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涉农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探索

作者: 杨晓萍 吴伟龙

摘要 新疆农业大学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综合性、专业性、时代性需求,着力于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和助力乡村振兴教育研究。在剖析法学专业建设现状基础上,对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进行思路设计,总结优势基础。探索路径并积极践行,建设多功能团队,在教研相长中形成“农大法学”品牌;培育涉农问题法学专家带动专业建设,为协同育人赋能;理论教学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相结合,拓展多元共享平台;以乡村法治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育教学模式,通过探究式教学、实践性教学提升法学生服务乡村的能力,发挥“农大法学”品牌效应,建立乡村普法工作机制。

关键词 涉农法律人才;乡村振兴;新疆农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 S-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20-0238-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20.055

Exploring the Training Path of Agricultural Legal Talen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Taking 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YANG Xiao-ping,WU Wei-lo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School of Law, 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Urumqi, Xinjiang 830052)

Abstract 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focuses on the comprehensive, professional, and contemporary need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focusing on cultivating legal talents related to agriculture and assisting research on rural revitalization education.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w major, we will design ideas for cultivating agricultural legal talents to help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summarize the advantages and foundations.Explore the path and actively practice, build a multi-functional team, and form the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aw” brand through the mutual benefit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cultivate legal experts on agricultural issues to driv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nd empower collaborative education;combine theoretical teaching with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professional practice to expand diverse sharing platforms;optimize the training plan for agricultural legal talents guided by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rural rule of law;optimize the education and teaching mode, enhance the ability of law students to serve rural areas through exploratory teaching and practical teaching, leverage the brand effect of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aw”, and establish a mechanism for rural law populariz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legal talents;Rural revitalization;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特色发展是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高校应该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不同的办学理念和办学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的领域办出特色[1]。新疆农业大学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综合性、专业性、时代性需求,整合已有区域性乡村法治建设成果,立足区域实际和具体乡村法治问题扎实深入调研,持续发力,加快推进“农大法学”品牌建设,在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开展路径研究与实践。

1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是现实迫切需要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2]。农林院校的根本使命就是扎根中国大地,为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输送更多有政治定力、有理想情怀、有文化素质、有突出专长的高质量农业人才[3]。乡村振兴需要从产业、法治、人才、文化、生态等多方面全面发力,农林高校法学院则在强农兴农的使命中肩负培养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知农爱农的新型法治人才的历史责任。

农业农村法律人才(以下简称涉农法律人才)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生力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尤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时期,越来越多的现实问题需要法律回应,需要法学专业人士予以解答。但从新疆涉农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与高校供给来看,一方面,新疆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中急需具有涉农法律专业人才为乡村建设与基层治理提供法治智慧,为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解决法治化问题,化解法律纠纷,为农民及农民工权利保障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南北疆农牧场和广大乡村缺少既懂法律又懂农业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整体专业化程度不高,农林高校输送高素质的专业型乡村振兴法律人才的供求不平衡。

因而,新疆农业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既要具备知农爱农基本素养,还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更要具备农业农村法律专项知识和实务技能的法治人才,这是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林高校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现实迫切需要的积极回应与历史担当。

2 法学专业建设与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现存问题

2.1 法学专业建设需要面对的基础问题

2.1.1 专业定位不精准,法治人才供给与乡村法治振兴人才需求契合度不够。

法律职业带有很强技术性,负有极大的社会责任。就职业社会性而言,法律人除具备特定的专业知识,有足够的审慎与理性外,更要求具备必要的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法律人看待社会现象的视角与言论不仅局限于专业本身,更强调大局意识和公民意识,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国家认同性和社会责任感[4]。因此,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必先应当强调其法学理论学习的基础性、法律知识的全面性、法律技能的专业性和法律素养的综合性。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全面性前提下再强调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性与应用方向性,这既是克服法学本科教育教学传统的“求全不专”的弊端与人才培养计划僵化的需要,也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增强就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从新疆农业大学法学专业建设可持续性这个角度观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学校发展定位是准确的,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特色方向是明确的,但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层面,校、院两级设置的发展战略定位又存在学科孕育过程急于求成、片面追求特色方向课程模块的成果和研究成就、忽略法学本科教学应具有的基础性和全面性等问题。这对法学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可持续性不利,对从事法学主干课、理论教学的专业教师的个人发展不利。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金课打造之间的路径偏差导致法治人才供给与新疆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乡村法治振兴人才需求的契合度不够。

2.1.2 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平台建设与投入不足。

法学人才培养由五大平台构成,即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双创教育与素质拓展。就目前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平台建设现状而言,需要对通识教育平台的体系结构进行合理规划与优化,需要加强法学专业的教育教学核心平台即专业教育平台和实践教育平台的建设与投入,需要对“双创”教育平台给予扶持,加大激励与奖励力度,还需要着力打造素质拓展平台,在重视学生强化专业素质与职业素质的同时,形成完善的选修机制,促进学生“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情商培育,使法治人才培养更具有全面性。

但在农林高校,法学专业学科始终未入主流,可以说乡村法治振兴人才需求大,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意义大,但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建设与投入不足的问题长期存在,专业教育教学平台建设急需内、外发力破解建设投入的困境。

2.2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方向可借鉴、借用、借势资源有限

新疆农业大学在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路设计,但是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方向急需各方面资源加持。尤其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涉农法律课程模块建设、涉农法治专题教育等方面需要吸纳农业大学既有优势学科的力量,有计划地配置涉农专业教学资源向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倾斜,需要构建法律与农业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队伍,需要推动地方与农林高校积极互动,多渠道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教育资源向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注入,形成涉农法律人才培养资源优势,为培养涉农复合型法律人才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路设计与具有的优势

3.1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路设计

新疆农业大学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展开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体系研究。从理论研究入手,理顺五大振兴的内部关系,树立人才培养协同振兴的基本思路,在深入分析“五大振兴”中各项权利义务关系,识别利益关联和利益冲突,紧扣新发展理念下的各项价值顺位的基础上,全面打造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体系与课程群模块。从教育实践工作入手,立足新疆实际,围绕乡村振兴所开展的具体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实训模块和乡村法律纠纷法律援助模块。

3.2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模块建设具备的资源与优势

3.2.1 多学科背景师资队伍有力保障涉农法律人才特色培养。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依托法学院专业教师,法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多元学科背景的教师在十余年间形成了长期合作、学科融合,符合“新文科”发展理念的教、科研团队。法学专业教师团队在本科特色课程组建设中,结合乡村法治建设、乡村绿色发展等科研成果,凝练农业大学法学特色,形成了农业大学法学优势,符合法学专业学科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师资队伍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100%,双师双能型师资比例达到100%,具有较为丰富的科研经验与法务实践经历,为涉农法律人才特色培养和开展各项教研相长的工作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与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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