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的疗效观察
作者: 罗来勇 叶剑
摘要:目的 观察不同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取2023年1月~2024年1月医院收治的106例位置性眩晕患者为研究对象,病情呈良性发作,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3例。对照组给予低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观察组给予高剂量倍他司汀治疗,比较两组残余症状消失时间、治疗总有效率、生活质量、症状改善情况[眩晕评定量表(DARS评分)、前庭症状指数(VSI评分)]及复发率。结果 观察组残余症状持续时间短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生活质量各项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DARS评分、VSI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用药1、3、6个月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高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可提升整体疗效,有效减轻眩晕对患者日常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位置性眩晕;倍他司汀;良性发作;残余头晕;生活质量
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以特定头位改变姿势下出现的眼球震颤、眩晕为主要临床表现,目前该疾病发生机制、病因均不明确。有研究显示,该病与耳石脱落、内耳眩晕疾病有关[1]。部分患者经积极治疗后仍存在残余症状,如走路不稳、头部昏沉、身体漂浮感等[2]。西医治疗以改善耳循环、促进神经代谢为主,虽有一定效果,但起效较为缓慢,严重者可存在数月残余症状困扰[3]。倍他司汀以H1、H3受体为靶点,为抗前庭症状的主要治疗药物,可增加耳蜗内血流量,缓解耳鸣、内耳性眩晕等症状[4]。本研究旨在探讨不同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的临床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3年1月~2024年1月医院收治的
106例位置性眩晕患者为研究对象,病情呈良性发作,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3例。对照组男36例,女17例;年龄31~77岁,平均年龄(49.44±3.25)岁;病程1~6个月,平均病程(3.72±1.15)个月;体质量指数(BMI)18.27~30.36 kg/m2,平均BMI(25.71±1.45) kg/m2。观察组男33例,女20例;年龄28~78岁,平均年龄(52.18±3.27)岁;病程1~5个月,平均病程(3.20±1.04)个月;BMI 18.24~31.04 kg/m2,平均BMI(25.52±1.52) kg/m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结合临床表现、变位性眼震试验,符合《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断和治疗指南(2017)》[5]诊断标准;疾病发生具备疲劳性,潜伏期不足30 s;复位后红外视频眼震电图复查结果显示无变位性眼震、位置性眩晕,但仍存在步态不稳、头部昏沉、头重脚轻等症状;基本资料完整;对研究知情,自愿参与,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伴有恶性肿瘤;患有其他耳部疾病;伴有免疫缺陷、机体严重感染;存在肝、肾功能不全;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小脑萎缩、颅内肿瘤、脑血管疾病等;临床资料缺失,因主、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研究。
1.2 方法
两组均给予倍他司汀治疗,对照组用药剂量为6 mg/次,观察组用药剂量为12 mg/次,均为每日3次,持续用药4周,症状消失后逐渐减量至停药。
1.3 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残余症状消失时间:位置性眼震、恶心、眩晕等症状消失时间。(2)比较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显效,治疗后眩晕、位置性眼震等临床症状消失,近1个月内未见复发;有效,治疗后上述症状有所消失,但是偶有发生;无效,治疗后上述临床症状未见变化甚至有所加重。总有效=显效+
有效。(3)比较两组生活质量:治疗前后采用眩晕障碍量表(DHI)[6]评估晕对日常生活产生的影响,总分为100分,包括3个维度,即功能(36分)、情感(36分)和躯体(28分),评分越高表示眩晕对日常生活影响越大,生活质量越差。
(4)比较两组症状改善情况:治疗前后采用眩晕评定量表(DARS评分)[7]、前庭症状指数(VSI评分)[8]评估症状严重程度,前者包括站立平衡、总体感受、行走平衡、实时眩晕程度、定向障碍等内容,总分为36分,评分越高症状越严重;后者包括视觉敏感、头痛、头晕、恶心、眩晕、平衡等内容,总分为60分,评分越高表示前庭症状越严重。(5)比较两组用药1、3、6个月后的复发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处理采用SPSS24.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比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残余症状消失时间比较
观察组位置性眼震、恶心、眩晕症状持续时间均短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6.23%,高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83.02%,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DHI各项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DHI各项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2.4 两组症状严重程度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DARS评分、VS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DARS评分、VSI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4。
2.5 两组复发率比较
观察组用药1、3、6个月后的复发率均略低于对照组,但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3讨论
临床上将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称为耳石症,患者可伴发平衡能力失调、前庭功能紊乱,直接影响日常生活及工作[9]。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具有一定的自限性,当前其发生机制尚未明确,手法复位可使脱落的管石回到原来位置,有效缓解患者临床症状,但复发率较高,很容易遗留头晕症状[10]。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残余症状持续时间短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生活质量各项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DARS评分、VSI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说明高剂量倍他司汀治疗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效果显著。倍他司汀属于组胺H1受体激动药,可增加脑血流量、扩张脑血管,松弛内耳毛细血管前括约肌,增加耳蜗、前庭部位血流量,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进而缓解眩晕残余症状。然而,倍他司汀脂溶性较低,标准剂量难以在中枢神经系统达到有效浓度,而高剂量可提升脑脊液药物浓度,充分作用于前庭核及小脑,满足中枢渗透需求。此外,H3受体为突触前自身受体,可抑制组胺释放,高剂量才能发挥H3受体饱和拮抗作用[13]。两组用药1、3、6个月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可能与样本量较少有关。在安全性方面,高剂量倍他司汀用药期间需注意观察胃肠道反应、一过性头痛等,伴有支气管哮喘、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需慎用。
综上所述,高剂量倍他司汀治疗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残余头晕可提升整体疗效,有效减轻眩晕对患者日常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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