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作者: 廖灿勇 张士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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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由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管理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以来,贯彻实施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效果,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人民群众非常关心,市委常委会就该条例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起来,从2023年12月开始,重庆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就条例的实施开展了执法检查。

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目前辖区犬只登记率怎么样,共有多少?其中有多少烈性犬、攻击性犬?”“犬只电子标识和生物技术识别情况怎么样?免疫情况如何?”“有没有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现象?涉警案件有多少?”“流浪犬只是如何捕捉、收容、领养和处置的?”

……

2023年12月22日上午,九龙坡区迎宾路社区钢球小区的楼栋前、院坝里、过道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向执法检查组反映情况。

以上只是重庆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对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一个缩影。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平安重庆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重庆市委要求,2023年12月13日下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落实市委常委会有关决定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2023年12月15日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

2023年12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并印发了执法检查通知,要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边查边改。

全市3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于2023年12月28日前全部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或下发通知,同步启动了执法检查工作,部分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也联动开展了执法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养犬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政府及其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在贯彻养犬管理条例中的责任落实,犬只分区、登记、免疫制度,犬只饲养的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管理,犬只收容、领养等情况。重点是:全市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系绳等不规范饲养行为,犬只粪便清理管理,全市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留检,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等,以及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应对措施或打算等。

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上旬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鸣,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欧顺清分别率队,先后分赴渝中、江北、沙坪坝等9个区县的派出所、宠物市场、宠物医院、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在南川、铜梁、垫江召开执法检查片区座谈会,分别听取了万州、渝北、南岸、北碚、梁平等24个区县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基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2024年1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市级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方案,202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送市政府办理;2024年9月,市政府就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胜才说。

全市养犬管理态势整体安全向好

推开高约3米的厚重铁门,映入眼帘的是数百平方米的空坝,里面设立了照相室、登记室、厨房和犬舍等,总共占地面积约有上千平方米。“这里是重庆市首家犬只收容所,是利用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一个废旧仓库设立的,位置比较偏僻,狗的吼叫声不会扰民。”该收容所负责人称。

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留检情况,是此次执法检查内容重点之一。

据介绍,自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管理,妥善处理涉犬警情,推进犬只登记工作,落实犬只免疫制度,开展执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出台有关配套文件,制定犬只个体识别办法,公布禁养犬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等,进一步加强和推动了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全市养犬管理态势整体安全向好。

其中,市级层面建立由市公安局牵头、1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重庆市养犬管理工作联系机制,各区县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将“渝快办”和公安系统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群众养犬登记“一网通办”;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养犬行政审批登记工作全面铺开,在全市909个派出所设立办理养犬登记证窗口,行政审批登记犬只21.06万只。其中,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审批登记3.73万只、执法检查以来新增审批登记1.84万只,在重点管理区完成对5.15万只犬植入电子标识、对1.01万只犬进行鼻纹识别。

同时,加强犬只检疫免疫,2023年全市累计免疫犬只108.48万只,随机狂犬病免疫抗体监测结果显示,犬只免疫抗体合格率符合国家标准;坚持精准施治、协同共治,严格文明执法、依法查处,组织开展为期9个月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仅2024年1月,全市犬只伤人警情就同比下降2.32%、环比下降40.21%。

如在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万余人次,对养犬人或管理者进行法治教育3万余起、责令整改490起,调解涉犬纠纷3859起,捕捉流浪犬1834只;专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451家,发现问题125个,立案查处32件,关闭清理3家;劝导公共场所养犬群众9000余人次,督促清理粪便5000余起;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村(社区)协助配合事项,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区县、乡镇考核,将代办“养犬登记”纳入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目录。

此外,落实经费保障,做实基础建设,提升保障和收容处置能力。如,2023年,市级财政投入209.12万采购狂犬病灭活疫苗用于犬只免疫,全市公安机关投入350余万元开展养犬管理宣传和配置养犬管理装备;14个区县建成犬只收容留检场所,13个区县联系社会机构对流浪犬只进行收容,建成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6个、收贮点328个,配置专业运输车辆86台,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处理体系。

在宣传引导上,更是实现了数量上有突破、形式上有创新、范围上全覆盖,有效提高了养犬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市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意识,提高了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如,策划参加《发言人来了》现场直播宣传,制作普法宣传片和文明养犬专题法制节目;依托全市2.6万个小区业主微信群和社区宣传群,转发推广依法文明养犬有关解读阐释链接等。

养犬管理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群众的知晓度不高;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各方面数据不畅通,养犬登记管理过渡系统操作不够便民;养犬登记比例低,全市犬只数量、分布情况不清楚;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不够……”执法检查组相关人员介绍,通过全市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也了解和发现其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亟需进一步改进。

如,个别职能部门、区县政府履职尽责尚有差距。有的区县没有建立养犬管理联系会议工作机制,有的区县没有划定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一些乡镇、街道对收容、处置流浪犬管理不到位;涉犬行政处罚的绝大多数行为是不系犬绳或不佩戴犬牌,对未登记、超数量、饲养禁养犬种等行为很少处罚,处罚的类型绝大部分也仅为警告;很多区县养犬不文明和违法行为依赖于群众举报,对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登记的养犬人重新登记主动服务不够,对售卖犬只经营场所和街头非法贩卖行为检疫及监管不够;个别区县负责养犬管理的警力不足、人员调整频繁,个别街道和乡镇专职负责犬只家禽家畜的人员和经费不足。

又如,养犬登记比例低,全市犬只数量、分布情况不详细。目前,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开展免费强制免疫的犬只在110万-120万只之间,养犬人自费进行免疫的数据统计量不足,而公安机关摸排的犬只数量和登记的犬只数量也不同,烈性犬、攻击性犬数量缺乏清晰数据。“由于统计口径、来源不一致,导致我市犬只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基础不扎实。”执法检查组成员说。

再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落实不够,群众反映养犬登记便捷度不高,且养犬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程序也不够优化。

养犬管理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和基层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但各方力量协作不够,尚未形成合力。”执法检查组成员介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工作对接不畅现象,属地属事责任还没有真正压实,仍存在监管空白。目前,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由农业农村委和公安机关分别负责,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仍未打通;物业服务企业、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发挥作用不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犬管理不够。

而对养犬管理的末端环节——留检捕捉的流浪犬只、收容违规饲养的犬只以及犬尸的无害化处理,没有落到实处,尚未形成有效闭环。其中,对流浪犬处置力度不够,一些街镇和农村地区仍有不少流浪犬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资源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犬只收容管理需要,对民间收容犬只鼓励支持也不够;犬尸无害化处理情况不佳,未开展集中处理犬尸工作,存在一定的疫病传染风险。

而对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也不够。如,宣传针对性不强,在重点场所开展宣传的常态化、有效性不够,部分养犬人和群众对养犬行为规范、禁养犬种类等内容了解不深;宣传效果还欠佳,利用公共视频资源、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宣传不够,还未达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效果。

需提升管理工作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做好养犬管理工作,是坚持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执法检查组指出,要从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深化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西部先行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条例实施新形势,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促进长效机制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法治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平安重庆建设,增进社会和谐,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何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养犬管理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抓实抓出成效?

执法检查组认为,作为全市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要扎实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涉犬警情突出地区,执行好禁养限养制度,从严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等严重违法养犬行为。同时,要优化犬只个体识别办法、优化犬只登记程序,摸清犬只底数,提升登记数量;要加快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记录事项、完善功能,尽快实现养犬“一件事”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履行好犬只防疫监督职责,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检测工作,统一免疫证明样式,规范免疫证明发放;加强动物诊疗机构、防疫人员的培训,助推养犬登记工作,实现与公安机关实时共享免疫数据,并进一步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对涉犬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经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劝阻和制止违规养犬行为义务。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建立高效运转的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网格、物业全方位监管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让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要加强日常检查,通过常态化监管和集中联合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查处违规养犬行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犬类经营场所检查,加大对非法销售宠物的排摸打击力度;要落实捕犬力量,积极开展流浪犬捕捉收容,形成售卖、免疫、饲养、登记、理容、诊疗、收容等全流程闭环管理链条。

“开展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法规的重要举措之一。”执法检查组同时建议,要坚持将养犬管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突出在重点场所、突出重点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宣传;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推广养犬管理先进经验,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推动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行为习惯和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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