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补充经费到全面援助:新疆安置上海青年经济问题再探
作者: 易海涛【摘 要】1963—1966年,新疆安置了近10万名上海青年,其经费是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均编制了比较完备的经费,但因安置及巩固工作涉及面广,经费不足等问题仍长期存在。因此,当新疆在安置上海青年时,作为青年输出地的上海也为新疆提供了一定的技术、物资援助。此时正值青年安置期间,故这种援助更像是对经费的补充,故可视之为补充经费。青年安置工作结束后,上海仍源源不断为新疆提供援助,且援助面更广,内容更加丰富。自始至终,上述援助紧紧围绕上海青年展开,从而形成了城乡、区域之间特殊的经济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援助的内容也与区域内部的经济布局、层级关系等直接相关。上海为新疆提供补充经费再到全面援助,这既是保证安置青年工作的延续,在知青上山下乡历史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成为当时计划财政的一个弹性组成部分;从更大视野观之,这其实也是对口援助工作的重要缘起,是当代中国区域经济关系的一个写照。
【关键词】知识青年;安置经费;上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3-0027-11
一、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1962—1979年全国共有1770多万名知识青年(以下简称“知青”)上山下乡。在全国广大农村、边疆地区安置如此数量庞大的知青群体,经费保障无疑至关重要。为此,1962—1979年,中央财政下拨的知青经费达75亿元;地方财政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花的钱大体与中央财政下拨经费持平,合计不下15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下拨安置经费的同时,各地也给予了相应的经费支持。尽管如此,据已有研究可知,自始至终,知青安置经费都存在不够花的现象。对此,有研究以上海为例发现,随着“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期间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开展,知青输出地上海对各知青接收地开展了以物资援助和银行贷款为主的经济资助。同样,“文革”期间北京对接收安置北京知青的延安也支援了大量工业、农机设备、文化产品等。不难发现,知青输出地,尤其是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对知青接收地进行经济援助已是普遍现象。为此,一些知青接收地的地方官员、知青家长、知青等还就此尽力争取资源,以改善自身境遇,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城乡经济关系。虽然此处的援助并不是安置经费,但其作用无疑是为了保证知青上山下乡的持续推进,其功用无异于安置经费,笔者以为其可视为经费的延续,即补充安置经费。如果以制度史视野来观察知青上山下乡,其功能或可更好理解,即为知青输入地提供援助的目的在于保证这项制度持续运转。
既有研究多聚焦于“文革”期间知青上山下乡的经费及相关问题,其实,自20世纪50年代知青上山下乡以来,有关其经费问题便相伴始终。尤其是随着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知青上山下乡政策再次被提了出来,其安置经费也开始不断走向规范。1962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给县委、县人委以上机关下发《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时便提出:“对于城市中这些闲散劳动力和不能就学的学生,除了在城市进行安置外,从长远着想,凡是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组织他们下乡上山,参加现有国营农场、林场、牧场的生产,或者把一部分人安置到地多人少的生产队中去,或者试办半农半读的劳动学校和新的农场、林场和牧场。各省、市、自治区为此可以提出初期的试办经费,报中央有关部门核定。”不过,如前所述,知青安置经费一直以来存在不够开支的情况,这也就出现了前文所提及的知青输出地向接收地提供援助的现象。换言之,知青经费并不能完全保证知青上山下乡的顺利开展,因此不得不寻求安置经费之外的支持,由此,围绕着知青输出——接收形成了一种普遍的补充安置经费。这表面上看是知青输出地为接收地提供支援,其实质仍在于解决知青安置及相关问题,尤其是知青的巩固问题。
1963—1966年,新疆安置了近10万名上海青年,其中绝大多数安置在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这批青年长年奋斗在新疆的各条战线,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结束后,仍有3万余人坚持在新疆工作至退休,其中一些人退休后也选择留在新疆继续工作、生活。可见,这批支疆上海青年在整个知青群体中颇具代表性:一方面,其作为“文革”前上山下乡知青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知青上山历史而言,尤其是从“制度”的角度观之,考察其无疑有助于了解整个知青上山下乡的变迁。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文革”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就安置经费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因此,“文革”初期知青安置经费多参照此前规定执行。另一方面,1966年以后新疆不再安置上海青年,但上海仍在源源不断为新疆提供相应援助,由此可进一步考察围绕知青输出——接收所形成的特殊区域经济关系。目前,已有研究对新疆安置上海青年的经费进行了考察,并指出上海在经费之外所进一步提供的相应帮助。但从整个新中国史的角度来看,已有一些研究把这个问题放在了诸如对口支援等更加宏大的议题下来考察,即这不单是经费或安置问题,更是围绕上海知青安置所产生的区域经济关系问题。为此,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结合相应文献、口述访谈等资料,按照时间脉络,进一步考察上海(知青输出地)为新疆(知青接收地)提供相应的人才、物资支援,从而进一步讨论其在城乡、区域关系中的作用。
二、补充经费:安置过程中的人力、物力支援
为保证安置工作顺利落实,弥补经费之不足,上海在1963—1966年间为新疆持续提供支援。与此同时,新疆也主动提出需要支援的内容。在这种你来我往的交流过程中,人力(技术)、物力支援的范围日益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一)人力(技术)支援
当每年大规模的上海青年动员安置工作结束之后,鉴于新疆兵团安置了大批上海青年,面临各方面难题,因此,技术类人才的支援在青年动员工作结束之后得以继续保持。1963年10月26日,上海市知识青年支援外地工作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和新疆农垦厅招收技术员工的安排意见》。该意见指出,新疆兵团所属单位在上海招收2万名青年后,需要相应地充实一部分基建、文卫、饮食服务等技术业务人员;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农垦厅也需要招收一批高中毕业生培养测量、财会人员和机械技工,合计需500余人。对此,上海市知识青年支援外地工作组要求文教卫生、纺织、商业等部门做好相应的人员支援,五金机械等技术人员则由有关区、县负责支持。此处已经明确指出,动员这批技术人员支援新疆就是为配合做好青年的安置工作。确实,新疆的各级领导也迫切希望上海能提供相应的人才、技术支援。
1963年11月,上海市劳动局局长王克在新疆考察,当时新疆兵团上下都向王克等人提出,请王克等人回沪后向上海市委反映,给新疆兵团提供一些急缺的技术人员。1964年2月7日,农一师师长李华仙为此专门给上海市劳动局写信,一方面确定当年新疆兵团将接收3万余名上海青年,另一方面则重点谈了1963年底上海市劳动局一行在农一师议定1964年上海为农一师配备一些技术工人、干部一事,其中,包括建筑工人、服务人员等共计1000余名。3月7日,上海市劳动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长期支援新疆兵团的准备,抽调一部分符合要求的在职工人或专业学校学生到新疆兵团。接到通知后,各单位积极准备,为新疆兵团提供了相应的人才支援。其中,上海市高教局决定从中等农业学校、中等音乐学校等抽调10名毕业生奔赴新疆,此外,还准备为新疆培训40余名医务工作者。其他技术工人的支援也得到了很好的安排。截至6月底,川沙县先后共完成两批支援任务,共计技工465名,为计划人数的103.33%。
其实,这些支援任务本就是上海青年支援新疆计划中的一部分,并随着上海青年支援新疆的开展而不断完善。在1964年3月上海支援新疆兵团的3.5万人计划中,就已经包括了需要上海动员的0.7万名技术工人。此后,新疆兵团又给上海发电报,要求上海支援1900名教师。尽管新疆兵团所要求的一些科目教师上海不能解决,但上海仍予以答应,设法从高中生中选拔培养。因此,上海支援新疆的任务既是计划之内,但同时又在不断调整。此外,如李华仙的信中所提出的支援任务一样,新疆各方也在不断提出新的支援要求。当然,新疆的这些要求多是围绕上海青年展开,其中不少援助也确实改善了上海青年的生产生活。例如,1964年6月,上海市高教局、教育局应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确定让上海市高等学校帮助新疆发展函授教育。对此,新疆兵团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并计划招收5000名函授学生,其中,蚕桑、农业电气、会计、文学、数学、英语等专业都向上海青年开放。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上海输出技术人员纳入青年的总编制内,并提供了相应的安置经费,但青年进疆后基本享受供给制,这是在安置经费内;而技术人员则很快被安置到相应岗位,实行工资制。另外,青年在上海多为难以安置的社会青年,技术人员虽也有精简回乡的,但还有一些是在岗在编的。总之,相较之下,技术人员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创造更多财富,这显然是对经费不足的很好补充。
(二)物力支援
虽然安置经费涵盖了衣食住行用等方方面面,但因新疆物资短缺,必然会影响相关产品的供应。当上海青年刚到新疆便发现新疆的物资和花色品种太少,价格太贵。这显然不利于上海青年在新疆的巩固。对此,当上海青年到新疆后不久,新疆兵团的各安置单位便提出要求上海提供相应的物资帮助。1963年11月21日,新疆兵团负责物资供应的陈明池给当时赴新疆考察的王克等人写信,请求上海干部回沪后与领导商议,在此后两年内每年设法支援新疆兵团三四千万元的商品。为缓解新疆兵团的物资供应压力,新疆和上海在后来动员青年进疆时明确提出要多带衣服、日用品等物资。1964年5月,新疆兵团上海工作组在做上海青年出发前的准备工作时,便要求青年准备好个人的行装,凡是自己原有的单衣、夹衣、棉衣、衬衣、毛线衣、棉被、毯子、蚊帐、雨鞋、袜、帽等都可以带去,另外,牙刷、牙膏、肥皂、毛巾、面盆、漱口杯、碗筷等都应一并带上。此外,上海也要求工人家庭所在的企业为进疆青年提供相应的支持。为此,1966年4月,上海市委精简小组办公室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应的企业对工人家庭子女赴疆提供相应的补助。
除必要的产品支援外,上海等内地城市知青输出地提供更多的还是相关的工厂及其设备,也就是物资技术支援,这也类似于今天所言的“造血”输出。1964年1月,新疆兵团副政委张仲瀚在与天津市赴疆护送工作组谈话时,他便让天津为新疆兵团搬迁一些在天津原料不足、劳动效率低、新疆有原料的工厂。新疆兵团安置大量上海青年,故上海提供了更多的物资援助。这些项目在1965年上海赴疆慰问团的慰问过程中逐渐浮现出来。据时任上海团市委书记的张浩波回忆:“1965年他们到新疆去慰问,发现南北疆差别很大。北疆的生活条件还可以,但南疆的条件比较艰苦,尤其是农一师特别困难,一方面因为上海青年去得特别多,一下子4万人涌入,吃饭都成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工业。因此他们向新疆兵团提出提供一些支援,让他们办工业。”
1965年11月6日,上海赴疆慰问团团长宋日昌(上海市副市长)在向新疆兵团司令部汇报慰问工作的情况时直接提出“兵团要上海支援什么”。不过,此时兵团司令部并未考虑清楚究竟需要哪些具体项目,所以张仲瀚提出要对各师的要求进行整理,此后再向上海提要求,但张仲瀚主要是要技术和人才支援。在向兵团司令部汇报的同一天,自治区书记处书记祁果也同宋日昌举行了会谈。祁果说:“今后,新疆要求上海支援的原则是,劳动力的支援与技术力量的支援相结合。除已经决定上海今后每年支援新疆兵团3万名青年外,在地方上的工厂、企业也可安置一些人(当前急需技术力量)。要求上海多支援一些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化肥、发电、阀门、轧钢、轴承、纺织等设备。还可以搬迁一些工厂,在科研技术方面提供支援”,“过去新疆曾支援上海一些工业原料(如细羊毛、棉花等),今后上海要什么,只要我们办得到的,我们就支援什么”。值得注意的是,新疆兵团和自治区所提出的支援并不完全一样,而且,自治区也主动向上海提供帮助。这也牵涉后来支援项目的进一步分配。
1966年3月4日一早,祁果等一行12人抵达上海,一方面要在上海参观学习,另一方面则向上海寻求支援。祁果要求上海答应三个请求:第一,帮助其了解上海工业建设发展中的指导思想,如何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上去?第二,要求支援一些工厂搬迁到新疆去;第三,支援一些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派一些专家去指导。4月17日,新疆兵团工交部也向上海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上海迁厂问题的建议》,要求上海为新疆兵团提供钢铁、机械制造、农田水利、化肥、农药、纺织等项目18个。对此,5月7日,上海市经济计划委员会表示最好把自治区和兵团提出的项目并起来考虑,便于统筹安排。对于新疆兵团提出的支援项目,上海安排了纺织纱锭、布机、针织设备、印花设备、粗纺厂等18个项目,其中有10个是上海明确回复无法支援的项目。当然,这还是跟其需求量太大有直接关系。其实,上海还是尽力满足新疆兵团的需求,并将自治区的一些项目调剂到新疆兵团。在给新疆的5万锭棉纺纱锭中,3万给自治区,2万给兵团,同时还给兵团袜子厂、针织内衣厂各1个(年用纱量约4000件)。1966年6月7日,新疆兵团司令部提交给农垦部的报告显示,上海当时已经同意无偿搬迁1万锭纺纱设备及相应布机给兵团,以支援新疆兵团工业建设。与此同时,自治区也加速办理上海支援项目。13日,自治区经委副主任段尚志到上海来办理支援工作。15日,段尚志与上海方面谈定,新疆已准备好支援上海生铁0.2万吨、煤炭3万吨,运费由新疆负担,要上海派人到新疆办理具体调运手续。此外,自治区还打算由上海支援技术人员0.3万人,同时也要电炉设备、轧钢设备、内衣针织厂、染纱厂等。 7月13日,段尚志与上海市经济计划委员会一行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海市关于支援新疆工业建设有关项目的纪要》。该纪要对上海支援自治区的工业项目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轧钢、电炉、纺织等项目。 30日,自治区又与上海签订补充纪要,要求上海协助自治区在乌鲁木齐筹建一所可容纳360人就读的半工半读技工学校,要求上海在此后两年内为学校配备40~45人的教职员工,同时,还要上海提供相关机床75台。由此不难发现,自治区、新疆兵团在针对上海支援问题上所存在的竞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