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浑身是宝 古今皆爱

作者: 谈宜斌

开栏语:

恩格斯说:“如果不吃肉,人类是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的。”由此可以看出,肉类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在人类食用的肉类中,畜禽是重要的肉类来源,它们不但营养丰富,而且烹饪方式多样,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人的餐桌,并提升了国人的健康水平。《畜禽食鉴》专栏将以人工饲养的畜禽为主线,介绍世界上主要家畜家禽的发展历史、保健价值、名菜佳肴等,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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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在地球上出现的时间大约是3600万年以前,比人类早得多,最初生活在山林草莽和沼泽地带,后来有一些野猪经人类饲养驯化成为家猪。

发展历史

考古证据显示,中国人最早开始驯养猪。在距今6000一7000年前的西安半坡和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都发掘出与野猪骨有明显差别而与现代家猪相似的猪骨。尤其是在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发现的一只陶猪,它四肢短小,完全没有“狼奔豕突”的野猪模样,与现代家猪的体态十分相似,说明当时已经有了家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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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家”是由“”与“冢”两部分组成,汉字注重象形,由此可以看出,先人早在有“家”之初便已开始养猪(豕)。那时,人们以狩猎捕鱼和采摘野果为生,猎获的食物多了就可以填饱肚子,少了或没有猎获到食物就要饿肚子。为了改变这种状态,先人们便渐渐养起了猪,并自已动手种庄稼。从此以后,他们就开始定居,而“家”就在这时候成立。

在中国古老的文献资料中,同样也有许多关于猪的记载,如《尔雅·释兽》:“冢子,猪”;《夏书·禹贡》:“大野既猪”;《左传·庄公八年》:“齐侯游于姑势,遂田于贝丘,见大豕”。此外,《易经》中提到“績豕之牙吉”,意思是阉割后的猪变得驯顺,即使有犀利的牙也不足为害。这表明古代人通过阉割手术改善猪的行为和生长情况,反映了古人对猪的生理和行为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控制。

发展到现代,猪的品种已相当多,据初步调查,仅我国就有100多个地方猪种。比如,上海有枫泾猪、梅山猪、上海白猪;安徽有皖南花猪、阜阳猪、定远猪、六白猪;江西有万安猪、安福米猪、乐安花猪、玉江黑猪、乐平黑白花猪;东北有东北民猪、新金猪、哈尔滨白猪;云南有滇南小耳猪、保山大耳猪等。这些地方猪种大多适应当地环境,具有耐粗饲、早熟、易肥、肉质鲜嫩、繁殖力高等特点。

保健价值

当前,国人的肉类来源主要是猪,其次是鱼、鸡、牛、羊和其他肉类。根据历年统计,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猪肉占畜肉类的 60% 以上。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消费猪肉最多的国家,每年的猪肉消费量超过5500万吨占全球猪肉消费量的一半以上。

人们之所以爱吃猪肉,主要是因为其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

中医认为,猪肉性微寒,味甘咸,有补中益气、丰肌体、生津液、润肠之功,可治身体虚弱、热病伤津、上气咳嗽、贫血、盗汗、浮肿等症;猪肝性温,味甘苦,具有补肝、养血、明目等效用,血虚萎黄、夜盲、目赤、浮肿和脚气患者食之为佳;猪心性平,味甘咸,可定惊补心,治心气虚弱、心虚自汗和心虚不眠等症;猪肺味甘,性微寒,功能为补肺,适合肺虚久咳和痰喘患者食用;猪肾(俗称猪腰子)性平,味咸,能补肾气、通膀胱、消积滞、止消渴,为肾虚腰痛、身面水肿、遗精、盗汗者的食疗佳品;猪肚(即猪的胃)性微温,味甘,能补中益气、止渴消积,可治胃虚疼痛、食欲不振、胃下垂及白带过多等症;猪膀胱(又名猪小肚、猪尿泡)性寒,味甘咸,主治梦中遗尿、疝气坠痛、消渴无度等病;猪血性平,味咸,有生血、排污之功,适合矽肺病人、老年人、妇女及正在生长发育的儿童食用;猪胆性寒,味苦,功能主要是消肿止痛、清心凉肝、明目通便和解毒除湿;猪脑髓性寒,味甘,能补骨髓、益虚劳,可治神经衰弱、偏正头风及老人头眩;猪蹄性平,可用来催乳、益气;猪油内用有凉血、润燥、利肠、解毒的功效,外用(多配成油膏)可缓解冻疮、烫伤和皮肤生疮;猪肠可治内痔和脱肛。

需要注意的是,猪肉(特别是肥肉)的饱和脂肪酸、胆固醇含量较高,多食会生湿聚痰,不易消化,并导致一些代谢性疾病,故高血压、糖尿病、风热多痰者以及肥胖者应少吃。

名菜佳肴

猪的食用率很高,无论是猪肉还是猪下水(脏器),均可制作出多种美食。

猪肉的结缔组织比其他禽畜少,质地细嫩、柔软,无膻臊异味,适用于任何加工方法,可与任何食材组配。比如,“惠州东坡肉”“章丘黄家烤肉”“商洛商芝肉”“粵港烤乳猪”“扬州狮子头”“应山滑肉”“徐州东坡回赠肉”“四川回锅肉”“北京冰糖肉”“广西荔浦芋扣肉”“满族黄金肉”“广州白云猪手”“大荔带把肘子”“镇江肴肉”“上海桂花肉”“江陵千张肉”“钱江肉丝”“甘南火烧蕨麻猪”“天津烧肉”等地方名菜均用猪肉制作而成。

猪肉还可作馅料,做成包子、水饺、馄饨、粽子、烤饼、烧卖等,或作臊子用于面条、米粉、盖浇饭等。为了延长食用期限,聪明的先人还将猪肉加工成腌腊制品,如火腿、香肠、腊肉、腌肉、肉脯、肉松等,形成了“金华火腿”“威宁火腿”“东莞香肠”“双汇火腿肠”“西安樊记腊汁肉”“靖江猪肉脯”“明溪肉脯干”“太仓肉松”等知名地方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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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猪肉,用猪下水做的名菜也有许多,如“济南九转大肠”“北京炒肝”“广州瘤肝尖”“西安葫芦头”“山东奶汤银肺”等。至于“炒腰花”“炝腰片”“爆肚片”“猪肚炖墨鱼”“红烧大肠”“焦熘大肠”“猪心大枣汤”等,更是家庭常见菜肴。

并且,经过长期的食用历史,中国人早已摸清不同部位猪肉的肉质特点,总结出适合它们的烹制方法。比如,槽头肉(即脖子肉)肥瘦混杂,肉老质差,不易煮烂,一般用来做肉馅。前排肉(又称上脑肉、前臀尖)是背部靠近槽头肉的一块肉,瘦中夹肥,肉质细嫩,多用来做米粉肉、红烧肉和肉丸子。夹心肉位于前腿上部,质老有筋,吸收水分的能力较强,多用来做肉馅和扣肉。里脊肉是脊骨下面一条与大排骨相连的瘦肉,肉中无筋,是猪肉中最嫩的肉,多用来切片、切丝、切丁,做炒、熘、爆等肉类菜肴。五花肉是肋条部位剔去肋骨的肉,肥肉和瘦肉夹在一起,以肥肉居多,多用来红烧、粉蒸和做馅料及扣肉。奶脯肉又名下五花,在肋条下面的腹部,结缔组织多,都是泡泡状的肥肉,肉质较差,多用来熬油和炒素菜。臀尖肉位于臀部的上部,都是瘦肉,肉质较嫩,多用来代替里脊肉。坐臀肉位于后腿上方、臀尖肉下方的臀部,虽然也是瘦肉,但是肉质较老、纤维很长,多用来炒、熘、炖、酱等。蹄膀分前蹄膀(又名前肘)和后蹄膀(又名后肘),位于猪脚的上部,多用来红烧或清炖。排骨有大排骨和小排骨之分,多用来做排骨汤、糖醋排骨和椒盐排骨。至于猪头、猪脚等,多用来做卤制品。

禁猪风俗

虽然猪肉美味且营养,但是回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却不吃猪肉。究其历史原因,同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有着密切的关系。

伊斯兰教创立于7世纪初,其信仰、教义、律法的最高准则是《古兰经》。这是一部由真主使者穆罕默德(伊斯兰教创始人)口授,以散文体记载真主对其信徒的启示录,共计114章,其中有4处提及禁食猪肉。如第5章《筵席》中讲道:“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骶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所以,不吃猪肉就成为伊斯兰教的教规。

另外,禁吃猪肉的风俗也与当时的特定生活环境分不开。伊斯兰教发源于阿拉伯半岛,这个地区气候干燥,缺水、炎热,大部分是草原和沙漠地带,适合养殖羊、牛、马、骆驼等,不适宜养猪。因此,那里的牧民们连猪都没见过,更谈不上吃猪肉了。

7世纪中叶以后,随着伊斯兰教传入中国西北边疆地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便也禁吃猪肉,并逐渐演变成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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