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1987年县级党组织的整顿实践及其影响
作者: 谢倩【摘 要】改革开放起步之初,虽然中国共产党工作重点已开始转移,但“左”的错误思想在中共党内还未完全肃清,全面整党迫在眉睫。在实践中,统一的整党要求与不尽相同的地方实际形成张力。为加强本地区党组织建设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湘潭县在运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整党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开展实地调查,适时有据地调整整党应解决的难题,使全面整党深入农村基层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自身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其整党过程不仅显示了这一时期地方整党的特征是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对中共中央整党政策的具体细化和继续深化,亦有助于中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正面形象构建。
【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地方整党;湘潭县
【中图分类号】D232;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3)05-0054-13
此次对党组织的整顿,是在中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重新确立,全党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所进行的一次全党范围的党建行动。对这次整党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共的自我革命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间的关系。但就目前学界对新时期整党的研究现状来看,主要趋向于表面宏观描述,研究地方整党个案的成果尚少。就地方整党自身而言,“地、县两级,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搞好这两级的整党工作,对于保证这次整党和改革的全面胜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湘潭县受“左”倾思想和派系斗争影响程度较深,而当时整党主要目的之一是彻底清除“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遗毒对全体共产党员思想的侵蚀,加强中共的组织建设,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本文以湘潭县档案史料为个案,考察地方整党的具体实践。在此基础之上,笔者试图将湘潭县整党置于全国整党大背景下,分析地方整党实践的过程及特点,以此总结地方整党对全国整党、地方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以及对中共在基层形象构建的影响,以期呈现出在全国统一整党部署下的地方整党特色。
一、整党起因:中共中央整党工作部署下地方党组织自我整顿的必要性
“文革”结束之后,中共党内存在的问题同改革开放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之间存在严重冲突。为使中共能更好地领导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多次就整顿党风问题开展讨论,如:1980年11月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随后,胡耀邦强调不仅要深刻认识搞好党风的巨大意义,还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搞好。1981年2月24日,邓颖超提到要认真对待群众对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化等不正之风问题提出的意见。直到1982年9月1日胡耀邦提出:“为了使党风根本好转,中央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及1983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简称《决定》)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标志着全国范围的整党帷幕正式拉开。
中共中央作出整党决定有多方面考虑:一是中共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重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其他工作包括党的政治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中国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二是“文革”错误还未彻底纠正。“文革”给中国带来重创,它“不是政治革命,不是文化革命,不是思想革命。一句话,它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它没有,也绝不可能带来任何的社会进步,只是带来了混乱、破坏和灾难。”虽然中共在各个领域进行了拨乱反正,但“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非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拨乱反正呈现徘徊局面。”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党内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的侵蚀增加,但对之抵制的力度不够。改革开放利弊共存,为此需要采取两手抓,一手坚定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一手坚决地抵制资本主义的腐败东西,包括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生活方式。除此之外,此次整党的时间之长、任务之重,也说明因“文革”所带来的问题之多,彭真后来指出:“党不整好,怎么领导好国家?这里,涉及许多改革,需要解决很多很复杂的问题(包括继续拨乱反正)。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权力机关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各级、各方面的任务都很繁重”,正是说明了这一点。
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地方整党分期分批进行。湖南省级整党处于党中央第一期整党部署范围内,从1983年冬季开始,至次年冬季结束。湘潭县整党处于湖南省第二期整党范围内,时间跨度为1985年初至1987年初。湖南省第二期整党共分两批:1985年初开始第一批整党,主要针对地、州、市、县机关,高等院校,地、县级企事业单位和省直独立的二级单位的党组织,共1811个单位和14万名党员参与,重点解决增强党性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1986年开始第二批整党,整顿其他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共11762个单位,129万党员,重点解决区、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
除响应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号召之外,要解决地方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是湘潭县全面整党的另一重要原因。湘潭县通过摸底调查,发现地方党组织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整顿。一是湘潭县部分党员在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存在严重问题,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整党工作带来阻力。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湘潭县部分农村党员思想跟不上形势变化,抵触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导路线;不关心国家大事,放松党组织工作等。例如,河口公社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不深,部分党员即使通过学习,一遇到棘手问题思想上极易反弹。宣委李某,1981年在先进大队办点,先进大队工作落后,不自省却把责任归咎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1982年云湖桥公社共有农村党员344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有189名党员在思想上不能及时调整,个别党员出现撕毁中央文件的过激行为。湘潭县继述桥公社376名农村党员中有121名党员要求辞去干部职务,部分党员出现“不关心国家和集体大事,专心致志操持家事”的现象。
二是受“左”倾思想和派系斗争影响较深。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是这次整党的任务之一。湘潭县干部挨整的多,1960年整风整社,在党员干部中,全县各级班子定性为地、富、反、坏、右、蜕联合专政,不少甚至被集训班、特训班、武装看管,不同程度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处分。且湖南省受“左”倾错误思想和派性问题影响至基层生产大队,“湖南的‘左’是源远流长,湖南部分人的派性是根深蒂固”。长期以来,湖南省“‘左’的东西成套地系统地渗透于思想、政策、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各个方面,渗透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领域,根深蒂固,形成了一种顽固的习惯势力。”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指出:解决湖南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看到湖南有‘左’的影响和派性问题,也要看到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宋任穷说:“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全国都‘左’了,但是湖南更‘左’,因为涉及到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周惠同志,还加一个李锐同志,都是湖南人或者在湖南工作过。其它省搞到县,湖南一直搞到生产大队。”因此,湘潭县委在部署整党工作时,多次强调要清除“左”倾错误思想和派系斗争的影响,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整党动员:地方整党准备工作的内容及实施效果
虽然全国按“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步骤开展整党,但各地方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而整党工作安排并非完全一致,但都是在中共中央的要求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从时间安排上来看,地方整党准备阶段开始于1983年下半年至各地方公开整党为止,湘潭县于1983年下半年至1985年初开展整党准备工作。可以说,由于地方整党处于全国整党工作的后半段且有上级党组织的整党经验可供借鉴,因而其工作内容更加详细,组织指挥也比较从容不迫,这为中共地方组织做好整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地方对中共中央整党政策的反应速度与落实情况值得关注,而这一问题在地方整党准备阶段最先体现且较为明显。湖南省在中共召开十二届二中全会并通过《决定》后,便通过《湖南日报》刊登了《决定》全文。1983年10月22日,湖南省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通知》,向全省公开发行《决定》是在10月31日,而湘潭县委向全县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决定》的通知是在10月18日,距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决定》仅一周时间,并且略早于湖南省委。可见,部分地方迅速且高效地安排整党工作,并未亦步亦趋地消极等待上级部署。
关于湖南整党“要不要肃清华国锋的影响问题”的讨论,体现了当地整党的特殊性。华国锋曾担任湘潭县委书记和湖南省副省长等职务,其对湖南省乃至湘潭县的影响不言而喻。1984年2月7日,在湘潭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县委副书记李石山强调,要落实胡耀邦提出的湖南整党六件大事,更要认真搞好整党准备工作。县委常委赵荣球认为,胡耀邦提出的意见既是针对湖南实际,也是对湖南的关怀,并指出:“关于华国锋同志的影响问题,在整党中不要提进一步肃清,这不是对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要端正思想路线的问题。”随后,县委副书记伍绍斌等皆认为湖南整党不应针对个人,而应以团结全党、统一思想为主。1984年2月12日,县委书记伍克文号召全县党员:“农村整党虽然被安排在第二期进行,但广大党员不能因此消极等待,而要认真学习整党文件,统一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纠正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迎接整党。”湘潭县委对整党准备工作的重视,为全面做好整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从工作内容来看,地方整党准备阶段主要以学习上级党组织整党经验和整党文件为主,内容涉及较为全面,是地方全面开展整党工作的“热身”。思想建党历来备受中共中央重视,邓小平曾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因而思想动员是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提高全体党员对整党的认识,1982年12月18日宋任穷提出,要用新党章教育党员,为整党做好思想准备。1983年2月19日,湘潭县开始抓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并利用春节前后集中进行一次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为整党做好准备。1983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指委”)发出1号通知,公布整党学习文件目录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开始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文件。1984年2月9日,全县召开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就学习《决定》、整党意义、任务、政策和做法开展为期2天的讨论学习,从思想上动员全县党员提高对整党的认识。同时通过“边学边改,未整先改,用改革精神推动整党,用整党促进改革”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组织动员主要侧重于对“三种人”的区分和清理方针的讨论与制定。邓小平认为:“‘三种人’是真正的隐患、祸根,对党危害最大,这些人最危险,有些是埋藏、潜伏很深的。”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余秋里指出,要想正确区分“三种人”,必须组织党员学习整党文件,提高思想整治觉悟。地方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的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清理“三种人”的精神并向下级传达,以起到组织动员的作用。而“纯洁组织,就是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1983年12月27日,湖南省召开全省清理“三种人”工作座谈会,对清理“三种人”进行案例讨论和措施研究,通过查证底子、严格区分来加强对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方针方面,1984年2月7日,湘潭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确立了“第一要坚决,第二要慎重,防止扩大化”的清理方针。1984年4月17日,湘潭县委在常委会议上对湘潭市清理“三种人”座谈会精神展开学习与讨论,并对清理“三种人”进行了部署,为全县开展第一批整党清理“三种人”工作做了准备。
开展党风大检查是地方开展整党的必要准备工作,地方党委紧跟中共中央抓紧实现党风问题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胡耀邦指出:“目前我们党确实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文艺工作者伍雍谊也在其个人档案中写道:“党内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损害革命利益,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如果不加以克服,党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并肯定了整顿的必要性。党风问题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李先念在中共十二大上明确提出:“在这五年间要实现三个根本好转,就是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全国各地方以此为目标开展抓党风工作。1983年9月15日,湘潭市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专门就党风问题进行了讨论,有参会人员就如何实现五年时间使党风根本好转目标时提出:当前要刹住的几股歪风都是与以权谋私有直接关系的例如,分房建房和‘农转非’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和乱涨价、乱摊派的歪风。就地方而言,党风问题跟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习俗密切相关,开展党风大检查的内容也应“密切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随后,湘潭县召开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全县党员在学习中共中央整党文件的同时,先开展为期两天的自觉纠正不正之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可见,地方党组织在开展党风自查时与加强思想认识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1984年10月15日,湘潭县委对全县15个区、镇和15个设党委的局级单位开展党风大检查,以自查为主。通过开展党风大检查,结论是全县“党风好的有8个,占26%,一般的有17个,占55%,较差的有6个,占19%”。这不仅使县委对全县党风问题有了初步了解,也为即将开展的整党做了准备。1985年4月21日,在湘潭县全面开展整党前夕,县委召开第五次人大代表会议,进一步动员各级党委必须“把端正党风作为党的建设的大事来抓”,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从自身做起”,力争通过抓党风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权谋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