题。在幼儿园,教师的时间结构是指幼儿园教师为完成工作任务,所从事的活动花费的时间组成部分和时间分配情况。然而,不合理的时间占比则会导致幼儿园教师的时间结构失衡。幼儿园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时,自主时间和制度时间会交织运行。自主时间是幼儿园教师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计划、自主安排的时间,如在户外活动中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游戏进行自主安排。幼儿园教师工作特点的复杂性和教育对象的特殊性,需要教师有大量的时间去根据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幼儿活动的反馈状况等进行自主统筹安排各个活动的内容及时长。制度时间是在规制性制度的指引下,根据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及道德标准所制定的时间规范,并要求教师按其规定的时间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制度时间通常被认为是合理性的象征,遵照其制度时间行事也成了幼儿园教师的分内职责。遵守制度时间能确保幼儿园活动有序开展,而行使自主时间则能根据幼儿的特点和现实情况因材施教。二者应相辅相成,保持平衡,协调发展。而有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的时间大多数是由行政指令和工作计划支配,其普遍缺少自主时间,没有时间沉淀经验和思考,很难发挥教育的自主性和创造性[9]。当制度时间占据幼儿园教师教育时间的大多数比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要规制于制度时间时,便会使幼儿园教师陷入自主时间与制度时间结构失衡的困惑之中。
(三)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的时间边界模糊
时间边界是指隔离私人时间与工作时间的界限[]。在幼儿园教师的时间生活中,何为工作时间、何为私人时间,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界限会变得模糊不清,从而陷入时间边界模糊的困境之中。工作时间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从事与职业和工作相关的劳动时间,是确保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私人时间是幼儿园教师非工作的休息时间。在此时间内,幼儿园教师可以对其时间进行自由支配,去处理自己的个人事务。而适当的私人时间也有助于幼儿园教师缓解工作压力、提高教学效率。因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显得尤为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幼儿园教师常常以任务为工作导向,出现虽到了法定下班时间,但工作并没有真正结束,或即使离开幼儿园,也不意味着可以得到休息的现象。当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发生冲突时,幼儿园教师则会下意识地通过减少私人时间来延长工作时间以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而经相关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在幼儿园外的加班工作时间平均每天超过70分钟,其中并不包括一些隐性不可统计的时间[11]。用于工作的公共时间向幼儿园教师私人时间的无限延展,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严重地混为一谈,不仅影响到幼儿园教师的个人生活,也无形中加重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负担,使幼儿园教师常常陷入私人时间与工作时间的边界模糊之中,对幼儿园教师造成巨大的困扰。
三、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下幼儿园教师时间困境的原因揭示
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任何制度的出现与维持都必须基于制度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这3根支柱[12]。幼儿园教师作为社会组织成员之一,也正是身处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和文化认知制度交织的制度结构之中。但若规制性制度在执行中出现机械化和割裂性、规范性制度缺乏道德标准和严重精细化、文化认知制度出现文化竞速和认知同质化等现象,那么制度将难以获得合理的行动逻辑,导致幼儿园教师时间愿景遭遇现实壁垒与阻碍。
(一)规制性制度下的教育时间失控
1.规制性制度的机械化。随着人们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师资力量等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国家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幼儿园的方方面面起到了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学校具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聘任教师,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等权利”等。在一系列规制性制度的要求下,逐渐形成了“国家一地方政府一幼儿园管理者一幼儿园教师”的层级管理链条。尽管这种层级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幼儿园的工作效率和办园标准,但其在运行过程之中也会出现权力制度化现象,使规制性制度逐渐走向机械化的道路,导致幼儿园教师被迫处于一种“支配一从属”的不平等地位。幼儿园教师在执行制度时也会秉持一种工具性逻辑,仅以行为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作为衡量自身的唯一标准,从而将工具化、指标化的任务放置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教育活动被抛至最后,从而导致教育时间的失控。
2.规制性制度的割裂性。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个人或组织可能面临各种竞争性的统治或控制,那些面临相互冲突的规范要求与标准的行动者,往往发现自己无所适从,因为如果遵守其中一种要求和标准,就可能失去其他权威机构的规范性支持[13]。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盛行的理念下,幼儿园接受各个部门的检查和评估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如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审与验收、幼儿园年度达标考核。此外,还有与教育关联性较小的食品卫生监督局、消防队、公安局、疾控中心等各部门的工作检查。虽然这些部门不存在竞争性关系,但都各自独立,之间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其存在一定的割裂性,有时还会在检查内容和时间上相互冲突,从而导致幼儿园教师无所适从,而又时常处于持续接受检查的循环之中。有研究显示,多家学前教育机构每年要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评估超过20 次以上[14]。在面对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时,幼儿园管理者往往根据相应要求,指派幼儿园教师完成大量的工具化任务来应对检查。这导致幼儿园教师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处理教育价值有限的事务,而无法充分履行与幼儿直接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二)规范性制度下的自主时间稀缺
1.规范性制度的道德缺失。规范性制度强调合法性背后较深层的道德基础。而随着幼儿园在追求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竞争主义、绩效主义、成果导向的气息愈发浓厚,其规范性制度越来越向结果看齐,将时间看作是完成任务、出成绩的工具和手段。在幼儿园管理中,也出现了依靠权力确保规范执行的现象,进而将内在服从转化为外在服从,教育也成为只重视活动形式、结果,而忽略活动过程及其自身价值的一种模式。规范性制度的道德基础不断丧失,制度时间也不断偏离初衷,导致制度时间由原本的服务于师生、辅助教师开展教育工作,转变为追求功利化、速度和效率的工具。幼儿园教师不停地带领着幼儿穿梭转换在这些制度时间之中,其对教育时间的体验由此变成了一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制度式循环,从而使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受阻,教育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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