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的规范构建
作者: 张新红Normative Construction of th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System
ZHANG Xinhong (Market Supervisionand AdministrationBureauofHuanghua City,Bohai New Area, Cangzhou,Hebei Province, Cangzhou 061100, China)
Abstract: Th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system is a crucial means to ensure food safety, and its normative construction holds significant importance for safeguarding public health and market order. This paper begins by examining the legal basis,implementation status,and existing issue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then explores key paths for normatively constructing the system. Through analyzing domestic and 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s, targeted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are proposed to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practical references for enhancing the scientificity, impartiality,and effectiveness of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Key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normative construction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公众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实施是否有效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本文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建设路径进行探讨,旨在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参考与借鉴。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作为公众饮食安全保障的一道重要防线,其设立与执行具有坚实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层次与视角对抽检工作进行了规范,以保证抽检工作合法、有序、高效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核心法律,为抽检监督制度提供了关键的法律支撑。该法律清晰地界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并授权其对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其中也包括对食品样本进行检验的权限。该法强调抽检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规定监管部门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开展抽检工作,保证抽检结果科学公正。与此同时,强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合抽检工作,拒不配合者会面临相关法律处罚,这为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了抽样的步骤、方法、数量和样本的保存、运输要求。例如,抽样程序中规定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被抽样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出具有关文件、文书等;关于抽样数量,则阐明了要根据检验需要合理确定,以保证被抽取样本的代表性;对于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规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损坏或变质。这些规定使抽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同样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尽管该法主要针对广义的产品质量问题,但作为特殊产品的食品同样适用于该法的基本原则。该法强调,产品质量要满足保证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公众健康的目标高度契合。在抽检过程中,若发现食品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时,可以根据该法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售、没收非法制售商品并处以罚款等措施,从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2规范构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的价值
规范建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难以估量的重要价值。从确保公众健康的视角出发,规范的抽样检查制度是保护公众食品安全的关键防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市场中的各种食品,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如含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及其他有害物质的食物。发现问题食品后,监管部门可迅速采取相关措施责令生产经营者将问题食品召回并下架处理,避免问题食品进入消费市场,以切实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为了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标准化的抽样检查制度至关重要。其能够对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产生显著威慑,并促使他们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规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通过抽检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并依法予以处罚的方式,能够净化市场环境,淘汰不良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促进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例如,通过对部分制假售假小作坊进行抽检查处,可以有效阻止其以次充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从而保护正规食品企业的利益。
此外,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食品安全问题极易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建立规范的抽检制度,使抽检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能够增强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感,消除人们的怀疑和担忧。同时,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规范的抽检制度能够快速响应,发现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例如,在某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迅速启动抽检程序,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处理方法,能够安定公众情绪、避免社会恐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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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构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的方法
3.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
完善法律法规是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根本。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需要细化抽检工作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厘清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在抽检中的权利与义务[2]。例如,应该明确规定监管部门组织抽检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若因程序不当造成抽检结果无效或产生不良后果,有关责任人应负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确其拒绝接受抽检、提供虚假样品以及扰乱抽检工作的特定法律责任,并加大惩处力度和违法成本。同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抽检责任追溯机制。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准确追溯到抽检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抽样人员、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例如,若检测结果存在误差,造成问题食品没有被及时发现,应依法追究检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若监管部门在抽检中未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则应当承担相关法律后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抽检工作各个环节责任约束清晰。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022年全年累计完成695.43万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整体合格率达到97.6% ,有 2.4% 的食品样本未达到标准,涉及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被检测出的不合格食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的比例高达 30.5% 微生物污染的比例为 25.8% ,重金属超标的比例为(204号 15.3%[3] 。这些数据表明,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很高,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因此,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尤其是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公正,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要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约束,确保他们在抽检过程中积极配合,遏制提供虚假样品的不法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的责任追溯机制,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能快速准确追溯至责任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3.2优化资源配置和抽检效率
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效率的关键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在人力资源方面,必须强化专业抽检队伍,提升抽检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通过经常性培训,确保抽检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检标准及技术规范。例如,每年组织抽检人员至少参加一次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技术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课程,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同时,要合理配置抽检人员任务,针对不同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科学调配抽检人员,做到抽检工作全覆盖、有侧重[4]。
在物力资源方面,应加大抽检设备、设施的投入,配备先进的抽样工具、检测设备、样品保存和运输设备。例如,选购高精度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等,确保能够准确检测食品中的多种有害物质;配置专业的冷藏运输设备,保证易腐食品样品在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抽检材料管理系统来对抽检设备和材料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财力资源方面,应合理安排抽检经费预算,确保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实际需求逐年增加抽检经费。同时,要加强对抽检经费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可以通过建立抽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对抽检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金有效投人到抽样、检测、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
3.3促进技术升级和提高检测能力
推进技术升级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测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应积极引进并应用高分辨率质谱技术、生物传感器技术、快速检测技术以及其他先进检测技术。高分辨率质谱技术可以精确分析食品中复杂成分,准确检测微量有害物质;生物传感器技术以其速度快、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等优点,广泛应用于食品中致病菌和毒素的原位快速检测等领域;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准确的检测数据,从而增强抽样检查的效率。例如,在农贸市场等场所,通过快速检测技术可现场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情况, 15min 即可获得检测结果,及时发现有问题的蔬菜。
此外,要加大检测技术研发与创新力度,鼓励科研机构与高校、企业等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方面进行合作。建立专项科研基金资助新型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与开发,打破原有检测技术瓶颈。例如,针对某些不易被发现的新型食品添加剂或者污染物进行联合攻关,研究和开发高效、精确的检测方法[5]。同时,通过搭建检测技术交流平台,推动国内外检测技术交流合作,及时了解国际先进检测技术的发展动态,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还应制定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以规范检测技术使用,构建统一的检测方法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及结果判定标准等,以保证不同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可比性与权威性。例如,在对同一食品中某种有害物质进行检测时,应统一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质量控制措施和结果判定依据等,避免由于检测标准不统一而造成检测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3.4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推进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是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媒体以及社会组织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对举报成立的案件,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举报热线,搭建网络平台全天候接收举报信息,并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同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媒体和社会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媒体应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揭露问题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参加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就抽检的过程及结果实施监督并发表意见。例如,消费者协会在抽样过程中组织消费者代表进行监督,以保证抽样工作公正、透明;行业协会则可以通过强化行业自律,指导企业诚信经营、配合抽检等,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至关重要。应搭建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管部门应定期公布抽检计划、抽检结果以及对不符合标准食品的处理措施。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按月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详细列出抽检食品品种、批次、合格情况,以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问题原因,使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并作出理性消费选择。与此同时,要加大信息解读与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以免不实信息造成市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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