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出口欧盟食品类消费品受阻情况及应对措施
作者: 彭芳,谢俊
摘 要:近年来,欧盟食品类消费品监管呈现出更新周期更短、技术指标更严、修订设限项目更多等特点,导致中国食品类消费品出口欧盟面临的门槛逐渐提高。本文基于2023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通报数据,对中国出口欧盟食品类消费品的受阻情况进行分析,并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等角度提出提高中国输欧农食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建议。
关键词: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食品安全
Analysis of the Blocked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s Export of Food Consumer Goods to European Union in 2023
PENG Fang, XIE Jun
(Quzhou Customs, Quzhou 32400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upervision of food consumer goods in the European Union has show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horter update cycle, stricter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more revised limited items, which has led to the gradual increase of the threshold for China’s export of food consumer goods to the European Union.Based on the notification data of the European Union’s 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RASSF) in 2023,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locked situation of China’s export of food consumer goods to European Un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enterprises and industry associations,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market share of China’s agricultural and food products exported to European Union.
Keywords: European Union; rapid warning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food safety
2002年,欧盟以《食品安全白皮书》为基础,颁布了EC178/2002法规。为加强风险信息的评估与交流,欧盟专门建立了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RASFF由欧盟委员负责管理,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对所发现的食品和饲料安全信息向RASFF通报。同时,各成员国所采取的措施也要向RASFF通报,如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强制撤出市场、食品或饲料召回、拒绝入境等。对于第三国进口食品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RASFF会通报产品出口国[1-2]。
中国贸促会发布的《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2024》显示,2023年中国与欧盟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欧盟是中国第二大出口市场[3]。当前,农食产品已成为中欧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但同时,随着欧盟不断提高农兽药残留限量水平和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我国食品类消费品对欧出口难度将逐步加大[4]。因此,研究我国输欧食品类消费品受阻风险因子并提出应对措施,对提升我国优势产品出口水平、提高输欧农食产品市场占有额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2023年欧盟RASFF通报数据,多维度探讨中国输欧食品类消费品受阻的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为政府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帮助出口企业有效规避贸易风险、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益参考。
1 RASFF通报中国农食产品基本分析
1.1 通报整体情况
2024年5月,欧盟RASFF官方网站查询数据显示,2023年RASFF共发布4 674项通报,同比2022年4 337项通报增长了7.8%,其中食品类4 170项、食品接触材料类191项、饲料类301项。以原产国为中国的条件查询显示,2023年中国输欧食品和饲料类消费品的通报有284项,同比2022年的305项下降6.9%,占RASFF通报总数的6.1%,如图1所示。
2023年,RASFF通报中国输欧食品类167项,较2022年的153项增长9.2%,食品接触材料类113项,饲料类4项。其中,食品类通报数占2023年对华通报总数的58.8%,食品接触材料类通报数占2023年对华通报总数的39.8%,如图2所示。
2023年,RASFF对华预警通报49项;边境拒绝通报124项;信息通报111项,其中注意信息通报58项、跟踪信息通报53项,如图3所示。边境拒绝通报是主要通报类型,通报产品类型主要有食品接触材料、禽肉和禽肉制品、可可和可可制品、咖啡和茶、水果和蔬菜、糕点糖果,上述5类产品引起的边境拒绝通报数占2023年对华食品边境拒绝通报总数的72.6%。为了在保持公开度和保护商业秘密之间寻求平衡,通报不公布相关贸易和公司的名称。这种操作不会影响对消费者的保护,因为RASFF通报意味着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相应措施。但当对人类健康的保护要求更大的透明度时,欧盟委员会会通过正常渠道采取必要的行动。
1.2 通报国家情况
2023年,共有26个国家对中国输欧食品类消费品进行了通报,提交通报数量位列前10位的国家分别是意大利、荷兰、德国、西班牙、爱尔兰、法国、比利时、波兰、塞浦路斯和斯洛文尼亚,如图4所示。意大利对中国产品通报数量最多,通报的产品类型主要是食品接触材料(15项)、水果和蔬菜(7项)、糕点糖果(4项),这3类占意大利对中国食品通报总数的70.3%。
1.3 通报产品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3年,RASFF针对中国输欧食品类消费品的通报共涉及22种产品。由表1可知,食品接触材料、水果和蔬菜通报数量合计超过通报总数的1/2。
2023年,RASFF对华通报的食品类消费品主要危害类别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物质迁移(70项)、农药残留(51项)、成分未授权(42项)、重金属(25项)和组分(14项),这5类占通报总数的71.1%。
对通报数量前5位的产品类型进行通报原因统计,发现食品接触材料类遭通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物质迁移,包括初级芳香胺、重金属、甲醛、三聚氰胺等。而这些有害物质的高风险材料一般是含竹纤维制品、密胺塑料、尼龙塑料、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等材料、PVC塑料以及金属制品等,企业采用这类材料时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接触测试结果。近年来,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技术法规呈现出更新周期短、技术指标持续严格等特点,如欧盟法规《关于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委员会法规》[(EU)No10/2011]自2011年发布以来先后经过18次修订更新,不断增加管控物质并加严限量要求[5]。2019年1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发布的最新安全性评估科学意见指出,“未处理的木粉和纤维”(FCM No 96)的当前授权缺乏其符合(EC)No 1935/2004的足够信息支持,须逐案评估来自这些材料的迁移物的安全性。2021年2月,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联盟发布联合函,要求从欧盟市场撤出含竹纤维三聚氰胺-甲醛塑料产品[6]。2021年,欧盟实施“禁止含有竹粉的食品接触材料进入欧盟市场的行动计划”,规定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中只能使用(EU)No10/2011中许可的物质,凡是将未授权添加剂的塑料材料投放市场视为非法。2023年,共有19项食品接触材料遭通报的原因为未经授权使用竹纤维和其他植物纤维。
水果和蔬菜遭通报的原因主要为农残超标,主要集中在毒死蜱、溴虫腈等农残超标,通报产品主要包括梨、柚子、干辣椒及辣椒粉、冷冻有机草莓、长豇豆和大蒜。欧盟法规《动植物源性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EC)No 396/2005]及其修订单通过多个附录的方式来管理和规定农药的使用和残留限量要求。截至2022年,欧盟已制定超过600种农药在产品中的24万条限量标准。根据(EC)No 396/2005第18(1b)条的规定,如果一种农药未在任何附录中出现,则采用0.01 mg·kg-1的默认值。例如,2020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0/1085,不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噻虫啉等农药的使用,并在(EU)No540/2011附件中删除关于噻虫啉、毒死蜱、甲基毒死蜱的通用名称、识别码、纯度、批准日期和用途等相关规定,法规正式生效后,含有毒死蜱或甲基毒死蜱的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必须退出欧盟市场且不得进口及销售。近年来,欧盟持续加强了对相关产品中毒死蜱残留限量的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官方扣押、召回和退运等较为严格的官方控制措施。
禽肉和禽肉制品遭通报的原因主要是含有禁用物质氯酸盐。欧盟法规(EC)No 853/2004规定不允许生产商使用水以外的任何物质清洗肉类[7]。目前,中国暂无相关要求,中国肉类生产加工企业可能会使用含氯消毒水对生产加工设备和禽肉产品进行清洗,从而达到有效抑制微生物的目的,导致产品氯酸盐残留的情况存在[8]。草药和香料类食品遭通报的原因主要为农药残留和多环芳烃超标。营养食品、食品补充剂和强化食品遭通报的原因主要为汞超标和含有未授权成分。
2 提高中国输欧农食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建议
欧盟是中国食品类消费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中国出口产品被欧盟RASFF通报,不仅给中国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中国制造”的市场声誉。为此,中国须采取如下措施来提高输欧农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并维护国家声誉。
(1)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全国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效能,及时收集欧盟国家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实时更新情况,多渠道发布相关资讯、预警、通报,帮助企业减少信息差。做好欧盟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措施的监测分析,汇总欧盟RASFF通报和重点风险评估内容,合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规则,通过通报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等手段,针对欧盟集中通报产品、项目和实施的新政策,及时通过双边磋商提出中方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有效应对风险壁垒。持续建设高水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技术标准国际化和标准互认,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完善公共检测平台,扩大检测项目、方法的覆盖面,为行业质量控制提供检测服务,弥补中小企业检测能力的不足。加强对原辅料的风险监测和排查,是及时有效监控食品风险、帮助企业规避质量风险的重要技术支撑。健全多部门应急应对协作机制和政府、企业、行业协会联合会商制度,畅通国外技贸措施报告、评议、研判、处置和预警工作流程,提升应急应对成效。
(2)食品相关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全链条风险控制管理水平。中国虽然是农食产品生产大国,但不是强国。特别是受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添加剂使用安全、微生物指标控制等方面受到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中国食品企业出口产品面临各种障碍。出口企业应导入绿色理念,按照国际标准,在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体系,采用国际标准规范产品合格评定程序,采用全链条风险管控模式提升输欧食品类消费品产品质量。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打造输欧食品高端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输欧产品的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